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是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案吗
是的。
因为我国公司法上没有提名权,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所以对于监事的提名权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都有提名权。及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都有权向股东会提起。
董事会也无权干涉监事会的运作,因为依法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章程是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有提案权,可以召开股东会修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但须过半数通过(或者章程规定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②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是否只有合计持股3%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控股抄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出题的大爷估计根本就不想那么多,认为理所当然控股股东应该大于3%,有那时间去喝喝小酒,考虑那么多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多少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几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答案是B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内的事项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④ 南京银行配股怎么操作啊
现在只是通过相关的配股方案而已,相关的上市公司还没有公告何时配股及配股的价格,这些公告以后还会一个相关配股的股权登记日的,到了股权登记日那一天以后,相关的股票交易软件就会出现相关的配股代码和可配数量的。故此现在没有是正常的。相关的公告如下:
【2010-01-1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补充选举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南京银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五、选举艾飞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监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选举郭家林监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10-01-12】
刊登董事辞职及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南京银行董事辞职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谢华礼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公务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和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10-01-08】
刊登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银行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12日14:00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8009";投票简称为"南行投票"。
对于补充问题的回答:那到时出了配股代码后,在卖出那里面填上代码和数量就可以了,注意一般很多时候是误认为是买入的,买入很容易使认购失败的,正确是卖出,卖出代表你认购相关的配股。另外配股权是不能在市场上卖出赚钱的。最后提醒一下配股权要不能卖的,若在股票交易软件的卖出那里卖出就是说你要认购相关的配股,认购你就必须额外缴款认购。
⑤ 股东大会
1、提前15天通知股东。
2、具体参见《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专会议和临时会议。属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希望采纳
⑥ 南京银行2012年分红什么时候实施啊股东大会不是开过了吗决案也已经通过了,怎么实施公告还没出来啊
601009
南京银行,该股为绩优股,大盘股!
分配预案已出:10
派4.06
预计在近期将实施!
请你耐心等待!祝你好运气!
⑦ 董事会怎么决定股东会的提案
股东会的议案部分要先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才能向股东会提案。一部分由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同一天召开,则同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的议案则是由董事提出,当然企业自己的领导层至少会有一名董事。
⑧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多久开一次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公司法》第一百〇二条的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