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 在哪里可以找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披露
去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就可以找到了。
财务报表是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向所有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有关各方及社会公众等外部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
④ 求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披露不充分的案例及分析。谢谢!!不用太多,每个大约100-300字就好!!
不及时
据金融界财经信息报道[33>,2004年8月31日国光瓷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589.31万元,其中涉及51218.31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3824%)的对外担保没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2004年8月31日,
国光瓷业控股股东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该公司资金共
22321.15万元,并且如此重大关联交易没有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
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2004年9月30日,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18起,涉诉
金额32873.41万元,其中涉及2311.676万元(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39%)
的诉讼也没有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会计信
息中,仍有不少公司疏于充分性规范或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某些重大
事件不予以公告;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对
有用的资料也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从而误导投资者"在信息披露中,措辞
含糊,模棱两可;定性披露多,定量披露少,绝对值披露多,相对比例披露少,
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可信性和可比性"
据证券之星网报道[34}:2004年6月17日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哈慈股
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5.8亿元,
年末仍有1.02亿元的余额未归还;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天业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2003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5亿元"上述关联交易在2003年度的发生额达8.3
亿元,占哈磁股份200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对此重大事项,公司既没有
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也没有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⑤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这里的报告包括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是必须披露的。
⑥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⑦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不得上报所属集团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从立法本原上看,该说法是不错的,因为如果提前报送给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难免不造成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后果。只是具体表述不太准确。
关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职责,其规则,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有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⑧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如财务报表,在哪里可找到
查找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步骤如下:
1、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点击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⑨ 如何查找上市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费用
一、反信息欺诈: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收益定价
尽管会计信息来源于企业组织,但单纯的企业组织理论已难以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结构作出满意的解释。企业组织与公众信息需求是决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结构的两大基本因素。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按照一定要求,采用一定形式的对外会计报告,可见,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企业资产配置所引起的会计信息。显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首先便取决于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然而,正是在这一环节上,公众作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或需求者处于委托人的地位,或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从而,信息需求方难以控制具有代理人行为特征的上市公司的信息制造过程,无法决定上市公司的信息制造质量。按现代委托理论,受利益驱动,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委托人将面临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因此,要保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决策有用原则的实现,离不开对委托人“道德风险”形成有效防范的约束机制。
另一方面,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也没有体现会计信息披露诚实信用的收益性。实际上,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既是一种制度要求,更是一种道德要求。这意味着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一种行为基本准则,不过是获得正常利润的“入场券”而已。但是,诚信的“基准化”在现实世界中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构想。由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道德“失范”或“败德”的行为,从而诚信的收益就只能被体现在非诚信的负收益上,即诚信的“逆向定价”上。换言之,诚实信用的信息披露的边际收益等于信息欺诈的成本支出。而信息欺诈成本又是由社会反欺诈的力度决定的。由此可见,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微观基础在于“反信息欺诈”机制的建设。
总之,实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监督工具到决策有用的转变,建立一个决策有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能单纯依靠财务会计信息结构的调整,还必须强化反信息欺诈的机制建设。反信息欺诈是维护社会经济信息供给行为基本标准的微观基础,是对信息制造者信息供给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一种制度设计。
二、会计信息披露诚信行为的逆向定价:信息欺诈成本
传统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征,在于信息披露主体的行为除了受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惯例等制度性因素制约外,信息披露的时机、规模与质量主要是受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这种约束结构意味着,信息供给者的行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吻合程度,主要由其道德水平决定。信息披露主体一旦出现“败德”问题,信息披露的失范将是不可避免。而在信息披露失范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仅无法起到决策有用的功能,甚至也不可能具有监督功能。
在诚信逆向定价的模式中,信息欺诈成本的上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到三大主体,即信息披露的管理当局,信息制造者与信息使用者。因而,会计信息欺诈的边际成本实际上是由这三大因素决定的。具体来说:
1、信息管理当局对信息欺诈的惩罚力度是决定信息欺诈成本的直接因素之一。它构成“管理惩罚成本”,用C1表示。
2、如果市场能够给信息欺诈者回报以巨额损失,就形成了信息欺诈的“市场惩罚成本”,用C2表示。
3、只有在信息欺诈必须支付“违约惩罚成本”的市场环境下,才能对信息欺诈行为产生制约作用。违约惩罚成本则可表示为C3。那么,信息制造者的信息欺诈总成本是管理惩罚成本,市场惩罚成本与违约惩罚成本三者的总和,用C表示,而用R表示诚信收益。因此,
C=C1+C2+C3(1)R=-(C1+C2+C3)(2)因此,诚信的逆向定价模型可以简化为R=-C(3)
(3)式清楚的表明,在理想的市场经济体制下,R=0。而在现实条件下,R转化为R,并取得了间接或虚拟的收益形式。换言之,诚信的信息披露行为,其机会收益表现为信息欺诈的实际成本支出。因此,要提高R,就是要最大限度的提高C,即使信息欺诈成本趋向于极大值。从这个意义上说,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信息披露诚信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提高对信息欺诈的惩罚力度,在于反信息欺诈制度的建设。
三、会计信息披露诚信机制的强化:反信息欺诈机制
上面的分析已说明,通过提高管理惩罚成本、市场惩罚成本以及违约惩罚成本,对于建立与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前面所说的C3,在会计信息披露诚信机制建设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首先,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披露违约行为惩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控制信息欺诈具有及时高效的作用。
其次,建立违约惩罚制度,强化委托人信息监督机制,提高投资人的信息披露的干预能力是强化反信息欺诈机制的常规性动力。
最后,投资者行使正当权利,提高违约惩罚成本,是促进建立和完善反信息欺诈机制的强制性推动力。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效率改进,不仅依靠于全社会信息意识的形成,以及社会道德体系的完善,更重要的在于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社会反信息欺诈机制,同时这也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诚信机制形成完善的动力,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