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代表是怎样产生的产生的程序是什么
在众多法人小股东中,法人股东代表通常是通过在这些股东中“选举”产生;
在股市上回市公司中,由于有答众多的个人大小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只要是该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无论你持股数量大小,在股东大会时都有权成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无须选举。当然,一般而言,如果持股量不大的话,差旅费等费用足以打消一般小量持仓者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念头。所以,参与上市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通常是持仓数量较大的投资者。另外,个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其实第一条的法人股东选举产生,并不是股东代表产生的必须程序,只是这些小股东不想一起去参加股东大会,浪费时间精力,所以自发性的选的重点股东代表而已。这个选举行动,并不等于“法人股东代表”必须通过选举产生。事实上,所有的法人小股东都有资格成为“股东代表”,只要他愿意去参加股东大会。
2. 公司股东代表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代表是所谓的“显名股东”,被代表的股东是所谓的“隐名股东”,他们之间应该有一个委托的关系。首先,股东代表调离公司对这种委托关系及对公司的投资关系没有必然的影响,完全可以不必变更。如果想变更,也不是“选举”的问题,是隐名股东与原来的显名股东解除委托关系,与新的显名股东建立委托关系,然后原来的显名股东与新的显名股东经过股权转让,将隐名股东的股权转移到新的显名股东名下。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因此,两者之间是不同的概念。股东代表在于股权的描述,法人代表在于法律行驶权利义务的授权。
3.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的股东代表是指什么人
监事会
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回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答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成员不一定全是股东,但要有股东,那个应当包括的股东代表是指出去担任董事的其他股东,一般是股份占比比较高的公司高管或个人。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就是投资者。
4. 什么是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两者有什么区别
股东代表是几个股东推选出来的股东,代表所有股东对外行驶权利。股东代理人不一定是股东,只受委托的股东对外行使权利。
5. 一个股东可以派多少名股东代表
一个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股份行使权派股东代表。如果每股可以代表一份表决权,那内么,股东的股份容数就是派出股东代表数。由于表决权只有3种,即同意、不同意和弃权,所以超过3个的代表是没有意义的。虽然法规允许这样做,实际上一个股东同时派出3个代表,发表相反的意见,也是违反常识的。
6. 法律:公司法中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7.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是同一个人,代表几个股东
法律对一个人最多能接受几个股东的委托没有限制,如果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都给受托人出具了委托手续的话,他有权代表两个委托股东。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