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向香港证监会举报上市公司作假的问题
可以向香港证监会举报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http://www.sfc.hk/sfc/html/EN/
可直接向港交所版递交举报材料。
港交所网址:http://www.hkex.com.hk/index_c.htm
也可通过权香港财经网反映情况。
香港财华网:http://www.finet.hk/mainsite/index.htm
如果您有可靠的证据,相信港方会核实调查的。
㈡ 如何识别上市公司制造的虚假财务信息
一、虚拟资产,隐藏债务,以虚增所有者权益
2.识别方法
从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关系上分析是否存在“白条”利润。该问题分析一是看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大小,二是看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利润的增长比例。如果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过大,或者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却以更大比例增长,或者收入和利润下滑,而应收账款却大幅度增长,都说明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流入不足,资金大量沉淀,白条利润存在,如果这种状况长期不得以改善,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甚至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状况发生。另外,在进行该问题分析时,要特别关注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从中分析有否通过关联交易虚构收入和利润现象。
三、巧钻会计政策漏洞,人为调节资产或收益
1.常用手法
会计政策是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实务,不同的会计政策能够产生不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现有的以会计准则为企业会计规范的模式下,对某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有很多的会计处理方法。比如管理者可以选择在存货发出计量时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还是个别计价法,厂房设备折旧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还是加速折旧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告有很大影响,从而为管理层操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供了机会。公司往往借助于多种多样的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后果,其主要方式有:
(1)改变折旧政策。如通过延长折旧年限的方法,或者通过改变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如改加速折旧法为直线折旧法)等来降低当期折旧费用,以增加当期利润,同时又可以高估资产的账面价值。
(2)通过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六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人为调节各期利润和资产账面净值。
(3)通过改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或计提范围来降低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和应收账款的可变现净值。
(4)运用不恰当的股权投资方法,人为调节收益。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如果采用权益法,当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时,投资企业必须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损失。但一些公司却相机致宜,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却采用了成本法,不确认投资损失。
(5)运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金融手续费。按制度规定借款费用根据其借款的用途可将其计入开办费、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某些上市公司借此人为调节借款费用,应计入费用的却予以资本化,从而达到人为调节利润之目的。例如2001年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的金路公司,在1997年年报中,以多计资本化利息,少计财务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3415.17万元。
2.识别方法
从会计政策的改变分析公司是否人为调节利润。该问题分析主要从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入手,看公司有否滥用会计政策,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一方面,看公司是否通过改变会计政策以增加利润,如改变折旧计算方法、改变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降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或冲回减值准备等增加利润的现象。另一方面,看公司是否利用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机会,集中处理历史遗留的坏账,造成上市公司业绩的剧烈变化,看是否将超期的应收款不予转销,该提折旧的资产不提折旧等现象。
四、利用关联交易人为调节利润
1.常用手法
当上市公司为维护形象或达到增资配股目的需要增加利润时,往往利用关联交易来虚增利润。其一,关联购销。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出售产品,价格高出正常公允市价,而且是挂账销售(应收账款)。而大股东往往最终未将产品销售出去,形成企业集团的内部利润。其二,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如广电股份1997年11月将6926万元的土地以2192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母公司,确认了15000万元的收益,同年12月又将账面净资产为1454万元的一家下属公司整体产权以941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母公司,确认了796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仅此两项交易就带来了22960万元的收益,占该年度利润总额9733万元的235.9%。若剔除这两笔交易,该公司1997年度实际上亏损了13227万元,是关联交易的“魔力”掩盖了广电股份的巨亏。其三,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无视法规规定,进行资金拆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数额巨大的资金,而上市公司则通过计收资金占用费来粉饰会计报表。如2001年猴王集团,三九医药、美尔雅,st九州等上市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资金而遭谴责和惩罚。其四,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通过不良资产抵债,或以非公允价格进行非货币交易等手段为调节器,以达到虚增资产,少计负债,虚增利润之目的。
2.识别方法
(1)从往来账项变动情况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及其风险。此问题分析要特别关注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关联公司的款项”,从中分析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又计提资金占用费形成历年利润的现象,该事实发生,会一方面虚增公司资产;另一方面虚增公司利润,从而导致公司资金紧缺,营运能力下降。所以,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时,要特别关注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关联公司的款项”。
(2)利用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及其与同行业对比,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财务报表资料进行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利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分析企业资本营运能力;运用营业收益率、资本收益率、成本费用收益率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将各项财务指标与同行业进行横向数据的比较,分析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状况及业绩,分析指标是否异常,借以分析其业绩的真实性。
(3)通过有关指标对比,判断是否存在不确认或少确认费用以虚增利润的现象。从借款额度与借款费用增长比例,判断借款费用的处理是否存在隐匿、转移现象;从销售收入与销售费用的增长,判断是否存在少计销售费用的现象。如果销售收入成倍增加,但仓储费、运输费等却分文没有增加或增加的比例很小,按一般逻辑也能推出该公司有造假现象。
五、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
1.常用手法
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有两种做法,一是利用报表项目进行掩饰,在会计报表项目中,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作为调节器。二是在表外披露中掩饰,通常是对重大事项如诉讼、担保事项等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2.识别方法
从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了解公司的未来发展实力。投资者在取得有关财务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如公司所在行业说明,公司面临的机遇与风险说明,公司重点投资计划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说明,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关联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说明,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等。这些说明事项有助于投资者理解和分析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理人员的评价、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估、政府对企业的微观管理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状况,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然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现象却大量存在,其数量之多、危害之大令投资者震惊,其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已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面临的重大课题。
㈢ 如何谨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投资者来说,了解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生的原因、造假企业的套路,学会利用财报分析规避造假标的,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当前,A股上市公司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指南针,财务报表集中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指标,是投资者选择购买A股标的的重要参考。然而,近年来A股市场不断上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给价值投资蒙上了阴影。这些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值得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财务造假的多发地,既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随着近年来并购重组数量增加,有的上市公司承诺业绩出现“水涨船高”的情况,但重组标的资产后期很可能达不到承诺的业绩。对此,有人就开始“动脑筋”“想办法”,粉饰业绩、虚假披露,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投资者需要格外警惕。
内容来源:经济日报
㈣ 证监会和交易所如何查找内幕信息
中国证监会党委印发了《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办法》由总体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5个部分共23条内容组成,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施办法》根据中央要求,并结合证监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特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廉洁从政八项要求》和证监会纪委“15个严禁”等规定。
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方面,要求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日常监管检查权、稽查办案权和行政处罚权等进行寻租的案件,查办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案件,查办违规买卖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案件,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采购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案件。
㈤ 如何披露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通过证监会么
你披露举报?还是公司自己披露?
㈥ 证监会查出上市公司存在内幕交易问题如何处理
处罚,没收非法收入,相关人员市场禁入,甚至刑罚
㈦ 证监会在什么情况下会调查上市公司
1、证监会在调查上市公司是在公司涉嫌违规行为,比如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回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答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
2、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㈧ 证监会怎么发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年左右出调查结果。
第一是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多久需要出结果,第二也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有关,如果事情特别复杂的话,可能调查起来时间要长一些。泸天化是最快的,两个月多一点出结果,最慢的是宝硕股份,从立案调查到出结果的时间长达8年。最近几年,绝大部分案件是一年左右出调查结果。
所遇到的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案件里,绝大部分最后都会有一个行政处罚,只有极个别被认定为不构成违规一般来看,信息披露违规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即使查实,其处罚一般也就是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再严重一点就是公开谴责而已
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信息披露违规最高就是罚款30万,不会对上市公司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希望大家擦亮眼睛,提防庄家趁机恶意砸盘,不要轻易丢掉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