㈠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什么关系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共同都是为证券交易为服务的,共同维持证券交易的稳定性。但是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的一个场所,而中登公司只是为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方面的工作。中登公司的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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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㈡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上下级关系。
国务院下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
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清算、交收、过户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所出资设立的公司,证监会监管)。
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客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中间商)、自营等:证券公司(被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监管)。
证券交易的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直白的说:由证监会管理、为证券交易的机构、个人服务,对证券公司有一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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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
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
㈢ 香港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的职能区别在哪
香港证监会全名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确保市场持证操作及执行各项与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例、监管市场。证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香港交易所、其附属公司(包括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结算所)、金融中介人士(例如包括交易所参与者在内的证券商、保荐人、股份过户处、基金经理及投资顾问)以及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的法定监管目标是: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
香港交易所全名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营运机构兼上市发行人(包括上市公司)前线监管机构。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在属下证券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监管上市发行人;执行上市、交易及结算规则;以及主要在机构层面向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包括发行人及直接服务投资者的中介人,例如投资银行或保荐人、证券及衍生产品经纪、托管银行和资讯供应商等。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交易、结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资讯服务。
㈣ “上交所、深交所”与“香港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啊
按照目前的定位,上证所定位为主板市场,主要为大型企业服务。因此上市公司将以大盘为主。深交所定位为中小板市场,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因此上市公司以中小盘为主。事实上自从深交所恢复发行新股以来所发新股全部为中小板股票。
顺便说一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简称应该是上证所,不是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简称是深交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通称香港交易所,简称港交所英文全称为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英文简称HKEx,股票代码HKEx: 0388)是一家控股公司,全资拥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是拥有及经营香港联合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以及其有关的结算所。
1999年,香港特区财政司提出对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进行全面改革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和迎接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根据改革方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由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拥有。三家公司于2000年3月6日完成合并,2000年6月27日,香港交易所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上市。
目前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经营香港股市的机构,在未得财政司司长同意下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持有港交所超过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为恒生指数成份股。
㈤ 请问,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有什么区别呀
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国务院直属机构,证券市场的主管部门,维护证券市回场秩序。各地证答监局为其派出机构。
证券交易所: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大陆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形成与公告价格、集中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制定交易规则(上市退市规则、报价竞价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交割结算规则等、维护交易秩序、提供交易信息等。
㈥ 目前证监会批准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有哪几家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
只有两个股票交易所,三个商品期货交易所,一个金融期货交易所。
㈦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以下区别:
一、级别
1、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2、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
二、数量
1、中国证监会只有一家。
2、中国证券交易所有四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台湾证券交易所。
三、功能
1、中国证监会更加偏向: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证券交易所更加偏向: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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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
一、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二、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四、香港的证券交易历史悠久,早于19世纪香港开埠初期已出现,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于1891年成立。
五、台湾证券交易所位于台湾台北市信义区的台北101大楼之内。也是台湾唯一之证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㈧ 证监会和交易所如何查找内幕信息
中国证监会党委印发了《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办法》由总体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5个部分共23条内容组成,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施办法》根据中央要求,并结合证监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特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廉洁从政八项要求》和证监会纪委“15个严禁”等规定。
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方面,要求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日常监管检查权、稽查办案权和行政处罚权等进行寻租的案件,查办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案件,查办违规买卖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案件,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采购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