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情况要填融通资金表
《融通资金表(表七)》填表说明:
1.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2.定期融资应按每笔融资分别填报,融入、融出不得填在同一行。
3.“国家(地区)”:填报境外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4.“利率”:填报融资的年利率。
5.“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填报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支出包括资本化的应计利息支出。
6.如果金额单位为外币的,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B. 房地产企业中的供货,签约,回款,资金解冻,股东借款,融资分别是什么意思
供货是指房地产所愿意而且能够提供出售的数量。签约即合同签约。回款包括客版户支付的定金、首权付以及办理银行按揭。资金解冻: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需要带着收件收据去银行,银行凭收件收据将贷款划转至资金监管账户;之后,买方领取产证与《不动产等级证明》。在所有资料齐备,房款已经进入监管账户后,T+3~7个工作日监管资金就会解冻至卖方的账户。股东借款,即房地产企业向股东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房地产融资是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总和,包括房地产信贷及资本市场融资等。
C. 国税所得税年报没有关联企业融通资金表怎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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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合伙企业向股东借款怎么处理,是否合规
不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 请问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法律依复据是《合制同法》,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2、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F. 求助:关联方交易,"融通资金表"如何填列
搜一下:求助:关联方交易,"融通资金表"如何填列?
G. 两个企业同一个法人,只有互相借款,没有业务来往,2016年所得税汇算用填关联业务吗
同一法人名下的两家企业当然是关联企业,必须填关联申报表,其中要重点填融通资金表。
H. 求助:关联方交易,"融通资金表"如何填列
《融通资复金表(表七)》填表说明制:
1.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2.定期融资应按每笔融资分别填报,融入、融出不得填在同一行。
3.“国家(地区)”:填报境外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4.“利率”:填报融资的年利率。
5.“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填报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支出包括资本化的应计利息支出。
6.如果金额单位为外币的,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够清楚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I. 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企业申报时,因没有关联企业,所以全部直接提交,但是在提交融通资金表(表七)时,
第一个表要填 按提示的顺序 就可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