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良影响。前提上还要不是以下被禁止的人员
1、证券交易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属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允许者。
以上人员从事了股票交易会受到资金处罚或者是禁业的处理,如果违反了刑法或者行政法,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Ⅱ 关于上市公司法人买卖股票的问题
你好。
《证券法》有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管理相关部门回,基金公司,答证券公司)不能开立股票账户,自然就不能买卖股票了,但是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
你说到的“知悉内幕消息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指的是上市公司高管,这一群体不受证券约束,不属于证券从业人员,因此可以开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但是买自己公司的股票时,相关上市公司必须公告。
Ⅲ 上市公司出一般性公告 能买卖自家股票吗
谢采纳
上市公司总经理以上相关工作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持有5%以下股票的股东,一般来讲可以自由买卖也可以发出增持和减持公告。5%以上就不同了,必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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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上市公司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你好,上市公司不能买卖本公司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回确规定:“公司不得答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口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规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其发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来说,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买卖、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内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由于其地位、职务等便利,在获取有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内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资者有优势。如果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他们很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内幕消息来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Ⅳ 如果散户购买的股票,上市公司出现违规操作怎麽办
理论上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但是大多数散户持有股票数量少,加打官司本身也会有经济付出,再加精力付出,一进一出不合算,所以大多数人是放弃了这个权力。这好自认诲气。
Ⅵ 一个上市公司欠我的钱可以用欠款买他们公司的股票吗
那有这么简单。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在上海或深圳证交所记录在案的,即使是大宗交易转让,也是要通过交易所备案的,如果你不是单位法人,只是一个自然人,连转让的资格都没有。这类财务纠纷,还是通过法院起诉为好。
Ⅶ 如果个人想买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的股票怎么做才不犯法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都不会违法的,
你可以通过股市也就是二级市场去收购,也可以去和公司的持股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去联络购买
Ⅷ 如果我的钱足够多,法律能允许我买下整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吗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当然允许你买下整来个上市公司,源但是如果你用一个账户通过流通市场买进5%的流通盘(好像是这个门槛),该股就会被停牌,然后上市公司会要求你做出解释,就是致函问你的目的。你说明后,股票复盘,你可以继续买。然后每增加持有2%的流通盘停牌一次,你继续说明目的,接着继续。当你买下全部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后,同时该公司的流通股份等于总股本的话,该股就必须退出市场交易了。因为那是你一个人的公司了,不是公众型公司就不能上市了。
Ⅸ 买股票遇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怎么办
买股票遭遇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如果被套很多人、很大幅度亏损,股民保存证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助、索赔!
Ⅹ 傻,上市公司的资金可以随便购买股票吗
这是不能的。 国家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做出规定,严禁国有企专业和上市公司炒股。属 一.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 二.上市公司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 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长期投资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以上),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定。 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开设一个股票账户(A股),必须用本企业(法人)的名称。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或者为个人买卖股票提供资金。 5.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对已开设的股票账户、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如发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以及为个人股票提供资金的,应及时纠正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