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集团股份 > 奥地利股份公司法

奥地利股份公司法

发布时间:2021-08-10 15:30:25

『壹』 股份公司的英文缩写是什么

Joint-Stock Company股份公司
公司就是company
Aktiengesellschaft (AG)(指按奥地利、德国、瑞士的法律组成的股份公司)

『贰』 公司组织机构如何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创办股份有限公司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包括设立的机关、条件、方式、程序以及发起人的责任等。只有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从设立方式或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复杂。
《公司法》第73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即公司的创办人。其主要活动是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联合人员,筹措资金,对公司设立的一系列行为负责。
有关发起人的问题,中国公司法作了详细规定(参见本章“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发起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满足一个最低股本额。如法国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股本为10万法国法郎(股票或债券不公开发行)或50万法郎(股票或债券公开发行);德国规定为10万德国马克;奥地利要求100万奥地利先令以上。中国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由于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发起人对最低限额的责任承担比例不同。《公司法》第82条中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第83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设立,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或发起人认缴与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总和,必须达到法定的股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募集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许多行为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经法定机关批准、审核。如股本须全部认购或发行,注册资本的增减要在公司章程中修改,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对于设立的有关事项中国公司法有专门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法》第77条)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司法》第84条)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公司法》第85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公司法》第95条)
“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220条)
除以上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还要依法定程序而进行。凡违反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设立的有效性将受影响。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必须有章程,这是公司设立的必经程序。由于公司不是发起设立便是募集设立,股东的介入时间很难固定,所以,公司章程的制订人不是股东,而是公司的发起人。但其后可对章程进行修改,且这些修改是在创立大会进行的,整个章程以创立大会通过的为准。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与公司法的内容规定相抵触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风俗。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一般包括有公司名称、公司存在期限、公司性质形式、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量、股份类别、转让股权的限制、股息的分配、公司地址、董事会的组成和权利、董事人数、姓名和地址、公司创办人的姓名和地址等事项内容的规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要有符合规定的规范名称,同时要按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要求设立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是任何企业所必需的,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也不例外。

『叁』 法国商法和德国商法的异同

法国商法典和德国商法典

(一)法国商法:

1.立法基点的客观主义:其一,这一立法体系强调商行为概念的基础作用,并试图依此确定商主体的范围、商法的适用范围和商法规则体;其二,这一立法体例强调商事主体资格对于商行为的依存性

2.发展与现状:第一,原法典大多数条款都已经废除或修改,特别是颁布了众多商事单行法;第二,在立法基点上,从单纯的客观主义转向折中主义;第三,加强对商行为的特别调控和专门规范。

(二)德国商法:

基本内容:

(1)立法基点的主观主义,又称“新商人主义”:其一,这一立法体系强调商事主体的资格确定,并将其作为商法适用的一般;其二,这一立法体系强调对商行为内涵的一般概括,并通过“营业”概念的引入,使之成为商人身份确定的基本标准;其三,这一立法体例强调商法中对一切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基本规则的抽象,从而形成科学的“总——分”结构。

异同

1.法国商法典:1807年颁布。4编共648条。在拿破仑指导下制定,开大陆法系民商分立的先河。
德国商法典:1897年颁布,1900年同民法典同时生效。4编共905条。

2.法国商法法系和德国商法法系
法国商法法系:行为主义和客观主义为特征。
只要行为活动属于商行为、其行为人就是商人,则适用商法。 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巴西、阿根廷等。

德国商法:属人主义和主观主义。
商人是商法的中心,同一行为,商人为之则适用商法,若非商人为之则适用民法或其他法律。奥地利、瑞典、挪威、丹麦、清末的中国。

阅读全文

与奥地利股份公司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买的股票挂单为什么贵一分 浏览:212
五一基金涨跌 浏览:329
设立产业投资公司目的 浏览:29
股票编号a 浏览:659
2019年5月27号北京汽油价格 浏览:706
用车贷款可靠吗 浏览:494
合众人寿的理财产品 浏览:842
期货做日内5分钟 浏览:859
人民币兑台币比 浏览:913
牛熊阶段买哪种类型基金 浏览:758
如何规避p2p理财风险 浏览:426
买房银行贷款流程 浏览:929
非金融资金来源 浏览:277
美元兑换人民币2018年9月20日 浏览:487
免息贷款买车是怎么回事 浏览:851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可否购买理财 浏览:397
买香港基金经理经验 浏览:676
股票结构交易策略 浏览:487
兴齐眼药历史资金流向 浏览:624
中信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