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股东转让控股权给国资转让价怎么定
必须实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才能够确定股份价格,否则国资委和审计厅不会同意的,这是国有资产买卖环节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⑵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有规定吗
一、股权转让法律规定: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此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与程序,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转让股权的价格。那么股权转让中,什么样的价格最能体现公平呢?
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三、以上几种方法均有其可取的方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分述如下:
(一)将出资额作为股权价格的计价依据
此方法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决策和市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往往处于变化当中,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变化,股东的出资与股权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直接以原出资额转让,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区别,往往导致股权的价值大大脱离了实际。
(二)以审计、评估价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该方法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负责的清理核实,能够较为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如果采用评估方式,需要支付的评估费用往往都是不小的数额,无论对股东还是公司或是受让人都是一笔不轻的额外负担。尤其是在小股东欲转让股权时,对小股东来说,如果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就有可能出现小股东的转让所得连评估费用都不足以支付的极端情形,这样的结果肯定是任何小股东都难以接受的。因此,该种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方式现实可行性就被大大的削弱了。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最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缺陷是:作为利益相对方的当事人,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故此种方式被使用的几率也较小。
基于上述原因,实务中往往综合采用。例如,综合采用评估方式和协商方式。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再由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⑶ 股东变更和股权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