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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作为股东的企业

发布时间:2020-12-16 08:29:48

1. 央企、国企的股东收益是什么

你好,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一、计算公式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股东权益(即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二、应用法则
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三、权益内容:
1、股本
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
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
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法定公益金
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5、未分配利润
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2. 央企职工可以在同行业其它公司任股东吗如果被央企知道会如何处理其它股东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该股东

1、股东委派的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职务的,其人事关系转入公司,薪酬由公司发专放;股东委派的董事属不在公司兼任高管职务的,其人事关系不转入公司,薪酬仍由股东单位发放。 2、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

3. 急!!国有企业受让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是否需要行政审批

国有企业受让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需要行政审批。

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根据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的本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如投资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内,不需要另行审批。如投资项目不在年度投资计划内,则拟投资的国有企业应向国资管理部门单项报批;

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

(3)央企作为股东的企业扩展阅读: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

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管控、推动走出去模式创新,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检查与审计,按职责进行责任追究。

4. 国有企业与央企的股东是谁还有,国企与央企关系

先说一下国企和央企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回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答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化工、中国石油 ,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铁路系统隶属于铁道部,所以可以说他首先是国企,然后也可以称为央企。.向高手请教

5. 急,我国企业中,尤其是央企,董事长以及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都是谁制定的股东有权参与吗

1、股东委派抄的董事在公司兼袭任高管职务的,其人事关系转入公司,薪酬由公司发放;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高管职务的,其人事关系不转入公司,薪酬仍由股东单位发放。
2、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含董事长)或高管的,按程序报国资委党委审批,其考核和薪酬按《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由国资委确定。
上述内容均应在章程中规定;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是由股东会决定的。
央企属于国资委属下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属出资人,在向国资委报组建方案时,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即已由国资委确定。

6. 国企正式职工可以自己开公司吗

1.除了国企领导(档案被市里管的)不能开公司,国企普通员工可以开公司,当然,如果你的劳动合同里写了不准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那么你最好不要自己做法人,如果自己不能做法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亲人做你的公司法人,其他都最好不要掺和进来。
2.没有法律明令禁止你开公司
3.如果你的单位没有禁止你开公司,你就可以去开,但如果和你单位的利益有关系,最好不要开。
拓展资料
公务员经商禁止性规定
1、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法》53条、42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失效)》31条、49条)
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法》102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失效)》73条)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106条)
4、2001.4.3之前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买卖股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购买、收受“原始股”;《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4.3)规定,允许党政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4.3)
《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3.10.5)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97.9.3)再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法官、检察官,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等以及这些机关所属的单位,具体如下:
一是国家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
二是法院、检察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入公务员范围;
三是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
四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对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如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
五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各地的商检局、工商局、部分税务局和公安派出所等.
另(1)工勤人员均不列入公务员.工勤人员是指在工勤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机关食堂、车队、清洁服务队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论其原来是干部还是工人,都不列入公务员.
(2)对于各级人大机关而言,行政编制在人大或其他公务员系统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如人大主任一般由省委书记兼任或由专人专职就属于公务员,而没有编制的如农民身份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担任的人大副主任就不是公务员.
(3)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一般仅政策研究室、地方政府编译室为政府序列,按照公务员对待;党校等则实行区别管理岗和技术岗、分开管理的办法部分界定为公务员;而类似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单位则划入了公益性事业单位.

7. 国资委与国务院作为企业实控人有什么区别

国资委是大型国有企业的直接领导机构。它对企业的掌门人有任免权。企业的一回切经营答活动向国资委负责。

国务院国资委系统内的无偿划转、同一省级国资委系统的无偿划转不算变更,国务院国资委与省级国资委之间的划转,算实际控制人变更。

省国资委听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市国资委听市委书记和市长的。

国务院类似中央

8. 国有企业与央企的股东是谁

国有企业与央企的唯一股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9. 民营企业变为中央企业全资子公司之后,民营股东在转让其央企子公司股权时是否有什么限制

民营股东实质是个人资产或集体资产或称为非国有资产,这部分股权转让,国资委回没有限制。只有答对国有股份有限制条件,要经过当地国资委批准(文件形式)。

民营股东转让其股权,只要股东会同意,就可以转让。但内部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转让给外部股东,内部股东(现有股东)要写一个书面的“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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