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雄韬公司/公司简介
雄韬电源是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是一个以中国深圳为管理中心,在中国大陆、欧洲、香港、越南、印度拥有制造基地或销售服务中心、分销网络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集团。
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市,现有职工2500余人,两大生产基地-----深圳雄韬科技园与越南雄韬总占地面积250,000㎡,年生产能力达3,000,000KVAH。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之路,成长为中国蓄电池行业外向型企业的领导性力量。2009年公司销售收入达16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逾2亿美元,其中铅酸蓄电池业务已连续8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
我司产品涵盖密封铅酸、锂离子电池两大品类,是中国产品品类最为齐全的电池品牌之一;密封铅酸蓄电池涵盖AGM、深循环、胶体、纯铅三大系列,锂离子电池涵盖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其中磷酸铁锂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和深圳市科技资助项目。
我司正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光伏、风能、电力、UPS、电子及数码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目前,全球主要合作伙伴有艾默生(EMERSON)、APC-MGE、伊顿(EATON)、中国移动、中兴、南方电网等。
我司先后评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民营企业50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等殊荣,公司累计申请技术专利100余项,并多次荣获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创新奖等。
公司内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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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电话:(0755)84318088 传真
㈡ 002733雄韬股份 是属于什么股
002733在同花顺股票软件里分类
属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板块
㈢ 雄韬股份是不是龙头
雄韬股份从上市那天开始就有好几个涨停,最近好几天换手率都超过20%,股价有所回落。从盘面看,庄家有获利出逃的迹象。综合大盘行情,雄韬股份风险很大,建议有股的赶紧逢高卖出,没有买的不要操作。
㈣ 如何判断一个公司是不是国有企业。
主要是看企业里面有没有国资委的股份,相当多的国企,只要有一点点国资委的股份,那么就无法脱离国资委的管控。
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
国企的高管(企业领导班子的人员)是由国家有关政府的人事部门任命的,国企的财产是以国家投资为主;私企的老板是出资最多的人自己当的。就是说私企第一把手(老板)是自己当的(有的是股东推选的),企业做好做坏与政府无关,只与自或股东有关;国企的一把手是政府任命的,做不好可能要下台,能分清这个就知道是国企还是私企。
拓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2.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㈤ 如何判断是否是国企正式工
国企合同工: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合同工是指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㈥ 如何判断是否是国有企业
看最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其被全面或国有独资持股50%以上的企业,那这家企业可以叫国有控股;
上市股份公司,如果第一股东能到30%,这个企业基本可以说是国有控股了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
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乃至到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国有企业的建立,其中政府税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大量的国有企业因此建立和出现,有的国有企业还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的,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原来是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本世纪初改组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㈦ 哪位专业人士帮忙看看这个企业是不是国企是属于什么企业
是国企,但不是国有独资企业,而是国资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国企和股份制并不矛盾的。
这家企业总共8个股东,前两大股东里,江苏省出版总社属于事业单位,中信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中信全资企业),且二者合计持股比例超过87%为绝对控股。因此国有资本对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绝对控股权,该企业应视为国有企业性质。但还有其他非国资性质的股东,因此不是国有独资,而是国资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
㈧ 国企的全资子公司,算不算国企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专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属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㈨ 国企改制之后,应该不是国企性质了吧,那它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后的国企的主人是谁求详细点。
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在实际中,通常被采用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出售给外商; 2.出售给民企; 3.管理层收购(MBO); 4.员工持股; 5.外部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层联合收购; 6.出售给其他国有企业 首先,谈一下第一种方式的利弊。将国企出售给外商,如果外商是一个世界知名企业,就可以实现“与巨人同行”了, 不但可以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营管理体系,还有可能吸引外商的后续资金投入、项目投放,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将国企改制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如果外商不是一个知名大企业,要对外商的资质、信誉、实力的调查就比对国内企业的调查更困难。将国企出售给外商,还存在着一个对外商战略意图的判断问题,以及自己的战略选择问题,如果外商的战略意图是将并购后的国企仅仅作为一个加工基地,那么原来的品牌、技术也将逐渐消失,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加工基地还可能外迁,那么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接受?地方政府是否能收购的,这种方式很值得重视和研究。 其次,让民企来并购重组国企,我认为应该成为以后国企改制的主流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第一,可以引入民营机制; 第二,不像外商那样存在水土不服问题; 第三,一般不存在消灭原有的品牌和外迁问题; 第四,不存在是否允许外资控制的争论; 第五,是民企在处理冗 员、债务、原管理层去留等问题上更灵活,等等。但是,这种方式也有许多不确定性。 1.筛选、识别成本比较 高,因为中国民企的“健康资料”甚至“出生资料”并不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齐全和便于查阅,连准确度都有很大问题,国企改制时“遇人不淑”的现象并不少见。 2.民企进入更容易受到国企内部人抵制,这有多种原因。 3.民企对于尽职调查并不认真,对于改制协议有关条款的态度比较灵活,比如说可以维持原管理层不变等,但进入后公司治理转型会不顺利,整合存在不确定性。当然,外部的民企也有可能勾结有关人员压低国资卖价,无论哪一种方式的改制都有可能出现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有公开性竞争性的程序。 再谈一谈MBO。在现实当中,许多MBO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其他改制方式相比,更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导致国资贱卖; 二,是资金不足导致财务违规,留下隐患; 三,是会固化内部人控制,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更加封闭,将“屏蔽”掉外部更适合的投资者和经理人,而且管理层各成员之间日后的责、权、利关系可能出现纠纷从而使企业出现动荡。 但是,对 MBO也不能一概否定。与其他的改制形式相比,MBO也有一些优点。 第一,可以比较好地处理“内部人抵触”的问题; 第二,政府可以省略高昂的对外部购买者的识别和筛选成本,避免“遇人不淑”; 第三,管理层收购一般不至于产生企业外迁问题,也可以避免外部人进入时“改朝换代”给企业带来的震荡。因此,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制订规范办法,引导MBO向健康的方向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职工持股这种方式的优劣如何呢?我之所以比较反对这种方式,不但这种方式具有MBO所有的毛病外,还因为, 第一,职工持股实际上是“大锅股”,也可以叫做“二锅饭”,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当中,都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这是一种良好的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当然从短期看可能有些效果,但边际效果递减非常厉害; 第二,员工作为“雇员”与作为“老板”的身份重合和固化,对于公司治理转型和对于日常管理的规范化都没有好处; 第三,由于持股者人多势众,这种方式比MBO更容易践踏公司治理规则,如过度分 红、严重的关联交易,侵占国有资产和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而且很不好纠处; 第四,鉴于中国没有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些股份未来的流动性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然,通过职工持股方式进行改制,可以有效消除“内部人抵触”,而且比较简便,特别是可以直接将对职工的补偿金转为股份,易于操作,但这样做的后遗症非常大啊。 SMBO又如何呢?这种方式可以将“内部型改制”和“外部型改制”的优点结合起来。当然,这需要外部战略投资者与国企管理层有比较良好的互知、互信和互赏,同时又要防止他们互相勾结攫取国有资产。而且,目前已经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技术环节上也不利于SMBO的推行,所以需要日后对有关政策做适当修订以增加弹性。对于SMBO,以及其他方式的改制,有必要从政策层面提供“优惠性购股计划”,即明确规定在国有产权进场竞争交易的前提下,管理层可以以适当的价格优惠获得一定数量比例的国有股。普通员工如果要购股,也可以享受同样优惠,尽管我个人并不主张员工持股。同时可以规定配套的股份回购计划,以换取管理层和职工对外部购买者的合作,以减少改制中的动荡和冲突,因为动荡和冲突对企业的伤害有时比国有资产贱卖更可怕。 最后,如何看待由另外的国有企业来参与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呢?从决策者回避风险的角度来讲,采取这种方式一是可以避免戴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即使这个国有企业以很低的价格出售了,但还是国有资产,所以没有政治风险;二是会觉得国有企业更可靠一些,能够省掉前面所说的高昂的筛选、识别成本。但是,即使找一个实力非常雄厚的大国有企业来接盘,这个大国有企业的机制仍然没有根本转换,这是最深层次的弊端。一些势力雄厚大型国有企业搞得好,往往是靠一些政策扶持和靠优秀的企业家,但这样的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更强,扶持政策的消失或者优秀企业家的离开以及政府政治对公司政治的直接冲击,都使企业未来的命运不可测。这样的企业以后还会面临深度改制问题,未来进行深度改制仍然是一道必须要过的“坎”。
㈩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可能为国有企业,也可能为私有企业。
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的《公司法》,我国的公司组织形式分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在我国,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则强调的是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只要是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的,那就是国企。反之,如果是非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那就不是国企。
(10)雄韬股份是否是国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