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有什么联系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关系。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回司是民答营企业,是新华联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傅军持有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50.0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国有企业,进过股份制改革,现为股份制企业, 控股股东是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24%)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89%。
华联发展集团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高新技术和创业投资为辅业的股权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
新华联集团创建于1990年10月,历经21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涵盖矿业、化工、房地产、酒业、陶瓷、五星级酒店、金融投资等多个产业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成功创建了一系列行业知名品牌,拥有8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金六福系列酒经营业绩多年来位于中国白酒新品牌第一名。
㈡ 今天的华联综超(600361)怎么没有交易有知道的吗
华联综超600361
召开股东大会,今日停牌
华联综超(60036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1、《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06年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46,439,628股股份,募集资金599,999,993元。该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建设13家门店。由于部分项目投资额度调整,该募集资金结余约一亿元左右(具体金额需经决算后确定)。公司计划将结余资金用于建设大型综合超市项目,其中北京2家、太原市1家、开封市1家。
2、《关于收购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收购关联公司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金额为10,370.51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80%的股份。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经批准成立于1994年3月10日的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8层801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丽荣,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根据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截至2006年底,财务公司净资产为52,376.30万元,净利润937.95万元(经审计)。
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款项的结算监控,公司已将货币存款存放在财务公司。此次公司通过参股财务公司,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参加财务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参与华联财务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以使公司通过华联财务资金结算平台加强资金管理和结算监控的功能得以更好的实现。另一方面,参股财务公司可以增加利润来源。本次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该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㈢ 阿里巴巴在A股市场上与哪些公司有合作或者投资关系
与阿里巴巴公司有合作或投资关系的公司,在股市上叫做阿里巴巴概念股或者马云概念股
阿里巴巴概念股及介绍如下
000156.SZ 华数传媒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是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数字电视网络运营与新传媒发展的运营企业,是华数系主力上市平台之一。
在“三网融合”加速的背景下,华数传媒拟定向增发融资7.2亿元,收购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旗下的宽带业务资产,正式从广电业务向宽带业务拓展。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个人宽带用户数24.8万户。
600683.SH 京投银泰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9月以募集方式设立,1993年9月经批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同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公司2002年11月12日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原“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地点为宁波市中山东路238号,法定代表人赵庆,注册资本为贰亿叁仟伍佰贰拾万零九仟柒佰柒拾陆元。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家用电器及日用进出口贸易;室内外装潢;物品租赁;服装加工及干洗;汽车货运、客运汽车出租及汽车保养等业务。公司全称由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相应英文名称变更为:“JINGTOU YINTAI CO.,LTD”。
002405.SZ 四维图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图新,深交所股票代码:002405)是中国领先的数字地图内容、车联网及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地理位置相关的商业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经过十年多的发展,四维图新已经成为拥有八家全资、八家控股、六家参股公司的大型集团化股份制企业。作为全球第四大、中国最大的数字地图提供商,公司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了汽车导航、消费电子导航、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政府及企业应用等各行所需。在全球市场中,四维图新品牌的数字地图、动态交通信息和车联网服务已经获得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行业的高度肯定。
300231.SZ 银信科技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信科技)是一家全国性、专业化的IT运维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面向各行业数据中心的IT基础设施,提供IT支持与维护服务、IT专业服务、IT外包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以及IT运维管理软件的研发与销售等。
300017.SZ 网宿科技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2000年1月,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业务平台提供商,主要向客户提供内容分发与加速、服务器托管与租用等互联网业务平台解决方案,是中国最大的CDN及IDC综合服务提供商。2009年10月,网宿科技在深交所上市。
600787.SH 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并于1997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顺应市场化要求,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市场定位,构架新型管理模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道,进行了一系列配股、收购、兼并母公司资产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
300235.SZ 方直科技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成立于1993年,注册商标为“方直金太阳(KINGSUN)”,2011年6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成为同步动漫教育软件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方直科技专业致力于多媒体教育软件以及网络教育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借创新技术与专业服务,得到了业内外的高度认可,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重点文化企业、重点软件企业、重点技术服务单位、深圳知名品牌、南山区领军企业。
600570.SH 恒生电子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注册资本为4.45536亿人民币,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股票代码600570) 恒生电子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为中国十大自主品牌软件供应商。2014年4月1日马云控股的浙江融信拟以现金方式受让恒生电子的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计交易总金额约为32.99亿元人民币。
000882.SZ 华联股份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华联综超,股票代码:600361),经营超市、百货等零售商店。
600119.SH 长江投资
07年公司已全线退出商贸领域,全力聚焦物流发展。公司现代物流业业务功能涵盖国际货运、公共信息平台、国内快件、仓储配送、市内货运等。作为上海市物流建设重点项目,公司控股的上海陆上交易中心已开工建设,常州物流基地功能继续拓展,国际货运营运能力提升,海运分公司分别与PIL、UASC、DSR、WANHAI等船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运价平台,快件分公司则在年中获得了TNT的销售代理权,并拿下了UPS浙江区域班车线路的运作。公司投资控股的上海长望气象科技,专业生产气象仪器、半导体分立器件和纳米抗菌粉体等高科技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别是气象高空数字探空仪系列,属国家重点新产品,市场占有率雄居全国第一。
㈣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什么
有限责任只是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除了有限责任之外,公司还可以内有其它的组织形式,如无容限责任、有限合伙、无限合伙等,与是否国企无关。有国企控股的子公司当然也是国企,因为所谓国企是按公司所有者(股东)来划分的。
㈤ 上海华联超市和北京华联超市有关系么
没什么关系。连股东都不是同一帮人,只不过有股东既是这个的也是那个的。
㈥ 股市里面 华联综超 华联股份 华联超市 有什么区别 还有东方园林,东方集团,东方酒店,东方通信。
都是不同的股东,不同的企业,经营业务也不相同,没有什么关系。
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有什么联系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关系。
版1、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权是民营企业,是新华联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傅军(持有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50.00%。
2、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国有企业,进过股份制改革,现为股份制企业, 控股股东是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24%) , 实际控制人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89%) 。
㈧ 世纪联华、世纪华联,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四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国企。
世纪联华联华超市华联超市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联华新标超)由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和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而成。总部在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09号。
㈨ 初创企业如何应对股权纠纷
按照法律实务将其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是以股东身份为核心争议点的纠纷,第二类是控制权类纠纷,第三类是其他因违反股东义务而产生的纠纷。
1、以股东身份为核心争议点的纠纷
第一种为“有实无名的股东”。“有实无名的股东”,指的是投资协议或者是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投资款已支付,当事人在公司行使着股东的权利、履行着股东义务,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因为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对他个人来说风险非常大,对他的股东身份确认就是一个风险点。为防范此类纠纷,建议尽量不要拖延工商登记。一旦希望以股东身份来参与公司的管理,当事人务必要求公司尽快办理工商登记。
第二种为“糊涂账股东”。指的是以下情况:当事人支付了投资款,但是由于与其他股东的私人身份关系或者基于其他特殊原因,没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投资合同,也没有写进章程或工商登记。这种情况对当事人来说风险是最大的,对于他是否具有股东身份将存在争议,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要查证支付的款项到底是股东出资还是借款、或者其他生意往来账款,举证难度非常大。
另外一种“糊涂账型股东”的表现形式是,难以确认是项目股东还是公司股东。什么是项目股东?举例来说,公司本身运行着多个项目,当事人只是投资在其中一个项目里,并不担任公司股东,而整个项目由公司来操盘,投资人无法以股东的身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审查。事后项目发生亏损,投资人无法以股东身份保障自己的权益。
“糊涂账股东”是我们实际经营当中一定要避免的。一旦支付了投资款,一定要把所有的工商登记流程都走完,至少要留存一些书面的证据。关于证据,我们稍后进一步讨论。
第三种类型是股权代持类的。包括普通的代持股(如当事人因身份不便让其他人代持,或者股东人数过多,为管理方便而让其他人代持的情况),以及员工股权激励性质的代持股等。员工股权激励一般采用先由原来的股东代持,后分期授予员工的方式处理。
股权众筹一般也采取代持方式。众筹类公司股东人数很容易突破我国公司法规定的50人的限制,则通常采用代持方式规避。
前一阵比较火的“西少爷(肉夹馍)”案件,当事人签订的文书并没有披露出来,根据网上的各种报道来看,他的股权不够透明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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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是所谓持干股的股东。通常此类股东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利益或者资源,但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管理,一般不实际出资而由其他人垫付。建议大家,尽量少采取干股的形式,如果必须采取干股的形式的话,看能否安排现有的股东代持,而不是直接登记在他名下。这样可以便于公司管理,有利于防范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五类为挂名性质的股东。指公司在最初登记的时候,为了凑足人数,达到两个股东的起点,请亲戚朋友来挂名。当事人在最初的工商登记之后,疏忽了,未能及时办理股权转让,产生了长期挂名股东的问题。我这边有个案例,某人的公司设立至今发展的非常好,想上新三板,我们聊着聊着就发现,目前他公司有一个挂名股东,是他的前女友,在他刚设立公司的时候,帮忙给他担任了个挂名股东。现在前女友已经出国,几年没有联系。我们建议他赶紧找到前女友,尽快把她的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否则是非常麻烦的。
关于挂名股东的问题,建议大家,如果最初不得不采取挂名股东的形式,在这方面的需求已经消失之后,一定要尽快把挂名股东的股权转移到实际股东名下,来防范未来各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基本上,以上几类就是以股东身份为核心争议点的纠纷。建议各位:
首先,从思想上要确立对工商登记等法律程序的重视。不要认为把钱打给对方了,你就已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一定确保办理工商登记,避免将来的变数。
其次,注意证据的积累。针对之前提到的几种不太正规的形式,提醒大家,尤其是股权代持这类,必须要做到签署书面的法律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赖双方的记忆和口头约定,一定要把书面的文件签好。涉及到款项支付的,如果是在银行办理的,一定要把财务凭证留好;如果是网银办理的,每一步要在网银上留下记录。
另外,文件一定要采用实体形式签署。具体方式的建议是,把文件手写或打印在纸张上,双方签字甚至按手印。一定要避免使用微信、QQ,也不建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签署。邮件除了会发生邮件删除、服务器不再提供服务等隐患外,电子数据类的证据在诉讼方面也会有一些特别的要求,流程更复杂,并会给当事人增加成本。没有什么比拿出一张纸签字盖章按手印更有利于保障双方利益。
签署后注意把原件保存好
涉及到付款,建议采用网银支付,不建议采用当面支付现金的方式。付现金的,当时如果签收手续不完备,事后举证会有难度。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的,不要让别人代收代付,要用本人的账户转到最终账户。转账时候的备注相当重要,转账用途要填好。我曾经手过多个案件,都有网银转账备注没有写清楚导致举证困难的问题。
在取证方面,最后建议大家,发生纠纷的时候,通过快递发出催款函、公函、律师函等,及时把诉讼时效阻断。
2、控制权的纠纷
第一种类型是股权分配不合理。不合理的一个突出表现是股权分配过于平均,如五十对五十或者是四个人每人各持四分之一。每个人的地位过于平等,各方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会产生一个决策上的难点,容易产生僵局。现实当中此类案例非常多,北京的朋友可能知道新光天地改名事件。据媒体报道,其背后的一个原因是新光天地跟北京华联的股权按五十对五十的分配,股权上的对等就导致了管理上的困难。建议最初设立股权的时候就不能含糊,股权的大小主次就一定要分明,这样在决策上对于某方的优势地位有一定的认同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
第二类控制权类纠纷与上一类正相反,不是过于平均,而是大的过大,小的过小。大股东通常是在四分之三以上,小股东一般仅持有三五个点的股权,大股东认为小股东只是名义上的股东,视其为公司的高级打工仔,对小股东不是特别尊重。而小股东平权意识特别强,心态比较强势。此类情况下股东之间很容易发生纠纷。即使大股东成功把小股东赶出公司的决策层,如果不能解除其股东身份,未来的经营管理上,仍将受到小股东的制约,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我们现实中不止处理过一个这样的案例。
第三类情况是,一方股东跟另一方股东关系恶化之后,强行占有公章、财务章、保险柜、钥匙和公司账户等各种证照和重要资产之后,把对方架空。在这种情况下,对实际占有公司的一方貌似是有利的;但是,公司未来运行中,随时可能需要另一方股东的配合,如果对方蓄意阻挠,对占有一方也是很麻烦的,他并不能永远占有优势。
最后一种表现形式,是所谓的退股问题。一般来说,不掌握控制权甚至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有可能在公司运行过程中想要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想要退出的,如果符合司法74条规定,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如果不符合74条规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无法向公司要求退股,正常的处理方式是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者是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股权出售给第三方。
3、违反其他股东义务类型的纠纷
第一种是股东怠于出资。除了现金出资没有支付到位,还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技术专利没有过户等等。这种情况下,股东构成了违约,要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表现形式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出售方违反优先购买权规定的。公司法第71条对优先购买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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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表现是知情权类的纠纷。当股东不参与实际经营时,或已被其他股东赶出公司时,可能会提出此类诉讼。此类诉讼对原告来说胜率较高。公司法第33条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股东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身为股东,无论是否实际参与经营,均有权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要求查阅上述资料。如果公司拒不配合查阅的话,股东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权利,并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种类型是股权回购纠纷。所涉规定是公司法第74条,前文已经列明。
第五类是股东会决议无效类纠纷,如果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它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4.损害股东权益和损害公司权益类的纠纷
常见形式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或者竞业禁止义务。
㈩ 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做什么业务
一、国内贸易促进政策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经营管理逐步放开,目前国家商务部和各地国内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的工作是促进国内贸易健康发展,所制定的促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推动内贸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1978年以前,物资、商业、粮食行业的流通主体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投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集体性质的比例不大。供销社虽是集体经济性质的,但其经营管理也基本上与国营商业无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等投资内贸领域,内贸投资、融资的渠道大大增多、拓宽,国内贸易投资体制已经基本完成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转变,投资主体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政府这单一的投资主体发展为多元投资主体。国内贸易投资体制的变化使我国物资、商业、粮食、供销等系统基本上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中,大多数国有内贸中小企业已经退出市场,而大中型国有流通企业正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重组兼并,形成若干实力较为强大的企业集团。股份制企业将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个体商业、民营企业大量涌现,很多已发展为资产颇具规模的大型企业,并逐渐成为投资内贸流通业的主要力量。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中国流通业带来了繁荣和活力。(二)加大对内贸行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尽管我国国内贸易的投资机制越来越市场化,但政府仍对与国内贸易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投资。主要投资于关系国计民生、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能产生正外部效应的公共物品,例如粮食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以及大型农副产品流通设施、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中心、公用性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政府对流通设施的引导性投资,吸引了民间投资出现阶段性快速增长。即使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注重市场化运作。例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家储备糖、肉制度,在保持国家储备糖重点调控市场的同时,将国家储备肉的调控重点由保障大城市和节假日改为应急救灾,并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实行了新的办法;公布了一批国家活畜储备基地等;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条件的国储糖和国储肉的代储库点。除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之外,其它主要财政资助方式和手段是(1)参股。主要应用于大中型股份制企业,借此推动国有内贸企业的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转变。(2)资金补助。对城市郊区的商业改造项目和需要扶持的服务行业等采取直接补助的形式。(3)奖励:对龙头企业的示范型、科技型项目,边远及民族地区商业设施的设立开办,给予奖励。(三)吸引外资,不断扩大内贸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领域从1992年开始实行对外开放;自1999年开始,零售业的开放试点从沿海地区扩大到所有省会和中心城市,外商被允许进入直辖市的批发环节;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外资根据数量和地域限制分阶段进入我国;2004年12月起对外商投资零售领域的限制全部取消。国际著名商业集团进入我国,不仅为我国的商业发展提供了资金,而且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营销理念、管理经验和流通先进技术,带来了各种先进的经营业态,促进了我国流通现代化。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置采购中心,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四)推动国有内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国家试点政策的指导下,内贸行业改制取得重大进展。在改制过程中,注重引导内贸企业学习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经验,结合我国内贸发展的实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贸管理、发展模式。目前国有独资商业企业转制基本完成,国有控股、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三分天下。在零售行业,国有企业退出得更快。但总体上看,目前在内贸领域,国有大中型企业仍占有一定比例。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这一改革包括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它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许多内贸企业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建立了有特色、比较科学和合理的管理体系。湖南长沙的阿波罗公司在转制中实行三个置换:职工身份的置换、产权置换和机制置换。身份置换后,职工成为主人(股东);产权置换以后,由国家独资成为国有控股股份制;在股份制、合作制职工持股的情况下,完成了机制的置换,为企业管理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五)推动内贸行业资产重组,培育大型内贸企业集团自2000年起内贸企业开始资产重组,强强联合,做大做强,出现了一批商业集团。由上海物资、上海一百、华联和上海友谊等四大商业集团公司合并组成了百联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总资产规模280亿元,年销售收入近700亿元,旗下拥有6大上市公司,共拥有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4000多家经营网点,基本涵盖了商贸领域的所有业态。2004年4月北京首旅集团、全聚德集团、新燕莎控股公司合并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的著名商标字号作为品牌予以保留,重组后首旅集团控制的总资产量将超过150亿元,年经营收入总额近100亿元,年实现利润超过6亿元。另外还有北京物美集团计划用3年时间投资改造天津市1000家国有商业网点。在重组中还有股权收购的形式,例如山东三联成功收购“郑百文”,2003年公司股票得以重新上市交易。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2004年,商务部颁布了《流通业改革发展纲要》,对大型流通企业并购重组方面可能涉及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二、各地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主要做法(一)将促进国内流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战略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制定本地经济发展战略中都把促进国内流通发展作为重点内容,比较典型的是上海市和大连市。上海市是我国综合竞争能力领先的大都市,90年代以来,上海确立了“一个龙头,四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和“三、二、一”产业方针。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贸流通产业随着城市经济增长进入不同发展阶段。以规模化连锁经营为标志,90年代初人均GDP超过1500美元时,开始发展连锁超市;90年代中后期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进一步推进连锁商业的规模化;21世纪初,上海人均GDP达到4500美元,连锁经营向更多业态延伸。根据上海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到2015年,上海将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适应这一战略,内贸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和提升城市的商业功能;满足“长三角”都市圈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的要求:加强流通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调整完善都市消费服务业功能布局;积极推进商业对外开放和互动发展;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小商业企业发展;大力推动商业技术应用和创新。大连是东北的窗口。大连市政府在其经济发展规划中把促进国内贸易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机遇,进行大跨度产业联合。在商业开放中实现“你进我的零售市场,我进你的销售网络”的目标,使大连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连锁集团的全球性采购和销售网络,参与国际化大流通,并以大流通带动大生产,积极支持商贸业与相关产业的相互延伸,相互渗透,促进商工结合、商农结合、商旅结合,以流通促生产、以生产促流通,不断开辟新的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目前,国际知名连锁商业集团沃尔玛、家乐福、百盛等都已在大连开店,其地区性总部和采购中心也设在了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