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告公司冻结被告公司股份,而原告败诉,是否要赔偿被告股份因被冻结而造成的经
这种情况是需要赔偿损失的费用的。法律规定的
⑵ 我买的一只股票发布公告 部分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 请高手回答 是利空消息还是利好消息
光凭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判断是利空还是利好。因为股份公司的股权是各个投资人持有专的,比如大属股东,你我这样的散户等,这个持有人好坏,与股份公司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同一个股份公司的投资人张三、李四,如果张三欠了别人的钱,把股票抵押了或者被司法冻结了,这并不影响股份公司的正常经营,更不影响李四持有人的利益。当然被冻结股权的这个投资人,如果与股份公司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坏事了当然对股份公司就有影响了,但这是另外的问题。就你的问题来说,股份公司部分股票被冻结,只对这部分股票的持有人有影响,对股份公司无任何影响。现在理解了吧?祝你投资成功。
⑶ 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公告,是利好还是利空
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这种公告是不得不告,当属于中性偏空,可定不能算利好。
⑷ 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公告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就是实复际控制人制(也就是控股股东)要用钱就把手上的股份抵押给金融机构,换得现金,跟抵押贷款差不多,现在钱还清了,抵押这部分的股票又也就回来了
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情形。《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⑸ 股权司法冻结解除的公告什么意思
股权司法冻结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权已经解除冻结状态,股权自由可以进行买卖、转让等正常交易。
1、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2、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3、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债务已经清偿的;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实际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公告扩展阅读
一、股权冻结的因素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二、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冻结控制性执行措施,可适用于无形财产。
因此对股权的执行,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对被执行人预期应得的股息进行冻结,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对股息冻结的裁定,应直接送达公司和被执行人,此时对股息的支配权人是公司,如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则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制裁。
2、对股权本身也可采取冻结的措施。
《执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冻结股权时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及支付股息,冻结股权的措施延及股权的股息。实践中不仅要通知公司,同时要通知工商登记部门,以防止企业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冻对。
对被执行人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冻结时,除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向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送达,以限制股权的转让。
最高院《关于冻对、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执行股权作了示范,同时还涉及到了一些相关问题,特别是冻结的数量应以股权持有人的债务为限,不能随便扩大。
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怎么规定的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
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股权冻结后股东的权利
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8调整)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6)实际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公告扩展阅读: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
⑺ 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一的股份被法院冻结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大股东,问题都不会太大。如果只是他本人的股份冻结,不冻结公司的银行户头,应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⑻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法人股份因其个人原因被冻结。请问这个情况下,对其他股东有什么不良影响吗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
1、地址异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每到年中时候,深圳工商局总会批量将一大批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大量处于异常状态下的企业,基本都是统一在6月30日被载入异常。原因都是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公司注册成功之后,工商会不定期的往注册地址发送公函。
如果注册地址不真实,或者不准确的话,将会导致送达的文书无人签收。
当企业被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会导致企业或者法人留下不良记录,最终会影响公司的诚信记录。
因为地址经营异常,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
(1)原地址直接解除这种方式需要确保公司现在的注册地址,是有公司相关人员在此处办公,工商局会通过上门或者发送公函的方式,核验地址的真实性,如果通过则经营异常将得到恢复!
(2)通过变更地址解除变更公司地址是可以直接解除由地址原因引起的经营异常,需要提供资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变更决定等!
2、未做年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xx年年度报告。
连续两年未做年报会被处以罚款,所以现在也要重视工商年报!
3、如果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名誉有一定的损失,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后果一 :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
后果二 : 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后果三 : 日常经营活动受限,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⑼ 我的股份指派在别人名下别人被法院执行能否冻结我指派的股份
那当然是可以的啦,既然你的股份在其他人的名下,那么就是对方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是会被冻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