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利好。因为再质押期间,就不会存在减持的可能
❷ 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质押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东质押股票一般理解为中性,也可能存在潜在利好。潜在利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质押期内这部分股票没有减持的问题,二是股东质押取得资金后可能会有投资项目。
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不是由企业之间拥有不依赖于对方,开发攻击贬低别人吹出来专的。由于个别同行“AA”的属快速发展吸引了敌意,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们对此表示赞赏。但宽容的限度,最近我们经常遭受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骚扰,还有人在互联网上传播事实的某些恶意歪曲,对公司的言论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对此我们将密切关注到,并举行了结束。
❹ 关于北方创业集团业务问题
1、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
2、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0万股,占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伊利股份股本总额51,646.98万股的9.681%。伊利股份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伊利股份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方式解决。
4、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总裁潘刚先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30%,其获授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43%。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一、释 义
在本激励计划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伊利股份: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董事会 指伊利股份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伊利股份股东大会
标的股票: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伊利股份股票
授权日: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行权: 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价格
净利润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净利润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上述人员需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具体包括: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潘刚 总裁 0
胡利平 总裁助理 0
赵成霞 总裁助理 0
刘春海 总裁助理 0
其他(29人) 核心业务骨干 84,052股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5,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伊利股份股票总额的比例为9.681%。
五、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及其分配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伊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潘刚 总裁 1,500 30% 2.9043%
胡利平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赵成霞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刘春海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其他(29人)核心业务骨干 2,000 40% 3.8724%
合计 5,000 100% 9.681%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依据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为 13.33元。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收盘价13.33元;
说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该日收盘价为17.85元,由于2006年4月10日公司实施了10转3.2的公积金转增方案及每10股派现2.6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对3月10日的收盘价也须作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12.30元。
说明:由于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因此以2006年3月10日为基准,计算前30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计算结果为16.49元,同前款所述原由,该价格也应做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2.30元。
七、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8年内;
(二)授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由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后确定。
注:授权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可行权日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一年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伊利股份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获得的股票,自行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八、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行权安排
(一)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期行权时,伊利股份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伊利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1年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之后8年内行权完毕,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此时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 Q0×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缩股比例(即每股伊利股份股票缩为R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增发和发行股本权证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不包括针对公司激励对象发行的股本权证,下同)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R)
2、缩股
P=P0÷R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R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P2×(1-F)×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发行的行权价格,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伊利股份股东大会授权伊利股份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及要约收购等事项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
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
2、公司分立、合并
公司分立、合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公司发布公告的2 个交易日后提前行权而不受本激励计划关于行权期限的限制。
3、公司发生要约收购等情形
当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激励对象的行权安排将变更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90%,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三日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但仍须遵守本激励计划"七、(二)可行权日"及"八、(二)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2)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未注明投票意向的表决权等情形;但是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的除外。
(3)发生要约收购。
(二)激励对象离职或死亡
1、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2、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3、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4、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5、激励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但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公司应当根据激励对象被取消的股票期权价值对激励对象进行合理补偿,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❺ 北方国际信托股东背景及股权结构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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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2北方股份 最新指标 (2006一季)
每股收益 (元): 0.0110 目前流通(万股) :5500.00
每股净资产 (元): 3.7300 总 股 本(万股) :17000.00
每股公积金 (元): 2.2997 主营收入同比增长(%):59.87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1684 净利润同比增长(%) :-18.71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117 净资产收益率(%) :0.30
——————————————————————————————————
2005末期每股收益(元):0.1700 净利润同比增长(%) :88.87
2005末期主营收入(万元):62213.18 主营收入同比增长(%):72.64
2005末期每股经营现金流(元):-1.5255 净资产收益率(%) :4.68
股东大会日期:2006-06-05
◆ 最新消息 ◆
(1)2006年5月8日公告,股改方案为10送1.7股及4.08元现金,全体非流通
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06年5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日06年6月5日。
(2)2006年4月8日公告,神华集团采购公司与特雷克斯尤尼特瑞格合作生产
的电动轮矿用汽车。合同包括360吨电动轮矿车37台,260吨电动轮矿车18台,
合同总金额1.57亿美元,合同截至2007年九月全部执行完毕。
(3)2005年年报披露:06年公司争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新产品开发
主要任务为井下轮式矿车,完成试生产;TR60矿用车进入批量生产;电动轮车
型四大结构件批量生产;液压油缸与新矿车批量生产同步;与液压挖掘机新机
型研制同步;冶金行业轧机伺服缸实现批量生产;旋挖钻机实现批量生产。
(4)2006年3月28日公告,公司与美国TEREX公司合资的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
械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挂牌成立,该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销售载重量120-360吨电动轮矿用车,合
资双方各占50%的股份。该公司是公司与TEREX合作的第三个合资企业。
(5)2006年3月28日公告,公司与美国TEREX合作生产的3台载重量172吨的电
动轮矿用车于2006年3月28日在包钢白云铁矿交付用户。标志着公司不仅能生产
120吨以下的机械传动矿用车,而且已拥有生产120-360吨电动轮的能力和技术
,为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今后的生产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 控盘情况 ◆
2006-03-31 2005-12-31 2005-09-30 2005-06-30
—————————————————————————————————
股东人数 (户): 21943 24960 25078 25725
人均持流通股(股): 2506.49 2203.53 2193.16 2138.00
—————————————————————————————————
点评: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本期有三家机构新进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其中东方红1号新进180万股,成为第一大流通股东;股东人数继续
减少,筹码仍需集中。
◆ 概念题材 ◆
大智慧板块:股权改革概念、航天军工概念、外资并购概念、预盈预增概念
。
(1)世界矿用汽车龙头企业:公司已成功地生产出国际水准的先进产品,使
中国拥有了自己的矿用汽车;能够满足国内从25吨到360吨所有露天矿产的市场
需求,矿用汽车在国内同级别产品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在约80%的水平,具有明
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具有生产三大系列七个品种十八种车型的非公路重型矿用
汽车的生产能力,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特雷克斯”牌非公
路(或工矿两用)自卸汽车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同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达75%。公
司是唯一能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工厂、同一条生产线进行机械传动和电传动
两大派系产品生产的企业。
(2)外资概念,公司第二大股东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为国外知名企业,公
司经营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特雷克斯集团是全球第三大工程机械制
造商,年销售收入近70亿美元,在世界拥有50多家工厂,能够制造500多种产品
。
(3)整车和零部件出口势头良好:05年公司出口矿用汽车销售额比例已经超
过25%,国际矿用汽车市场规模是中国市场的30倍,成长空间广阔,公司产品具
有很好的性价比,随着国际市场知名度的提高,将形成稳定的规模化出口。随
着公司制造能力的加强,向特雷克斯返销零部件的规模也逐步扩大,成为稳定
的收入来源。
(4)开拓国际市场:2005年,公司国际化方向进一步发展,其矿用车系列产
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同比增加601.86%,2005年全年销往国外的产品数量为52台
,实现销售收入1.44亿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26%,是北方股份成立以来出
口销量和销售额最大的一年;同时,随着国内矿山的集团化整合和大型工程的
启动,矿用车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同比增加47.28%。
(5)06年计划:06年,公司将加大产品开发力度,计划井下轮式矿车完成试
生产、TR60矿用车进入批量生产、电动轮车型四大构件批量生产、液压油缸与
新矿车批量生产同步,与液压挖掘机新机型研制同步,冶金行业轧机伺服缸实
现批量生产、旋挖钻机实现批量生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
(6)大订单概念:目前全球能够生产360吨电动轮矿用车的制造商只有三家
,而中国的北方股份就位列其中。06年4月,中国神华集团准能公司哈尔乌素项
目采购北方股份与特雷克斯尤尼特瑞格合作生产的360吨电动轮矿车37台,合同
总金额1.57亿美元,合同截至2007年9月全部执行完毕。
❼ 北方证券十大股东是谁
三季报的最新股东情况如下: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 39266.18 22.45 A股 公司 未变
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3006.13 13.15 A股 信托公司 ↑6207.9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5852.21 3.35 A股 公司 新进
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3415.48 1.95 A股 公司 新进
司
吉林省爱都商贸有限公司 3189.01 1.82 A股 公司 未变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2365.86 1.35 A股 证券公司 新进
司
吉林省正茂物流仓储经营 2181.06 1.25 A股 公司 未变
有限公司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 2044.21 1.17 A股 公司 未变
公司
吉林省申广商贸有限公司 1862.52 1.06 A股 公司 未变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 0.74 A股 公司 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