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到底多少为好
是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到底多少为好?业务相同情况下又能参股多少?
B. 求参股基金公司的上市公司
截止2012年年底的:
中集集团(000039)
公司持有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5%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中兴通信(000063)
1650万元合设中兴创投基金管理公司(占55%),2010年11月,公司出资3亿元合作设立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该基金专注于TMT(高科技、传媒、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其中子公司中兴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以认缴出资1千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现金认缴出资共计人民币5.41亿元。
国际实业(000159)
万家基金管理公司:公司通过竞拍公司取得万家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受让资格,2012年2月21日,公司与出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竞拍底价10460万元。本次股权受让事宜,万家基金管理公司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2012年7月,竞得万家基金20%股权,若两次竞拍履行完监管部门审批,公司在万家基金管理公司中持股将达到40%。
吉林敖东(000623)
参股广发证券:广发证券借壳延边路事宜已完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22亿股,占其24.82%(广发证券定增导致持股比例降到了21.03%),为其第二大股东。广发证券作为国内首批综合类券商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证券营业部,并控股了两家证券公司和1家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广发证券实现净利润20.64亿元。由于2011年广发证券完成增发股份,按要求确认投资收益177867万元,2011年为公司贡献净利润183032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92.35%。2012年1-6月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30905元,占公司净利润71.86%。
美的电器(000527)
公司投资5000万元持金鹰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2012年中期账面值18072万元。出资6亿元参股设立的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0%,2012年中期账面值15.91亿元。
中山公用(000685)
参股广发证券:广发证券借壳延边路事宜已完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3.43亿股,占其13.69%(广发证券定增完成后,中山公用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1.6%)。广发证券作为国内首批综合类券商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证券营业部,并控股了两家证券公司和1家基金管理公司。
国元证券(000728)★
长盛基金注册资本为1亿元,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也是首批获得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的六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持有长盛基金41%的股权。
中弘股份(000979)
2011年7月出资1亿元参股设立中信夹层投资基金(上海)一期(有限合伙)。中信夹层基金发起人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目标规模50亿至60亿元,重点关注并购融资、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矿产能源和房地产等领域投资机会。
北京利尔(002392)
2011年12月公司以4960万元增资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取得中关村兴业公司19.78%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中关村兴业公司为一家专业的、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募集并管理创投基金,重点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的具有高速成长性、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高科技企业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投资,注册资本10182万元。目前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了三只专业基金,管理基金总规模为6.08亿元。
浦发银行(600000)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是一家中法合资银行系基金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是国内第二批银行系基金公司的第一家,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本行占比51%,法国安盛占比39%,上海盛融占比10%。2012年上半年损益-566万元。
武钢股份(600005)
公司参股长信基金管理公司,占股本的16.67%,最初投资成本为1500万元,持有其1667万股,期末账面价值2112万元;
中信证券(600030)★
参股华夏基金(占49%)是中国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还参股了长盛基金公司。
招商银行(600036)★
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占33.4%)是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截至2012年6月30日,招商基金总资产9.15亿元,净资产7.09亿元,共管理25只开放式基金、4个社保组合、18个年金组合、23个专户理财组合和1个QFII组合,合计管理资产规模802.82亿元。
国金证券(600109)★
设立国金通用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7840万元,占49%;
长江投资(600119)
私募基金,2012年3月30日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与相关投资管理公司及自然人共同设立上海浩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该基金管理公司拟在上海筹备发起设立一支内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拟作为关键投资人,意向对该基金认缴1亿元,该基金的存续期为五年。公司将视该基金的实际筹备进程及募资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昌九生化(600228)
公司与财通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起设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0%)。财通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7月取得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宣告成立。2011年7月财通基金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向其增资3000万元,完成后公司共出资6000万元(占30%)。2011年财通基金管理公司首只公募基金产品“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12月1日成立,基金初始规模为10.58亿元;2011年财通基金实现净利润-6384万元。2012年中报披露,1-6月,财通基金实现净利润-1893.04万元。
大恒科技(600288)★
公司受让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份事项获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07年12月出资收购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诺安基金20%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由于诺安基金收益各月相对均衡,将对公司财报前低后高的情况起一定平滑作用。截至2011年12月底,诺安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近500亿元,拥有客户数量超过400万。2012年中报披露,1-6月,净利润同比增长3.89%,原因系公司所购诺安基金20%股权年初获证监会批准,其收益改为按"权益法"计算所致(诺安基金报告期损益为2519.64万元)。
烽火通信(600498)
公司持有广发基金管理公司2000万股(占16.67%),最初投资成本2000万元。
辽宁成大(600739)
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25亿股,占其总股本21.12%,为其第一大股东。广发证券作为国内首批综合类券商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证券营业部,并控股了两家证券公司和1家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8月,广发证券定向增发45260万股,由于公司未参与本次定增,持股比例由24.93%下降至21.12%,仍持有其6.25亿股股份。根据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约13亿元。
招商证券(600999)★
公司持有博时基金49%的股权。博时基金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于1998年7月13日,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也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沈阳、郑州等中心城市设有分公司。截止2011年年末,博时基金净资产为12.86亿元;
南京银行(601009)
2012年8月25日公告,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设立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开展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年。
兴业证券(601377)
公司初始投资1880万元持有南方基金10%股权,南方基金注册资本1.5亿元,是我国基金行业资产管理规模最大、资产管理经验最为丰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最为多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管理各类公募基金34只,管理公募基金资产规模1327亿元。
华泰证券(601688)★
公司持有南方基金管理公司45%的股权,截至2012年6月30日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28.71亿元,净资产19.92亿元;2012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8.28亿元,净利润1.94亿元。公司持有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12年6月30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4.56亿元,净资产4.11亿元;
光大证券(601788)★
公司分别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55%和25%股权。截至2012年6月末,上述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分别为238亿元和693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基金管理规模合计304亿元。2012年上年年光大保德信和大成分别实现净利润5536万元、12892万元。
C. 不适合担任拟上市公司股东的四类情况分别是什么
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对以下单位或自然人是否符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条件进行重点排查:
一、党政机关
1.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军队、武警部队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
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如××省委讲师团、××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除非符合以下情形:市或区县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经市民政局出具非党政机关主办证明的;国务院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为会员的,可以作为企业投资者。不能提供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性质材料的,该社团章程中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含会员提供的,可以作为企业投资者。
2.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也不得成为股东,除非其属于以下性质: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的,或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成为企业投资者。国务院各委办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作为本系统提供相关后勤服务类企业的投资者,但其所办企业不得再投资兴办企业。
二、自然人
从一般意义来讲,绝大多数人都可以做股东。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些人是不能作股东的。自然人不能做股东的有:
1.公务员(禁止)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因此,国家公务员(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
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
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b)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c)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d)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e)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f)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纪发[2000]4号)、《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中纪发[2001]2号),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的(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因此,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
5.国有企业领导人(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6.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7.国有企业职工(有条件禁止)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3)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4)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8.现役军人(禁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3章第3节27条: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9.银行工作人员(有条件禁止)
目前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禁止银行工作人员投资其他企业,但各商业银行对其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规定。
10.在职教师(允许)
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做股东。教师也不是公务员,他们只是有些待遇按照公务员或者不低于公务员对待。所以,他们可以投资做股东。但是,不可以做公司的职员,也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11.未成年人(允许)
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因继承取得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其权利和义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和履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的答复》(工商企字131号):《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但是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家庭成员(有条件允许)
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共同设立公司,由于涉及到财产的独立性问题,存在公司性质模糊(可能是一人公司)及权利处置(夫妻离婚后的股权分置)的问题。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
三、法人、合伙企业
1.社会团体法人(允许)
《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必须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一人公司(有条件允许)
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商业银行(有条件允许)
商业银行原则上不能成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司法判决或抵押质押等不属于主动投资行为。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允许)
拟上市股东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其法人资格并未就此消亡,营业执照的吊销只说明其丧失了经营资格,其法人资格依旧存在,因此不影响其对股份的持有。但因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可能存在法人资格丧失的风险,由此导致股权的不确定性。因此拟上市鉴于股权的稳定性考虑,若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股东,还是建议转给他人。
5.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有条件允许)
总体上来说,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非企业法人都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一般来说,国家政府性质的非盈利性的非企业法人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
6.个人独资企业(允许)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设立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
7.外商投资企业(允许)
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
8.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禁止)
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设立公司。《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作为资产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公司。
四、其他情形
1.职工持股会(禁止)
2000年7月6日,民政部民办函[2000]110号《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中特别规定,"由于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应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各地民政部暂不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此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这次社团清理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据此,职工持股会不具有社团法人的主体资格,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缺乏法律依据。2000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亦在其《复函》中指出:"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2.村民委员会(允许)
目前没有禁止性规定。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3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意见》,中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设立公司”。由此,可以初步推定村委会作为发起人应该是可以的。上市公司三房巷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村民委员会持有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95%的股权,同时拥有第二大股东100%的权益。
3.分公司(禁止)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公司制企业、集团所有制企业投资,但其所设立的分公司不能对外投资。
4.事业单位(禁止)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其他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对外投资。
5.高校(禁止)
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科发[2005]2号文),该文对部属高校做出了如下规定:高校除对高校资产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进行投资。
根据〔2008〕15号《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院系等所属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除作为技术完成人,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
D. 谁能告诉我深沪两市有哪些上市公司参股新上会的iPO公司的公司及其持股数和占的百分比谢谢你
在已过会新股中,景兴纸业参股莎普爱思20%;轻纺城参股会稽山;钱江专摩托参股大中矿业;属青海明胶参股中材节能2.08%;复星医药参股迪瑞医疗6.46%;羚锐制药参股江苏亚邦;华工科技、长源电力参股富邦股份;浙江龙盛参股依顿电子;宁波港参股舟山港占4.43%等。
大东方(600327)
轻纺城(600790)
钱江摩托(000913)
注:杭州联创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共认缴出资42000万元,其中浙江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缴比例为23.81%。
宁波港(601018):
海南高速( 000886 )
海峡股份(002320):
宏源证券( 000562 ):
江南化工( 002226 ):
南岭民爆( 002096 ):
复星医药(600196):
大众交通(600611):
深圳能源( 000027 ):
华茂股份( 000850 ):
东方创业(600278):
皖能电力( 000543 ):
江苏舜天(600287):
浦东金桥(600639):
长城信息( 000748 ):
上海建工(600170):
远望谷(002161):
浙江龙盛(600352):
化工科技(000988):
E. 这样的拟上市公司可以入股吗
判断这个问题要两个层次
一是这个公司能不能上市 这是前提 上市需要很多条件 业绩只是一个方内面 要综容合判断行业发展 成长性 历史沿革 财务规范等好多问题 楼主可以比较《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去看一下企业有没有什么硬伤 楼主没有提供净利润数 所以还没法判断公司业绩 但根据注册资本来看 这个公司的规模已经很大了 所以利润规模应该够条件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三年后上市 肯定是因为财务或者历史沿革方面有问题 要先问清楚有没有硬伤
二是如果能上市 这个价格是否合理的问题 没有给净利润数 所以也没法算 如果是私募入股 用净利润乘以一个倍数 像这种14年才上的 也就是6-10倍 得出公司价值 然后再除以总股本 得出每股价格 像楼主这种情况 其实可以参照净资产定价 给3.5 有点高了 因为一旦上不了 钱就基本属于打水漂了 除非你跟朋友定一个回购条款
F. 参股浙江天堂硅谷的上市公司都有哪些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十八家股东大部分是省内新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其中包括浙江东方、浙江阳光、民丰特纸、浙江金鹰、钱江水利、升华拜克、钱江水利等七家上市公司。
G.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各是什么意思
“全资子公司”就是指一个股东的公司,但有严格的限制,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A公司拥有B公司 100%的股权,则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例如:上市之前的中国石化的下属子公司如:燕山、扬子、齐鲁公司等,就是这种全资子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参股公司现在一般指的是A企业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到B公司,然后再按照合同在一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红。
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考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
H. 请教,上市公司参股的公司能否申请IPO有没有具体参股比例的限制
同问,如果参股比例高达约30%,且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跟上市公司业务有一定相近性,是否可以上市?
I. 注会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IPO后,所持有的这部分股权的市值在报表中如何体现
1、首先根据抄管理意图,将该投资定性为长期股权投资或者短期投资。
2、如果该投资性质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或重大影响,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3、对于短期投资,应该在期末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被投资公司在年底上市,投资方所持有的股票尚不能上市交易(锁定期),所以,A公司当年报表中不能反映投资收益,但是,应当在报表附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下,说明被投资方已经上市的情况。
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发电子邮件给我。
北晟投资:[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