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资扩股交易双方有什么责任
(1)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2)邀请出资,改变原出资比例。邀请出资的对象,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以外的人。
如果是公司原股东认缴出资,可以是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采取把资本公积金或应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红利转化为出资。
注意事项:邀请出资可能会改变原出资比例,可能会稀释股权,也可能会增加新股东,这时不能侵犯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依据立法目的,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不仅体现在自己出资比例部分,对于其他股东放弃的部分也具有优先认购权。以增资扩股方式吸纳新股东难以回避原告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不按照出资比例认购增资,则依法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要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1、首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变更公司章程。
2、其次,股东认缴新增出资,该新增出资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
3、再次,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Ⅱ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哪些人要承担
您好,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公司增资时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公司法》第148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Ⅲ 公司增资,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吗
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说,资金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失去了资金的支持,那么很多业务将停止运作。增资是公司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的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决议,只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即可。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公司的原有股东的有优先认购权。该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即使某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他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Ⅳ 公司增资必须股东签字吗
公司增资必须召开全体股东大会,但是否需要股东签字主要看这个股东的所占股份比例,只要股东会同意增资股东所占比例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占有比例较小的股东的可以不到会不签字。
Ⅳ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入股的股东对入股前的债务承担怎样的责任
承担出资额相应的有限责任!
除非是跟原股东有其他约定。
Ⅵ 增资是股东的权利还是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6)公司增资股东责任扩展阅读:
资产收益权: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Ⅶ 已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本增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人变更、增加注册资金,可以同时办理,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采取直接到江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请。
1、申请人依法申领、报送《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6、发照。
(二)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上述内容可在一份决议(或决定)里体现。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