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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委托书

发布时间:2020-12-24 03:33:06

① 将公司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能否转让公司

这个要看委托抄书是怎么写的,如果没有注明具体委托事项,默认为所有事项都是受托项目,可以进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操作。

不过一般授权委托书都应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利期限等限制条件。

如若可以,那应当怎样修改权利委托,使得C不用直接参与公司运营并且A不得私自。。。

修改授权委托书,增加限定条件。如,本委托仅限于股权转让,转让后委托自动失效。

② "股东(大会)委托书”怎么么写

股 东 委 托 书
先生(女士)和 先生(女士)拟于襄樊市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特委托 先生(女士)办理企业登记事宜。

股东签字:

二00四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复印件
资 产 价 值 确 认 书
襄樊 有限公司(筹)投资人投资的机器设备及存货等(实物资产)经襄樊大维资产评估公司大维评报字[200 ] 号报告,评估值 元,经全体股东确认,其中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投资人投资的上述实物资产已移交 有限公司(筹)。

股东签字

二00四年 月 日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二00 年 月 日,襄樊 有限公司(筹)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办公地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 人,实到股东 人,会议一致选举 、 、 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会议一致通过了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董 事 会 决 议
二00 年 月 日,襄樊 有限公司(筹)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办公地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为公司监事。

董事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组 建 公 司 协 议 书
先生(女士)与 先生(女士)双方决定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拟设公司名称:襄樊 有限公司。
二、拟设公司地址:襄樊市 。
三、拟设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其中 : 先生(女士) 万元人民币,占 %
先生(女士) 万元人民币,占 %
四、拟设公司经营范围。

股东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襄樊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先生(女士)和 先生(女士)双方共同出资,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襄樊 有限公司。
第二条 住所:襄樊市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会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会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度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2/3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会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3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2月15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章程修订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日期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单位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③ 营业执照变更地方需要什么手续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

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3)股东变更委托书扩展阅读

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租房合同。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 在工商未变更法人前,新法人行使权力是否要原法人委托书或按股东决议行使或在执照未发放前不能行使权力

您好,在未经工商局进行法人变更之前,新法人必须经过原法人的委托之后才可以行使法人的权利的!

⑤ 营业执照怎么过户

一、营业执照过户流程

1、只需要把证件带齐就OK了。我们来看看“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我们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申请人声明栏”、“法定代表人信息栏”、“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各个填写的栏目中,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一般需要填“董事、监事”就OK了,经理信息可以不用填。

3、“房屋租赁协议”用工商局的模板,记得不要用自己公司的模板,不然,不同的行政机构会有要求,还会被打回。

4、“股东会决议”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过事项中描述“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XXX,变更为XXX。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等等。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栏填企业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经办人。注意申请人和下面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是一致的。

6、”章程修正案“主要是针对公司章程的,把章程里面的经营范围修改一下就OK。

二、营业执照过户手续

1、填写相应的《公司改定申请表》

2、改变营业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盖上公章,承诺协议书、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如果营业执照过户流程需要股权转让则需要填写一份营业执照转让协议书,但是当法人是外籍户口则需要办理额外的暂住证)

3、改定税务登记。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注册与登记。

4、改定公司的注册地址(与接收方协商)。

5、改定银行信息。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出现问题会按照相关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规定与处罚。

(5)股东变更委托书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⑥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转让款已收,其中一个收到转让款有委托书不到场签字过户怎么办

公司股份转让,转让成功的标志,不是以收到款项为标志的,而是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后,才真正是转让成功。不想去签字,好好做做工作吧,主要是觉得钱少了吧。

⑦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事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委托人: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xxx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委托人因受让北京某某有限公司股东××70%的股权一事,现委托xxx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权限: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办结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年月日

(7)股东变更委托书扩展阅读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⑧ 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变更(地址)信息,一般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发生了改变。一般变更分为名称改变、地址改变、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依据法律法规合法变更公司的一些性质。公司地址变更需要的手续有几个方面一定要注意。

在公司地址变更办理之前,首先要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办理,具体的流程为:

第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股东变更委托书扩展阅读:

公司地址变更首先要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然后还要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还需要公司原来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按照《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不管是哪种信息变更,都是需要办理登记和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公司变更_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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