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如果你已经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应当将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你有权要求受让方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公司股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如果你私下与其他人(组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则不能以股权变更为由,免除你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仅以你对公司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你确实转让了股权,可向股权承让方追偿你因承担公司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
(1)股东变更没有工商局撤资扩展阅读
一、相关法律条规: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㈡ 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变更股东。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请问其他股东是否要承担债务
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股东出资责任,应当在股东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二点,如果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存在混同,那么股东应当承担责任。其余,股东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
㈢ 工商局有没有权利不给股东变更股份
只要你提交的资料合乎要求,他们是有义务做这个事情的!
㈣ 股东退股一定要变更工商登记才生效吗
股东退股一定要变更工商登记才生效。
根据我国《公司法》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互相转让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等不是其生效要件,只是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没有产生公示,对外没有效力。如果将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原股东不排除会被追究责任;如果原股东拿回出资,可能还会被认为抽逃出资。
根据《合同法》第44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
(4)股东变更没有工商局撤资扩展阅读:
第一,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股东退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的投资转化为公司的资本,是公司赖以经营和偿还对外债务的物质基础。股东退股,抽走投资,使公司的财产减少,于公司不利。股东一拥而上要求退股,则公司将不复存在。
第三,股东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在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危机时,允许股东退股等于是将退出股东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剩余股东。
第四,公司法是强行法,《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法律规范,当事人不得违反。
上述理由对完善股东退出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作用,但是绝不足以成为否定股东退股的理由。
㈤ 股东不肯到工商局办理变更
如果你购卖他的股权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话,只要他不是法定代表人,你完全可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拿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备案即可,不必办理变更登记。这只是一种公司出资证明,工商局备案了就成。
㈥ 公司股权被法院判为退出股东工商局衣没有股东在场能办理变更吗
有法院判决的话,没有股东到场当然可以办。
㈦ 公司有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变更吗
一、到工商局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到工商更换新的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
带上以下资料到国、地税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4、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3、委托授权书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