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上市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上市流程:
1.商品进入市场。
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经审查同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专交易。属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②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1、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版股份总数的1%。
2、大股权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A股致股东信扩展阅读: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
根据股东需要及所减持股份市场流通特点,制订灵活多样的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③ 股票融资买入未成交是否计算利息
股票融资买入未成交不计算利息。融资的当天买入股票做的是平仓的也是不会收取利息费用,只有融资过夜才会产生利息费用的。
但是在周五的交易时间内,已经通过卖券还款或者现金还款偿还了负债。那么周六日就不会产生利息。也就不会计息了。如果没有进行偿还,那么周六日还是要计息的。
券商融资的资金利息是按自然日定的,不是按工作日定的,所以节假日都会收利息。融资融券业务的佣金和利率可以做到非常低的水平。
融资融券利息是按年化利率以及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收取,按日计提,按月扣收;不同证券公司还会根据资金量大小给予不同利率水平的优惠。
(3)A股致股东信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三大规则:
裸卖空是指卖空者在本身不持有股票,也没有借入股票,只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T+3时间内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
这种卖空形式称为裸卖空,如果在结算日卖空者未能按时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那么这被称为交付失败,但交付失败并非违法,即使交付失败,此项交易依然会被继续下去,直至交付完成。
报升规则,又称为上涨抛空,即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该项规则起初是为了防止金融危机中的空头打压导致暴跌。
我国报升规则: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信用保证金有初始最低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
④ 股票里的“PE”是什么意思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称为“利润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回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答率。所以它也称为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市盈率)市盈率PE分为静态市盈率PE和动态市盈率PE:
静态PE=股价/每股收益(EPS)(年)动态PE=股价*总股本/下一年净利润(需要自己预测)
市盈率把股价和利润连系起来,反映了企业的近期表现。如果股价上升,但利润没有变化,甚至下降,则市盈率将会上升。
一般来说,市盈率水平为:
14-20:正常水平
21-28:价值被高估
28+-:股市出现投机性泡沫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⑤ 中国28个产业,外资控制了21个
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 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 21 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尽管时间因素很快冲淡了它们曾经带来的巨大震荡,但中国已然成为国际资本新的冒险乐园。
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证监会等6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外资可以利用境外股权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体现了中国顺应国际化的思路,同时更显示出政府在维护国安经济安全方面的决心。
中国发出外资政策调整信号?
尽管《规定》只体现为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所颁布)的修订,但联系到两个月前开始并至今没有定论的“凯雷并购徐工事件”,此时出台这一文件激发了官产学各界的想象力,似乎喻示中国政府对待外资的态度有所转变。
《规定》由六章总计61条构成,篇幅较此前《暂行规定》的26条有了较大增加,更重要的是,在外资利用境外股权方式收购境内企业、外资企业收购的市场准入及审批程序、政府反垄断调查等内容有了较为明晰的规定,体现出中国政府对待外资的政策方面已经进入战略调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