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B. 公司股东的股份应该公开吗还是保密
不,这是公开的,你在行情软件里,点击F10就进入股票的基本信息,你在去查看股本结构就可以看到股东的名称和持股数。
C. 上市公司的各大小股东的资料都是需要披露吗
不需要。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季度报告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季度报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于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称为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是公司会计年度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中期总结是公司半年度经营状况的总结。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某些可能给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予以披露的报告称为临时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3)上市公司股东信息公开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 如何查上市公司股东个数 以及人均持股数
查询方法:以同花顺软件为例,按f10,查询股东研究和股本结构 只能查大股东的变化情况。还可以查询股东户数和人均持股情况。
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对于筹码的持股分布判断是股市操作的基本前提,如果判断准确,成功的希望就增加了许多。判断持股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通过上市公司的报表,如果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简单,只有国家股和流通股,则前10名持股者中大多是持有流通股,有两种判断方法:一将前10名中所持的流通股累加起来,看掌握了多少,这种情况适合分析机构的介入程度。二是推测10名以后的情况,有人认为假如最后一名持股量不低于0.5%则可判断该股筹码集中度较为集中,但庄家有时亦可做假,他们保留前若干名股东的筹码,如此以来,就难以看出变化,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第10名持股占流通股低于0.2%,则后面更低,则可判断集中度低。
2、通过公开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当日涨跌幅超过7%的个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个成交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和成交金额数,如果某股出现放量上涨,则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购买者。如果放量下跌,则公布大都是集中抛售者。这些资料可在电脑里查到,或于报上见到。假如这些营业部席位的成交金额也占到总成交金额的40%,即可判断有庄进出。
3、通过盘口和盘面来看,盘面是指K线图和成交量柱状图,盘口是指即时行情成交窗口,主力建仓有两种:低吸建仓和拉高建仓。低吸建仓每日成交量低,盘面上看不出,但可从盘口的外盘大于内盘看出。拉高建仓导致放量上涨,可从盘面上看出,庄家出货时,股价往往萎靡不振,或形态刚好就又跌下来,一般是下跌时都有量,可明显看出。
4、如果某只股票在一两周内突然放量上行,累计换手率超过100%,则大多是庄家拉高建仓,对新股来说,如果上市首日换手率超过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过100%,则一般都有新庄入驻。
5、如果某只股票长时间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断放大,或间断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断抬高,则可判断庄家已逐步将筹码在低位收集。应注意的是,徘徊的时间越长越好,这说明庄家将来可赢利的筹码越多,其志在长远。
E.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不得上报所属集团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从立法本原上看,该说法是不错的,因为如果提前报送给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难免不造成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后果。只是具体表述不太准确。
关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职责,其规则,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有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F. 在中国,公司/企业的股东控股信息对外公开吗是不是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
如果是上市公司,肯定要公开,一般的非上市公司,在工商局都是有登记的,找个律师就可以查到,一个公司的股东信息因为牵涉到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是不保密的。
G. 怎么查上市公司每月的股东
这个是查不抄到的,如果要看到是需要收费的,证交所为了防范风险,对于大机构的交易信息给予保密,。以前可以看到上市公司每月的持股机构,由于机构投资者对于交易所这种做法提出不合理,增加机构投资风险,所以不予以公开,只有在每季度报表,年度报表时给予公布。
H. 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再卖出所持有的股票时有提前公示的要求吗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新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的转让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设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对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持股转让权的限制、禁止内幕交易、对收购上市公司设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上市挂牌交易转让股份的限制。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另外,向你说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在卖出所持有的股票时公示的要求总结如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份质押登记和转让过户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登记须知》规定,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除必须备齐相关资料外,还要视被质押的股权性质,提供相关的函件或证明。如,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出质时,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已获知该事项的函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过户须知》要求,发起人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须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出具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企业(含三资企业)受让上市公司境内国有股,受让方还须出具国家经贸委的核准文件及付款凭证;转让股数占总股本5%以下,须提供对《股权协议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公证的公证书;股权变动达5%以上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流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的总额的5%以上,须提供在指定报纸上进行信息披露的公告原件;
I. 上市公司如何信息披露才算及时
上周维权在线主持嘉宾
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 四川华晨律师事务所 成鹏 律师 简介:四川大学毕业。1991年开始执业,1994年起介入证券法律事务。曾在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8)392号函,最后撤销了某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成鹏
当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在反映较多的问题之一。主要集中在个别上市公司对重大事件不能及时披露或者披露信息不完整,长期停牌;个别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少数机构和个人利用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个别媒体编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等。 由于此类问题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投资者应当了解临时报告应公布哪些重大事件。笔者认为,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等等。 在发生上述重大事件后,上市公司应当立即用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投资者如何判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证券法》处罚。对构成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J. 请问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专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属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