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几个亿,第二大股东什么事都不知道也没签名,大股东和小股东私自签订工程对外承包合同,会不会违规和
公来司章如果在第源一大股东手里,而且合同上盖的公司章,分以下几种情形:
章程中有类似规定:工程总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合需要同必须全体股东签字的,那么第二大股东可以追究另外两个股东的责任,但是作为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需要正常履行。
章程中有类似规定:工程总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合需要同必须经董事会批注,如果没有履行对应手续,那么也可以事后追责(即合同仍然要履行)。
章程中没有上述规定,那么完全合法。
如果合同上并未盖公司章,合同上只是两个股东个人的签名,分以下几种情形:
两个股东中有一个是法人,那么合同效力不好说,可以起诉打官司。
两个股东都不是法人,那么合同与公司无关。
② 在不知道股东投入多少资金的情况下怎样计算出工程的利润
工程利润与股东投入资金多少没有关系的。
利润是一项工程施工中与甲方签合同中的工程款收入减工程施工中材料成本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辅料成本后的价款。
可由投资的股东决定、如果股东自己筹资尚差比例、就没必要增加新股东。反之、投资股东没多余资金投入,即会增加新项目股东和资金。
④ BOT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可否直接总承包施工
除非这种情况下不用投标,直接总承包施工,如下:项目公司的股东作为投标人参与了BOT项目内的投标,并作为容中标人之一,如果是这样,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约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⑤ 公司中标后,能够将工程转移到股东的另外一间公司吗
不可以,但你可以委托另一间公司完成合同,中标还是自己公司。
⑥ 海油工程的股东背景
海油工程的五家股东平台公司、海上工程公司、设计公司、南海西部公司和渤海公司均为海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海油总公司通过以上五家股东间接持有海油工程100%的股份,是海油工程的实际控制人。1999年8月,海油总公司重组设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香港),后者成为海洋石油系统内从事上游业务的唯一实体,是中国最大的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商,并独家享有在中国海上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的专营权,并于2001年2月27日、28日分别在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
2000年,财政部对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的62家大型国企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估,中国海油综合得分名列榜首;由于其出色的经营业绩,被标准普尔和穆迪公司分别授予BBB和Baa2的投资级评级,这是中国企业目前所获得的最高信用等级;当选2001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在十大?最具影响力企业?中位居第二。十五期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目标是实现油气产量5年翻一番和100%的储量替代率,以较快的发展速度、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优良质量进入世界500强。
海油工程的关联交易占据其收入主体,包括为关联方提供设计、建造、安装等专业生产服务、委托贷款、工程分包、房屋土地租赁和后勤服务、船舶租赁等。关联交易中专业生产服务占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的87.11%,占200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的95.01%。
此外,鉴于海油总公司间接持有海油工程的全部股份,为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海油工程的五家股东已承诺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增加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到董事会总人数的1/3。 盈利能力:1998、1999、2000年及2001年1-6月,海油工程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054.07万元、52123.32万元、69727.98万元、46752.91万元;1999年和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1%和34%,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8.4%和5.6%;2001年1-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已达到2000年全年度的67%,净利润达2000全年的58%,盈利能力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偿债能力:截止2001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近70%,负债水平较高,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比例偏大,流动负债主要集中于短期借款项目,短期偿债能力较差。这主要是由于海油工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蓝疆”号大型起重铺管船已于2000年开始建造,资金来源大部分为短期借款,由此导致其200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达到69.75%。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至30%左右。
营运能力:海洋石油工程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的业主多为海洋石油行业内业主和资质及信誉较好的外国公司,款项收回及时,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很少有呆、坏账的现象发生。存货主要为工程备料,库龄一般在一年以内,因此公司回款能力及存货周转能力较强。但由于垫资建设导致经营现金流转指标不佳,这也是工程承包行业的普遍特征。
⑦ 哈尔滨工程大学十大股东
工信部,教育部,海军,黑龙江省,等等-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