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益输送是什么意思
通常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配合或与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内幕消息或经营手段达到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或经营业绩变化,从而使得庄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利益输送是证券市场上的一种不公平现象。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上市公司假重组之名帮助限售解禁股高位套现等,不一而足。这些不公平与利益输送的行为,无疑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阻碍着市场的正常发展,应该坚决杜绝!
“利益输送”是Johnson, La Porta,Lopez de Silanes 和Shleifer (JLLS)在2000年提出的一个概念,原意是指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产行为,企业控制者从企业转移资产和利润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和非法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
我国法律对“利益输送”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理论界对“利益输送”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而且大多是从经济、金融领域对其进行研究的。
有的学者认为,“利益输送”通常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配合或与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内幕消息或经营手段达到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或经营业绩变化,从而使得庄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有的学者认为,“利益输送”(Tunneling)又称隧道挖掘,是指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利用其拥有的绝对股权或控股地位,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或利润,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
利益输送常见的手段
1、绑标,以不公正的技术标,榜定特定厂商才有投标资格。
2、围标。
3、以过于低廉的价格,将公有财产贩售/出租给私人或财团,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益输送是合乎道德的。
例如政府免费提供土地甚至补贴给铁道公司,因为铁道公司几乎有高额亏本,但是铁道可以大幅减少社会成本及政府支出;在台湾,官员将其称为肥肉配瘦肉(为了让公司做对社会有利的亏本生意,给他一些好赚的生意补偿),而高雄捷运的亏损就是政府给予利益过少的例子。
4、指定厂商议价。
5、先低价抢标,后再追加预算。
6、收买评审委员。
7、透漏底标给投标厂商。
8、使用基金会转移资产。
9、将艺术性的设计图或表演指定给自己人承接,但价格过高或成品缺乏艺术价值;这是因为艺术有难以估价比较、不能以传统方式竞标的特性,相关法令会特别宽松,这可以合法将大笔公帑(而非合理报酬)送给自己人。
10、政府持有的基金在进出股市交易前,先行泄漏交易相关资讯,也就是报明牌,供他人短线炒作。
11、有些法律会阻挡特定人物的不当利益而产生公共利益,民代因为自身因素而阻挡这种法案也是利益输送,例如自家开工厂的立委阻挡更严格的排放及噪音法案,吸烟立委阻挡扩大禁烟范围的法案,仍算是广义的贪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利益输送
2. 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后股价会上涨吗
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就是定增,一般来讲对流通股东是利好,但也不绝对。
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3. 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避免大股东向其关联企业进行利益输送
抛砖引玉一下。
主要的手段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总的来讲,监管机构会要求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外审与审计委员会会关注重大关联交易是否被披露,披露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真实,符合对小股东的信托责任。
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的关联交易是指有真实交易动机,且符合营业常规。虚假的关联交易不仅背离公司利益,也常常隐藏着违规、违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
2、关联交易的存在已不是关注的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及时、深入、完全、准确的披露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
3、必要的关联交易多为公司存在及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赖以依托的购买或租赁协议等等;这类关联交易也是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此时也要兼顾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4、关联交易多发生在新、旧控股股东与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并无不同,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但比普通股东的权利更为优越。
关联交易的核心问题不是杜绝它的发生,而是让其在阳光下公允地,真实地,符合对小股东信托责任原则地发生。
在具体操作中,有具体案例中,美国上市企业的内部审计团队代表董事会监控关联交易,定期提交关联交易给审计委员会。
4. 公司大股东危害小股东利益时,该怎么办
公司治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大股东为谋取控制权私利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利益侵占的实现手段多表现为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公司提供担保等。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取得控制权私利。典型案例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未在2009年年报、2010年中报和年报及2011年中报及年报中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遭到证监会调查。2010年至2011年间,佛山照明未披露有关关联方及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2亿元,其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约4000万。2013年2月,广东证监会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本案中关联方为数十家时任佛山照明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亲属具有股权关系的公司。由于佛山照明实际控制权在钟信才手中,在遴选供应商时,钟信才具有决定权。这个未及时披露的钟家利益网使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管理交易实现利益输送,对佛山照明的声誉及中小股东对于佛山照明的投资判断,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虚假陈述关联交易,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使佛山照明遭受巨大损失。
大股东为谋取控制权私利通过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典型案例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棱光)因为控股股东珠海恒通对其资产侵占近7亿,濒临破产。珠海恒通是通过何种方式架空上海棱光公司并不断侵占上海棱光公司资产的?1994年4月珠海恒通以持股数1872万,占比35.5%,成为上海棱光控股股东。此后,珠海恒通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担任上海棱光公司的董事长。截至1999年6月,上海棱光为恒通公司担保达3.33亿元,由于恒通公司大部分贷款逾期未还,上海棱光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经过珠海恒通的几番巧取豪夺,珠海恒通拿走上海棱光7个多亿资产,上海棱光资产被侵吞殆尽,重组希望渺茫。
由于我国公司股份相对集中,在公司治理中多为大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管理层掌握公司绝对控制权。为避免出现大股东为获取私利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必须充分发挥监事会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形成对公司控制权的制约机制。珠海恒通持有1200万股上海棱光股权,成为其大股东后,珠海恒通则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充分说明了公司所有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行使。在公司治理中,谨慎对待公司股权分配,对公司控制权实行分制及合理的制约机制是每个上市公司都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
5. 股东增值是什么意思
股东增值可以理解为鉴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估值水平和发展前景的认识有更好的把握,其增持行为一般被市场理解为积极信号。
不过,除了认可估值水平和发展前景以及巩固控股权外,投资者应留意辨别大股东增持行为是否是为后期相关资本运作做准备。
6. 贵州茅台被官方点名,背后是否存在输送利益
从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来看,公告中通过了6项提案,其中4项捐赠信息尤为抢眼,1。贵州茅台向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捐款200万元。捐赠1200万元用于酒精火灾处理专业队伍建设。捐建生活污水处理厂2.6亿元。捐资5.46亿元用于习水县西新大道建设等,对此,部分茅台股东坐不住了。他们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公开质疑,贵州茅台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未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年内,为我们的中小股东捐赠了13.92亿元!相当于每股捐赠1元。
知情人士透露,事件的起因是茅台酒本身,在公告时间和捐赠决议方面,确实缺乏事先与小股东沟通,等待回复。单看这一点,茅台应该有大企业的态度,承认它确实忽视了中小股东的感受。
7. 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是什么意思啊
通常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配合或与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内幕消息或经营手段达到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或经营业绩变化,从而使得庄家或其他公司盈利。自己按事前约定分得利益,最终是公司及股东亏损
8. A股市场上,面对大股东涉嫌利用控股地位进行利益输送或套现的情况,中小股东有什么自救办法
1、通常上市公司大股东为自身的利益,还是会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的,不会那么明目张胆进行违内规操作容
2、但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政策和市场的缺陷,进行利益输送或套现的情况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且是几乎无法避免的现象,这样的公司目光短浅,最终会被市场抛弃
3、而面对这些现象,作为中、小股东几乎无话可说,即使通过媒体等手段进行施压也无济于事
4、对于中小股东来说,除了在表决时用脚投票,或者争取在公司的话语权外,没有更好的自救办法可行
5、目前,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和公司章程里面的所谓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都无法实践,同时市场也无法正常地进行做空,可以说没有惩罚机制。
6、所以面对这样的公司,要么放弃幻想,要么远离,没有其他选择!
9. 浦东建设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1.19日前复牌,问一下利好大于利空吗各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 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
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