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来第七十二源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应当履行两项程序性义务:第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二,根据股东及其股权的变化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并记载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额。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各有差异、股权转让的具体交割的时间与方式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本条并未规定该两项程序义务的履行时间。该两项义务的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依照本法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因此,修改章程本应属于股东会的法定审议和表决事项。但是,考虑股东之间已经就股权转让达成书面协议或同意、视为同意,本条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⑵ 回够股票需不需要避开窗口期
公司回购没有时间回避要求,只要在回购期限内即可。
大股东回购涉及股票增持,需要回避窗口期。
⑶ 上市公司股东都有哪些窗口期
不需要。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于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称为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是公司会计年度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中期总结是公司半年度经营状况的总结。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某些可能给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予以披露的报告称为临时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3)大股东回购窗口期扩展阅读: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⑷ 大股东增持股票和回购股票有什么区别
大股东增持:来
大股东从其源他股东手里购买股票,用来增加自己的股票份额和对公司的控制力,上市公司本身不涉及这次交易;
公司回购:
上市公司从股东(可以是大股东也可以不是)手里购买股票,用来作为激励计划或者注销。
⑸ 年报及一季报披露窗口期不得减持 是哪个法律规定的
年报来及一季报披露窗源口期不得减持是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来规定的,主要是为了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由于年报及一季报披露窗口期(季报前30日,预报和快报前10日)不得减持,而3月末和4月末分别是年报及一季报的密集披露期。再结合春节前夕企业和股东现金需求的提升。这些因素将使得1、2月份的集中减持压力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5)大股东回购窗口期扩展阅读:
《减持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且受限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董监高减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减持规定》出台后将不会出现“减持潮”;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审慎甄别。出台《减持规定》,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今后,我会将继续把稳定市场、稳定人心、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⑹ 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的期限是多少天
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根据新法的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分红将可能被起诉。
⑺ 大股东回购股份与增持股份有什么区别
1、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购与发行相对(包括IPO和增发等),回购就是上版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权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并注销。
而增持是大股东出钱从二级市场买入,这时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大股东只是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卖,但过了时间,还可以再卖。
2、对每股盈利的影响不同:
回购增加每股盈利,在股价不跌的情况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场泡沫水平,回购是减少股票供应量,增持是增加了未来抛售的筹码。而增持不会改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
3、对于股票影响不同:
回购是直接对股东的回报。回购更能得到市场的认可,股价反应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东或高管对自家股价的一种认可态度,对其他股东没有直接回报。但是增持难敌下跌趋势的冲击,屡屡出现员工增持被套、大股东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场信心严重受挫。
⑻ 季报公布前大股东可以回购吗
回购不分时间,所以大股东可以回购。
⑼ 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暨延期购回是好消息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一个优势就在于能够展期,能够极大的减少资金压力。
大股东进行延期购回,对企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