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航局对无人机反制系统在机场应用有什么要求
关于征求《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探测及反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面对无人机“黑飞”给民用机场带来的严峻挑战,民航局正在积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鼓励各机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效能。但由于无人机探测与反制设备技术种类繁多、性能各异、用途不尽相同、市场较为混乱,机场管理部门很难做出选择。
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提出和牵头编制,由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立项批准([2019]第01号)的“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探测及反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有: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七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欧软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雷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空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
本标准对无人机探测和反制技术进行了规范,填补了国内外空白,为民航局进一步管理机场无人机防范提供参考依据,为民用机场采购和建设无人机反制设备提供技术标准依据,为企业了解机场反制需求和技术要求提供平台。
编写原则
标准编制立足于民航局的无人机管理思路,基于民用机场选择无人机防范设备的现实需求,结合我国目前无人机防范设备管理、研制、使用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最新管理文件对相关技术的要求,多部门参与,广泛调研,联合编制,满足民用机场现阶段使用无人机防范设备对本标准的急需,落实先有后优的原则,提出机场防范无人机设备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为相关单位提供标准支撑,形成统一共识。
标准编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