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求: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限(15天)可否缩短
回复 xinhua 的帖子呵呵,和我的想法一致: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专知时限:属公司法并未给出弹性的空间,只能是15天。2、解决思路:(1)倒签会议文件: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程序,比如签署收到会议通知及议案的回执(时间倒签);(2)将错就错:即便程序上有瑕疵,导致的结果也只是股东有权在60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能够向股东解释清楚原因,对于拟上市而言,只要是对上市有好处的,股东一般不会设置什么障碍(即便该股东与控股股东有些嫌隙),否则自己的那点股份也难以价值最大化,当然理论上不排除个别有另类想法的股东。如果上市比较紧迫,建议采用第一种思路,毕竟上市前夕法人治理还不规范的话,被发现了终究没什么好处。
B.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通知义务能否免除由谁免除需要什么程序
为保护股来东基本权益自,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基本的权益,常规和临时的股东大会的提前通知都是法定强制的事项,即提前通知不能免除。
股东大会的通知日期是公司法规定的,没有给企业自主权。但是实践操作中,如果①公司未上市,②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③该决议豁免了董事会的提前通知义务。那么,未提前召开股东大会并未损害任何股东利益,监管机构也是可以理解的。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C. 上市公司大股东对所持股公司借款的豁免对小股东会有什么侵害
对小股东没有侵害,
对公司有利。
D. 债务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有自己的行使的职权,对于一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股东大会,那么债务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债务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
债务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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