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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0-12-15 05:33:26

『壹』 股东三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贰』 一般财务部岗位设有哪些

一般由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资金总监、财务部经理、审计主版管、会计、助权理会计、出纳员、收银员等组成。

财务部是指在本机构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的部门。

(2)股东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扩展阅读:

一,财务部工作目标

1、利润最大化

2、管理当局收益最大化

3、企业财富(价值)最大化

二,财务部工作内容

1、筹资管理

2、投资管理

3、营运资金管理

4、利润分配管理

『叁』 装饰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补充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第九条 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分析,做到月度重点分析,年度全面分析,并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和目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条 参与公司对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重大经营业务的预测、决算工作,跟踪检查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安排并参与公司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存工作,对其盈亏和结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报告和意见。
第十二条 负责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第十三条 负责财务会计档案工作,按《会计法》和《会计工作达标办法》要求建立会计档案制度,做到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及时归档,建立档案保管、查阅、销毁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税务的要求,按规定计算,申报纳税事项,负责办理发票、收据的购买、使用、保管和缴销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处理好银行、税务、会计、审计事务所等外围关系,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第十六条 检查、落实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财务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安排财务人员的轮岗竞岗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处理好财务核算、财务服务与审计稽查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又要立足服务于供应商、服务于门店,同时要配合审计稽查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十九条 负责财务会计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接受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所属的财务人员统一归口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包括聘用、培训、调配和业务指导,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门店的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由公司统一发放。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须持证上岗,考核上岗,择优录用。财务人员的聘用或解聘均须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财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末位淘汰制,对不适合财务工作岗位者,建议调离财务部门,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建议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制度,公司每年对财会人员进行统一轮换调整岗位,特殊情况下,经执行监事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随时对财务人员进行调整。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商品采购
1、 由采购员编制采购计划;
2、 业务总监对计划进行审查、审批;
3、 采购员按计划采购商品;
第二十六条 商品配送
1、 货到配送中心后,保管员对其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及外观质量验收签收;
2、 质检部对商品质量进行认证、验收、签章;
3、 物价员对商品核算;
4、 电脑打印:“商品入库单”,入库确认,电脑帐与仓库同时增加库存;
5、 商品进帐单与进货发票配单,交财务部门商品二级帐会计签收;
6、 商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门店时,由电脑开具商品配送单一式五联(存根联、随货同行联、门店验收联、财会联、结算联),并将随货同行,门店验收二联交押运员对货验收装车,门店收到商品并验收后,在随货同行联签字交押运员带回配送中心,门店自留验收联,核对库存数量是否与电脑库存相符。
7、 配送中心将签收的随货同行联存档备案,将财会联、结算联交财务部核算;
第二十七条 商品销售
1、 门店发生销售,电脑收银打出票据,同时减少实物库存;
2、 如顾客需要报销发票,凭收银票根开具发票,收银票据加盖“发票已开”戳记;
3、 每天将营业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下午的营业款项在银行关门前送缴银行,晚上的营业款存放在保险柜内,收银员不得私自携带回家,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八条 商品结算
1、 财务部门每天将各部门报送的单据进行复核签收,相关会计对其进行帐务处理;
2、 出纳员每天到银行核对各门店的销售金额是否相符;
3、 货款支付需持商品购销合同先填写“请款单”有请款人、质量负责人、业务总监签字。由财务总监审核,按审批权限审批承付。其审批权限为:货款总额在8万元(含8万元)以内的由总经理审批;货款总额在8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董事长或授权人共同审批;
4、 货款末付的应付款项,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会计每月与采购部进行帐务核对,保证帐目清楚,金额准确无误;
5、 财务部门对每月发生的进、销、存及费用支出须认真负责的计算,做到成本准确;
第二十九条 商品库存
1、 根据商品验收制度,对于各门店和配送中心已验收入库的商品,其保管责任归各门店和配送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2、 商品的损耗率为:配送中心千分之0.5以下,门店千分之3以下;
3、 每月末由财务部门组织各门店、每季末组织对配送中心库存商品盘点、对帐;对于损耗率高于规定比率的,由配送中心和各门店负责人追回赔偿金额;
4、 商品报损必须符合规定,由报损单位书面编制报损表,注明报损原因、品名、规格、单位、总金额等,分报总经理和审计部门,经总经理和审计部门共同签署,方可交财务部门进行商品销帐,报损审批件应分别报送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以便于备查和审计;
5、 每年末,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编制盈亏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所有现金支出手续,统一归口公司财务部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门店支取现金。
第三十一条 门店营业收入,由收银责任人当日送存银行,并通告财务部门,异常情况必须与财务部门取得联系,否则造成损失由收银责任人承担,收银责任人承担与各收银口对帐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每天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特殊情况需要多存现金备用时,需经总经理同意方可。
第三十三条 库存现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并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和审计的抽查、核对,如有差错由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负责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并按期与会计核对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并做好月末余额调节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单价超过价值人民币1000元,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物品,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登记造册,每项固定资产要指定责任人,制定固定资产卡片报表交财务部门入帐。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交专题报告,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批,其他各类固定资产的添置须编制计划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购置。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由所需部门向行政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由行政部门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财务总监核准,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调拨,所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底单交财务部门入帐。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损坏、遗失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追回赔偿,并承担损失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自然损耗使之不能继续使用或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变价出售,须由行政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签字,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出售。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大型基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一般装饰、装修工程由下属装饰工程公司承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大型设备购置应采取公开指标方式进行。一般设备购置采取“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行政部门应在设备购置前提供三家以上的设备供应商,将品种、规格、型号、价格、质量、付款方式等因素进行比较,写出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设备购置前需签有购销合同,所有合同及法律文书均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签署。
第四十二条 工程、设备款(含预付款、进度款)首次支付必须附有合同及合同有关价格明细和其他有关附件,并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支付。余款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款审批后支付。
第四十三条 经办财务人员在支付工程、设备款时应对照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支付差错,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四十四条 设备的管理、使用、报损和变卖的有关规定,与前章固定资产相同。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的办法,维修费用由行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结帐。
第四十六条 财务、审计部门应参与车辆定点维修厂的选厂,修理过程实行跟踪监控。
第四十七条 大型设备的维修,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注明更换零、配件名称、规格、销售单位、维修工时和费用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
第四十八条 公司成立验收小组,对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已交工的基建项目、装修工程以及维修工程等的质量进行鉴定验收,对费用进行审计审核,凡末经验收的项目费用不予支付。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差旅费实行总额包干,限额补贴,节约归己,超支不报的原则,其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包干标准如下:
直辖市(天) 一般地区 省内 当日返住地市
一般职员 160 100 60 20
经理级 180(住宿不超过三星级酒店) 120 80 30
正副总经理级 200(住宿不超过三星级酒店) 150 100 40
第五十条 公司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乘坐,乘坐飞机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不在总额包干之列,其报销按公司董事会特别规定并由董事长特批执行。
第五十一条 出差补贴
1、公司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硬卧票,符合上述规定标准而未购硬卧票的,不给予路途补贴;
2、出差人员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每人每夜省内补贴15元,省外20元,特区25元;
3、有关补助天数的计算。公司人员到外地出差时间按往返车票时间(包括乘车返回时间)扣减一天,全额包干计算;
第五十二条 不实行“总额包干”的人员及标准
1、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已交纳会务费的,会议时间内可凭会议证明据实报销费用,路途时间按包干办法计算差旅费;
2、在外设立机构和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住宿费、交通费不包干,伙食费每人每天补贴15元;
第五十三条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1、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所在地五个工作日内,须到财务部门按报销程序核报本次差旅费,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因个人原因,逾期一个月不结清借支的,按千分之二每天计息,连同所借款在工资中一并扣除;
2、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单须由本人填写齐全,不得涂改,不得填报与本次出差无关的费用,凡经财务人员及审批人违规报销的,除追回所报款额外,违规责任人员须承担等额赔偿责任;
3、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填写报销单 交费用会计审核费用标准 交财务总监审核签字 总经理审批报销(限额之外的按审批权限报销);
第五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
1、全年招待费用控制在年销售额3‰限额内使用,超过部分的业务费用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列支;
2、业务招待费须严格执行“先批后支”的原则,由主管负责人签字,财务总监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3、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必须为正式真实的税务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证明人证明,方能报销;
4、单项招待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五条 电话费,手机费,交通费。
1、各部门的工作电话,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负责;
2、门店一律安装磁卡电话,公用磁卡由店长掌握;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话费标准,根据需要确定为400、300、200、100元四个档次,每月凭话费发票报销,做到节约归公,超额自付;
1、 交通费补贴根据工作性质、职务级别按100元/月补贴,每月凭票报销。

第十章 工资结构及奖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采取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的办法实施,基本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浮动工资由董事长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逐月确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的发放按人事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制表,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发放。浮动工资由董事长发放。门店实行法人制单独核算,门店员工的工资按法人责任制挂勾的办法确定,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员工基本工资标准
单位:月/元
职位(岗位) 基本工资标准 职位(岗位) 基本工资标准
董事长 5000 部门副职 1000
总经理 4000 文员 800
副总经理 3000 普工 500
部门经理 2000 试用工 300

第五十七条 奖金方式。
1、奖金来源在公司指定产品的利润中提取,按各门店的实际销售数量,并根据不同的商品的提成额按实计算奖金。每月末统计,月初发放奖金;
2、门店如每月都能完成营销计划,根据门店等级的实绩年终发放年终奖金;
3、门店如连续二个月完不成营销计划,门店进行降等,工资按等级下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营销计划,除降等外,该店店长将被撤销或解聘,并取消年终奖(产品销售奖金不受影响,按实发放);
4、公司总部及各部门的奖金,按每月营销业绩及利润实际情况结合部门及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予以确定,总部发放的奖金为保密发放,经财务部门编制发放表,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直接发放到本人。
5、公司总部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打听他人奖金额,不准擅自向他人泄露本人的奖金额,一经发现,除全额追回所发放的奖金外并取消全年奖金及年终奖。
第五十八条 有关福利待遇
重大庆典,节假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可对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物资或过节费。

第十一章 借支审批程序

因公需借支款项,由借支申请人填写借支单,注明时间、金额、原因,经借支人签字,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交财务总监审核,由审批权限人审批后借支,金额低于2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金额高于2000元(含2000元)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九条 报销规定
借支人公务办理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财务核报费用。所有发票应为正式税务发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报销程序同借支程序。总经理、副董事长的报销,须经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 公司为职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公司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中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同一年以上,员工履行合同两年以上;
2、职员在原单位或其他方式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者,公司不予重复办理;
3、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履行合同期间业绩有重大贡献者,公司予以提前办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六十一条 公司因发展需要,须向银行、企业融资贷款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报董事会审核,董事长批准方可对外举债。
第六十二条 公司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直营门店均无对外担保,举债之权力。
第六十三条 内部公司与公司之间担保,需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六十四条 公司不对外担保,如确因需要时,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方可。
对外担保主要审核内容:
(一) 项目考查
(二) 企业资格审查
(三) 企业商业资信审查
(四) 投资回收率和投资回报率审查
(五) 被担保单位提供所有文件真实性审查
(六) 根据担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法律责任的审查
(七) 担保合同的审查
第六十五条 担保一旦成立,公司应对被担保单位委派财务人员代表,参与对方财务管理,跟踪监控财务执行真实情况。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六十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归口公司监事会管理,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十七条 审计部门分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二种方式开展工作,定期审计为季度审计和年度审计,不定期审计根据董事会、监事会要求进行。
第六十八条 审计部门职能,根据审计法和相关审计法规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审计部门审计公司工作时,任何部门、任何人均须积极配合,协调合作。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肆』 财务管理办法是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决议

《财务管理办法》属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即可。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区别如下: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伍』 财经管理岗位

你们是什么单位?我不知道房地产的你能不能用的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七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五)发行公司债券。(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八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九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十条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各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司委派,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委派的财务总监经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财务总监,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四)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五)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七)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十)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各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第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妥交接手续的,不得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条各级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各级公司应做好对下级子公司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各公司有权拒绝。第二十四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第六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司本级和各子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公司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第二十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九条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第三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房地产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各自权限审批。第三十二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十三条股份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在最近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股权投资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期货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资)。超过上述标准的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在遇有土地招投标等紧急情况时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班子的提议,以单项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15%的投资事项进行决策,事后通报董事会并备案。第三十四条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相关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三十五条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相关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按时实现。第三十六条项目投资结束后,具体实施投资的公司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第三十七条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产权登记。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相关登记手续。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三十八条各级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证券投资部门负责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公室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由开发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第三十九条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资产处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四十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一节资金管理第四十一条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生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发行信托基金、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分别向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不能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资金由股份公司统一调度和统筹安排使用。股份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各子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第四十三条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级公司的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各级公司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四十五条各级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第四十六条各级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十七条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八条除股份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各级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股份董事会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员工因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第四十九条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级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第五十条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五十一条各级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所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第五十二条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级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第五十三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第五十四条各级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第五十五条各公司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第五十六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各级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其董事会核销坏账。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妥结清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手续。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第五十八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五十九条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第六十条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长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按照一定的额度授权给各级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子公司预算范围以外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固定购置应报其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第六十一条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第六十二条各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希望采纳

『陆』 财务管理论文范文

摘 要

企业现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的较好选择,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使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而实现这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树立长远的观点,始终与企业总目标相一致,并与质量、技术等其他管理目标联系起来加以考虑。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目标;企业价值

ABSTRACT
The enterprise present stage's financial control goal good chooses, should be the enterprise value maximization (causes counterparts benefit maximization). But achieves this business finance management goal, must set up the long-term viewpoint, throughout with enterprise general objective consistent, and with the quality, the technology and so on other management goal relates considered.
Keywords: Financial control; Financial control goal; Enterprise value。

目 录
一、各种财务管理目标的比较分析
(一)关于股东权益最大化
(二)关于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我国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
三、实现目标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一)管理决策因素
(二)外部环境因素
四、相关问题的考虑
(一)紧密配合企业战略总目标,做好财务计划
(二)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报酬率
(三)合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四)正确进行财务分析

一、各种财务管理目标的比较分析

(一)关于股东权益最大化

以美国为代表。在美国,企业股东以个人股东居多,这些个人股东不直接控制企业财权,只是通过股票的买卖来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决策;职业经理的报酬也与股票价格直接相关,因此,股票市价成了财务决策所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而股东权益也是通过股票的市价得以充分体现。因此,股东权益最大化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财务管理目标。

事实上,股东权益最大化有其不足之处:其一,股东权益最大化需要通过股票市价最大化来实现,而事实上,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不仅包括企业经营业绩,还包括投资者心理预期及经济政策、政治形势等理财环境,因而带有很大的波动性,易使股东权益最大化失去公正的标准和统一衡量的客观尺度。其二,经理阶层和股东之间在财务目标上往往存在分歧。其三,股东权益最大化对规范企业行为、统一员工认识缺乏应有的号召力。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不仅实现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且实现了企业财富分配原则从货币拥有者向财富创造者的转化,这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

(二)关于企业价值最大化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的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go-vern-ment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go-vern-ment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以上利益相关者都有可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的财务决策,董事会直接任免企业经理甚至财务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劳动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go-vern-ment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正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害一方面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股东抛售股票、债权人拒绝贷款、职工怠工、go-vern-ment罚款等不利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了企业的价值。

那么何为企业价值?通俗的说,企业价值就是企业值多少钱。通常有两种解释:一是企业总资产价值,即已形成的价值;另一种是指企业的潜在获利能力。我们认为,后一种看法更为科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一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代价,不仅考虑该商品的成本是多少,而更看重该商品将能带来的报酬。在财务管理的概念中,企业资产的历史成本,属于沉落成本,在决策中,属于无关成本。我们更关心的是未来现金流量。

二、我国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居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其目标是使全社会财富增长。不仅要有经济利益,而且要有社会效益;在发展企业本身的同时,考虑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影响;有时甚至为了国家利益需要牺牲部分企业利益。并且,我国证券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标准来确定“股东权益”。把“股东权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既不合理,也缺乏现实可能性。而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则是显得更为科学。

但是,用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何计量便成了问题。为此,现在通行的说法有若干,其中,以“未来企业价值报酬贴现值”和“资产评估值”具有代表性,这两种方法有其科学性,但是其概念是基于对企业价值的一种较为狭隘的理解。企业是社会的,社会是由各个不同的人构成的,企业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对企业本身增值的作用上,而且表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表现在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的贡献。所以企业财务目标的制定,既要符合企业财务活动的客观规律,又要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那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衡量指标应该以相关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广义上说来,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包括存在于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但是,在确认财务管理目标为“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时,这样说无异于推卸责任,将这个目标放到一个只能在理论上讨论,而在现实中无法运用的地步。因此,在这里,只将“相关者”局限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包括经理人员)和go-vern-ment。至于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供应商和企业客户(消费者),在假定他们是理性的人的前提下,其利益由其本身的选择与那个企业交易得到保证。

那么,如何计算相关者利益呢?在这里,我们借用王化成老师提出的“薪息税前盈余”的概念,它包括薪、息、税(所得税)和薪息税后盈余(即财务会计中通常所说的净利)。薪即职工工资,代表了职工利益;息即利息,代表债权人的利益;税在这里特指所得税,代表国家利益;企业的净利,代表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很明显的,这个概念充分体现了上面所述狭义的“相关者利益”。在理论上便于理解,在实际中,有确定的数字,也具有可操作性。

不过,单纯的“薪息税前盈余”不过是薪、息、税和净利的简单相加之和。这个指标有其缺陷,即它不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相关程度的差异与各对象所冒风险的大小。事实上,谁与企业关系越密切、为企业提供越为关键的资源,谁对企业的影响力就越大;另外,谁为企业经营所冒风险越大,其要求就应该越大程度地被满足。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初探

因此,有必要对这个指标做出修订。一种可行的作法是为薪、息、税各按其重要性设定一个权数,权数依据各相关利益者的相关程度和其所冒风险的大小而定,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客观环境进行适当调整。当债权人的对企业的控制较大的时候,利息权数可以大一些;相反,可以适当提高税前盈余的权数而降低利息的权数;而在一些高科技企业,职工个人的劳动能力和成果对企业影响较大甚至于有时会对企业的命运起决定性作用,这时,就必须提高职工薪金的权数。在企业偿债能力较强的时候,债权人的风险较小,利息的权数可以设定得低一些;相反,可以加高反映所有者利益的净利的权数。修订后的指标不仅反映了企业的资源情况及各相关者对企业的贡献,并且体现了高风险、高报酬的思想。

三、实现目标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一)管理决策因素

1 项目投资和资本结构。这是决定企业报酬和风险的首要因素。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而企业实施科学严密的投资计划将会大大减少项目的风险。多年来,不少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大都是由于投资失误所致。因此,应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审议制度规范和约束投资行为,对投资决策的主体、内容、程序、原则、责任、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便尽可能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具体操作时还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确定项目方面,实行“统一规划、民主集中和专家评审”的可行性论证方法;二是在使用资金方面实行投资预算、总量控制和封闭追踪的专款专用办法。

资本结构是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果资本结构不当,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效益,增加风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使企业的总价值最大,就是要寻找一种最佳的资本结构,揭示资金成本、财务杠杆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所采用的工具应该是“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用该方法可检验各项融资计划在不同的息税后盈余(EBIT)水平上对每股净收益(EPS)的影响。当EBIT数额超过其无差别点水平时,财务杠杆作用较强的计划将产生较高的EPS,反之,当EBIT数额低于其无差别点水平时,财务杠杆作用较弱的计划只能带来较低的EPS。另外,未来增长率和销售的稳定性、商业风险、管理当局的控制能力和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态度,也将对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在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同时,也应一并考虑。

2 投资报酬率与风险。企业的盈利总额并不能反映股东财富,在风险相同的前提下,股东财富的大小要看投资报酬率。企业为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在面临众多投资机会时,往往通过资本预算来作出长期计划决策。“货币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从量上分析的一个重要观念,也是评价投资方案的基本标准。因此,为提高投资报酬率,必须对“货币的时间价值”有所研究,找出适合于对资金筹集、投资、使用和回收进行研究的数学模型和分析方法,如采用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等,从而提高财务管理决策质量,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收益和风险是直接相关的,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收益,收益面向未来,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风险,企业决策时,要在报酬和风险之间作出权衡, 研究风险、计量风险,并设法控制风险。风险报酬率取决于投资者对风险的回避态度和风险程度(可用变异系数计量),因此,企业可采用多角经营和多角筹资的方法来控制风险,多经营几个品种,可以在盈利和亏损产品之间相互补充,减少风险;多种渠道筹资,可以把投资的风险(当然也包含部分报酬)不同程度地分散给债权人,以求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财富。

3 股利决策。股利决策的重要性是基于以下主要原因:一是影响融资计划和资本预算;二是股利减少了留存盈余,会引起较高的债务权益比率。一般来说,企业的股利决策一方面应使所有者的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要为企业提供充足的融资。当企业的获利能力增强时,采用“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的决策;当企业的收益超过投资者投资于别处所能获得的收益时,企业应保留盈余而不是分配,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二)外部环境因素

企业外部环境是企业财务决策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企业要更多地适应这些外部环境的要求和变化。

1 法律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手段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将受到法律的具体规范,无论是筹资、投资还是利润分配,都要与企业外部发生经济关系。目前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休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企业组织法规、财务会计法规、财政税务法规等等。财务工作人员应该了解、熟悉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做到有法可依,在守法的前提下完成企业理财的职能,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2 经济环境。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也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企业能够正确地预见go-vern-ment经济政策的导向,对理财决策大有好处,国家对经济的优惠、鼓励和有利倾斜,企业如果认真加以研究,按照政策行事,就能趋利除弊。

商业竞争、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等外部因素,都将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存货库存、设备添置、债券投资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之目标,企业必须及时调整生产经营,适应经济政策,以迅速提高应变能力。

正确预测未来经济发展,实现资本大众化,分散经营风险。企业要尽可能提升自己的价值,对于还未上市的企业,要争取公开发行股票,从证券市场筹取资金,促使企业价值有市价可循,这也将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

四、相关问题的考虑

(一)紧密配合企业战略总目标,做好财务计划

企业管理中,战略的选择和实施是企业的根本利益所在,战略的需要高于一切,财务管理首先要根据企业总目标的要求,配合企业战略的实施,认真做好财务计划。计划并非一个资金问题,还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加以思考,以提高企业对不确定事件的反应能力;增加有利机会带来的收益。财务计划确定后,要将计划具体化,进行财务预算,进一步细化各种现金收支、长期资金筹措、短期资金信贷等预算,使财务预算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控制标准和考核依据,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报酬率

成本控制是企业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径,但单纯以成本最低为标准,只局限于降低成本本身,一般不能改变风险。因此,企业在投资管理、流动资金管理、证券管理、筹资管理等经济活动中,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得利润,使企业总体边际收益最大,另一方面要以利润换效率,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价值”,以求达到股东投资报酬率最大。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初探

(三)合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企业的资产不是无限的,企业获得的利润不仅仅表现在降低成本和降低资产消耗方面,还表现在提高资产利用率方面。改变资产用途,利用有限的资产多生产盈利更高的产品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存在明显资产闲置的企业,提高资产利用率即是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的关键之一。盘活存量资产、增加产品产量、调整产品结构、销售更多的社会需要的商品来增加数量收益,不仅是一种市场策略,有时也是一种成本利润策略,从企业战略意义上讲,提高资产利用率也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四)正确进行财务分析

为改善企业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往往要对企业的盈利能力、筹资结构、利润分配进行分析,以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帮助企业改善决策。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作出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以此来提高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为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企业现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的较好选择,应是使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而追求这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始终不能偏离企业总目标的要求。而且,确立财务管理目标,要树立长期的观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与否,不应该局限于短期行为,也不应该只考虑利润取得的多少,还要与质量、技术等其他管理目标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以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自己再加点理论和案例吧...

『柒』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不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股东怎么办

召开懂事会,责令相关人员整改。

『捌』 股东方可以代管合资公司财务专用章吗,合资公司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董事会

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这个取决于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玖』 财务管理办法是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决议

《财务管理办法》属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即可。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区别如下: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拾』 不同财务管理目标的优缺点

主要的是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

感觉在国内的财务管理教科书比较偏向企业价值最大化

但在我现在所学的罗斯写的<公司理财>上只提起了股东财富最大化

现在又有个比较火的概念--EVA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Profit Maximization)理财目标在我国和西方都曾是流传甚广的一种观点,在实务界尤有重大影响。其表示方法之一是利润总额,随着理财观念的不段更新,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理财的需要。其中一很大弊端是没有反映出所得利润额同投入资本额的关系,不能科学得说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每股盈余最大化和股东权益报酬率观点正是考虑到这一缺点而逐步发展的,二者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既各有所长,又有一些共同的不足。

一、 每股盈余最大化(Maximization of Earning Per Share)简写为EPS

该观点认为:把企业的利润和股东的资本联系起来考查,用每股盈余来概括企业的财务目标,避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缺点。其中,EPS=净利润/普通股总数。这一观点可以看作是利润最大化观点在上市公司的直接反映,它除了利润最大化观点的优点外,考虑到了投入与资本额的关系,反映了股东的一般要求,但是并没有避开以下不足之处。
①货币时间价值;现有甲、已两个方案投资额相同,且都能带来200万利润,甲方案可在一年内获利,已方案却分四年,每年50万元。这样一个看来很简单的选择,EPS观点却没反映这一点,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②风险;风险与报酬的权衡是财务学的基本观念。在甲、已两个方案投资额、预期利润、货币时间价值都相同的条件下,如果甲获利稳定,已却很有可能达不到预期利润,甚至出现亏损,EPS观点也没有考虑。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是运用数量方法中的决策理论(Decision Theory)对预期可能出现的盈亏数字分别赋予机率,然后以利率的期望值而不是原先的预期利润进行比较。但是下面两个问题仍没解决。
③股利政策;利润只是帐面数字,股东实际获得的利益和利润不同。公司的股利政策会影响到股东的实际利益。若公司政策是不发股利,股东的帐面财富固然因为公司有利润而与日俱增,但N年的“纸上富贵”对股东没有实际意义。
④会计方法;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范下,经营阶层可能会在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之后,选择有利的折旧及存货评价方法,来达到EPS目标,但是对股东却少有实质性内容。
另外,盈利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EPS一定增加;举例来讲,某公司有普通股1万股,净利润2万元,EPS=2 ,如果我有该公司股票1000股,则可以有2000元的收益。如果公司再发行1万股,预计净利润增加1万元,即总股本2万,总利润3万元,EPS=1.5,1000股只能带来1500元的收益。
EPS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业绩;比如,某公司去年总资产1000万元,其中负债400万,股本200万(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180万,未分配利润70万元,净利润48万元,则去年每股收益48/200=0.24元,净资产收益率(Rate of Return) 为8%(48/600)。假设去年的未分配股利48万元全部作为未分配利润,则去年权益总额648万元,其股本不变。今年获净利润50万元,则每股收益为50/200=0.25元,净资产收益率(ROR)降为7.716%(50/648)。原因是企业利用了更多的非股本权益资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创造了较低的净利润。正因为如此,引发出来了股东权益报酬率的概念。

二、股东权益报酬率(Rate of Rectums on Common Stockholders’ Equity)简写为ROE
股东权益报酬率是一个衡量投资者回报的指标。它也总结企业管理层的表现、盈利能力,资产管理及财务控制。公式:ROE=(净利润/股东股本)*100%。和EPS一样,ROE首先关注净利润,所不同的是EPS注重的是普通股股票总数,ROE关注的是股东股本。仍以上例为例,在股本同为200万的前提下,ROE有明显的提高。
其实,EPS的缺点同时也是ROE的缺点,毕竟二者都是以净利润为前提的。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利润总额并不代表股东财富,前面已经提到,股利政策会对利润分配产生影响。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则企业合理的作法是保留利润,用以投资生利,这种作法未必符合股东利益,但是利润最大化下的合理选择。
EPS和ROE都反映了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以二者作为经营绩效指标也让人了解和接受,它们都是作为判断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极大关注。但也有人对ROE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持怀疑态度, 他们以某些上市公司存在利润操纵行为作论据,推论上市公司有操纵ROE的行为。
二者都只适合于上市公司,使得应用面很有限;片面强调利润额的增加,有可能引发短期不经济行为;过多地强调了股东的利益,对其他关系人重视不够;极有可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调整公司利益关系才能得到很好解决。

三、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简写为EVA和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几个问题
1993年,IBM,GM,西屋电气,柯达等多家公司总裁被董事会解雇,原因很简单,这几家公司的重要股东CalPers基金动用了否决权,而CalPers基金考核经营的指标就是EVA。EVA是一种新型的公司业绩衡量指标,它克服了传统指标的缺陷,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EVA由思腾思特公司(Stern Stewart)创导,已在全球400多家公司中应用,包括可口可乐,西门子,索尼,美国邮政总署,新加坡航空公司等世界著名企业。

EVA=税后营业利润——资本投入额×加权资本成本率
=净营业利润——税——产生经营利润所用资本的成本

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获得的收益至少要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把股东
财富分两部构成,即股本和EVA,科学地描述了股东财富的实现程度。

财务管理中必须慎重考虑的几个问题
利润:使长期利润达到最大,并在此前提下寻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
弹性:维持财务调度的弹性,以免在意外状况下出现调转不灵问题;
流动性:维持企业偿债能力,保障可以如期支付各种到期款项;
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某个最适当的水准上,避免因寻求扩大利润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股利:在股价最大化的架构下,企业绝对有必要发放股利,拟订适当的股利政策使预期股利的目前现金价值达到最大;
善用财务资源:谨慎掌握现金出入,及早发现问题并设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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