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产满足什么条件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在使用和形成过程中,具有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征:
①非实体性,一方面无形资产没有人们感官可感触的物质形态,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它或者表现为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形象,或者以特许权形式表现为社会关系范畴;另一方面,它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形损耗,报废时也无残值。
②垄断性。无形资产的垄断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有些无形资产的独占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能确保密秘不泄露于外界,实际上也能独占,如专有技术,秘决等;还有些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整体分离,除非整个企业产权转让,否则别人无法获得,如商业信誉。
③不确定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受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难准确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期不稳定。
④共享性。是指无形资产有偿转让后,可以由几个主体同时共有,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中使用,例如,商标权受让企业可以使用,同时出让企业也可以使用。
⑤高效性。无形资产能给企业事业远远高于其成本的经济效益。企业无形资产越丰富,则其获利能力越强,反之,企业的无形资产短缺,则企业的获利能力就弱,市场竞争力也就越差。
四、分类
(1)按不同来源分,无形资产可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是指从企业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可以是单独购入、或与其他资产同时购人、或与企业整体一起购入的。自创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自行研究和开发而内部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会计惯例,应确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外购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除符合资本化条件之外,一般都不能确认。
(2)按使用寿命能否确定分,无形资产可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有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版权等)使用寿命受法律法规、协议或合同的限制,是可以确定的;有些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永久性特许经营权、商号、秘密配方等的寿命则是无限的、或很难确定。按使用寿命能否确定分类,对无形资产是否摊销有着决定作用。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该正确估计使用寿命,并将其成本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确认,都不应进行摊销。
(3)按是否可辨认分,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可以具体认定的无形资产,绝大多数无形资产都属于这一类。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与企业整体相联系、不能单独认定的无形资产,一般指商誉。商誉由于是与企业整体相连的,不能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因而商誉是不能具体辨认的。按可辨认性分类,有利于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可辨认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2)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六、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1、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确定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将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八、案例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平高科)是由湖南农业科学院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湖南杂家水稻研究中心、湖南东方农业产业公司、袁隆平先生等共同发起设立,主要从事以杂交水稻、杂交辣椒、西甜瓜为主的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和推广销售。
该公司的特别之处在于其有一项无形资产,这就是我国著名科学家袁隆平先生的名字。根据公司和袁隆平先生签订的协议,袁隆平先生同意在股份公司存续期间将其姓名用于股份公司的名称和公司股票上市时的股票简称,公司则向袁隆平先生支付姓名权使用费580万元。
袁隆平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杂交水稻之父”,据有关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袁隆平”三个字的品牌价值高达1008.9亿元。
㈡ 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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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无形资产投资是指投资人以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应按双方同意接受的数额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还应有必要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其投资额度按中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超过30%。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应当符合法定比例。但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的新《公司法》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
特征
无形资产在使用和形成过程中,具有不同于有形资产的特征:
①非实体性,一方面无形资产没有人们感官可感触的物质形态,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它或者表现为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形象,或者以特许权形式表现为社会关系范畴;另一方面,它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形损耗,报废时也无残值。
②垄断性。无形资产的垄断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有些无形资产的独占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能确保密秘不泄露于外界,实际上也能独占,如专有技术,秘诀等;还有些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整体分离,除非整个企业产权转让,否则别人无法获得,如商业信誉。
③不确定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受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难准确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期不稳定。
④共享性。是指无形资产有偿转让后,可以由几个主体同时共有,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中使用,例如,商标权受让企业可以使用,同时出让企业也可以使用。
⑤高效性。无形资产能给企业事业远远高于其成本的经济效益。企业无形资产越丰富,则其获利能力越强,反之,企业的无形资产短缺,则企业的获利能力就弱,市场竞争力也就越差。
无形资产主要由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构成,也包含了一些为保护提供运用条件的特种权利和必要的费用支出。知识产权,是指经济法规所赋予的,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发明创造的科技成果,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如专利权、版权等。专有技术是指企业未取得专利权的技术诀窍和技术秘密,如先进的设计工艺、图纸、技术说明书,重要的技术参数指标等,这类专有技术不受法律保护。
管理
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的方法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方法相同。也需计算决策指标。但它比固定资产投资更复杂。因为:
1、无形资产投资有多种形式。
2、无形资产投资期及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很难准确预测。
3、无形资产所增加的超额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的日常控制:包括以下几方面:
1、无形资产增加的管理
不管是购入的、自建的,还是其他单位投入的,都要办理合法手续,要按实际成本入账,或由评估机构评估计价。
2、无形资产摊销的管理
(1)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
①法律和合同都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孰短的原则确定。
②法律没规定,合同规定了,就按合同中规定年限确定。
③均未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有效期确定。
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
3、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计算:
年摊销额=原始价/有效使用年限
4、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
(1)要挖掘潜力,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率。
(2)要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如专利权,都必须技术由技术部门管理,专营权,场地使用权归生产销售部门管理。商标权由销售部门管理,以便明确责任,提高使用效果。
状况分析
无形资产投资是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风险大的系统工程。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所代表的超额盈利能力将成为缔造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
据统计,经合组织的一些先进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比例已达1∶2~1∶3。美国1995年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为50%~60%。一个企业拥有无形资产数量的多少、价值高低是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标志。在中国,不但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偏低,而且在无形资产的构成中,技术资产的比例尤其低。
账务分析
根据无形资产不同的取得方式,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企业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
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关于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根据以上规定,以无形资产向外投资,不需缴纳营业税,但要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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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的计算
知识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比工业经济时代要多得多,而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律按直线法对其进行摊销就失去了合理性。在进行实务操作时,企业可以参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产量法和加速摊销法。
一、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对稳定性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适合采用这种摊销方法。
例1:2010年1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0000元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20年。
该土地使用权每年摊销额=12000000÷20=50000(元)
二、产量法
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是以每单位产量耗费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
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如果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工作量可以采用产品的生产产量或工作时数等进行确定,则适合使用这种摊销方法。
例2:2010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依据协议,甲公司取得一项特许权,即可以使用乙公司的配方生产某产品10000件,特许权的取得成本为4800000元。4月份,甲公司使用该配方实际生产产品100件;5月份,甲公司使用该配方实际生产产品120件。
本例中,特许权有特定产量限制,并且每个月的产品产量不一致,所以适合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4800000÷10000=480(元)
4月份摊销额=480×100=48000(元)
5月份摊销额=480×120=57600(元)
三、加速摊销法
加速摊销法是相对于每年摊销额相等的匀速直线摊销法而言的,是无形资产在使用的前期多计摊销,后期少计摊销,摊销额逐年递减的一种摊销方法。采用加速摊销法,目的是使无形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加速摊销方法有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余额递减法
余额递减法是在前期不考虑无形资产预计残值的前提下,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金额和若干倍的直线法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下面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予以说明,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其中,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成本-累计摊销额。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无形资产在后期的账面净值可能会低于其残值,因此,应在摊销转自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无形资产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再扣除预计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每年摊销额的一种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率=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无形资产使用年数和×100%
或者表示为:
年摊销率=×100%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成本-预计残值)×年摊销率
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比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用加速摊销法较之采用直线摊销法有更多的优点。具体表现在:首先,加速摊销法更符合配比原则,这类无形资产使用前期,由于明显处于垄断和独占地位,可以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
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模拟、仿制技术水平的提高,垄断地位会逐渐丧失,所带来的收益也会逐年减少。根据配比原则,对此类无形资产宜采用加速摊销方法。其次,加速摊销法更符合稳健性原则。采用加速摊销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前期摊销得多,后期摊销得少,如果无形资产被提前淘汰,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也较少,因而风险较小。
无形资产摊销是对无形资产原价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的方法。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时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的借方,无需另设摊销科目。无形资产原价减去无形资产的余额即为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数 额。为了提供企业无形资产计提摊销额的有关数据,企业更换旧帐时,要注明每项无形资产的原价。
网络-无形资产摊销
㈣ 我国现有企业注册无形资产评估的数量有多少
没明白你的问题啊!
最好找证监会和财政部授予的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机构来做啊!这些机构属于全国范围执业的,很多机构都是当地财政局授予的资质,没办法做全国的评估,还有一点,如果不找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后企业准备上市的时候还需要复评。我们是有证券资质,国内最高资质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㈤ 求助一篇关于企业无形资产的论文
无形资产实则就是一种资源配置模式,亦即无形资产要进入新建单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在其配置过程中可跟据企业的经营性质形成不同的组合:名称权与商标权组合;名称权与商标权和域名的组合;商标权与专利商的组合;商标权与专利权和版权组合;名称权与商标权和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的组合等若干形式。
当你开始创建经济实体也就意味着无形资产经营的开始,此阶段无形资产资源配置包括确定单位名称,确定新建单位所用无形资产的种类,数量,无形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无形资产的估价方式,未来无形资产的应用及发展目标等。
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进入方式有五种:
1 以资本或股份的方式进入,即投资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形式,向新建单位投资,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为企业的股东,享有股东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2 以资本和负债的形式进入企业,即投资方以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形式,向新建单位投资,同时又向新建单位收取无形资产的使用费,无形资产所有都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
3 投资方共同创造,即在创建期间投资各方共同创建新的无形资产,这种方式是典型的单位名称权和商标权;
4 特许经营方式,即新建单位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使用特许方的无形资产,向特许方支付特许使用费;
5 外部引进方式,即在创建期间从外部引进无形资产。
㈥ 企业如何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及其投向有什么规定
你好,上市公司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的数量的决定因素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公开发行: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其中并未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的总数量 这应该由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和融资规模自行确定 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是干什么的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是主营信息产业的高科技A股上市公司(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公司股本结构中,清华控股占48%,社会流通股占 47%,其它法人股占5%。
㈧ 上市公司怎样来定股票发行的数量和价格
你好,上市公司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的数量的决定因素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公开发行: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其中并未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的总数量 这应该由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和融资规模自行确定 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