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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12 04:01:02

A. 国美电器是不是上市公司

是的国美是复在不断的制收购中壮大的 他收购永乐 大中 一起就花了快90多个亿 当然他上市是在收购永乐后的事情 花了54.6亿 国美在不断收购的过程中 他需要大量的资金 所以他于是选择了摩根进行融资 也正是在摩根的担保下他在香港上市 在香港上市他的融资渠道就比深圳广了很多 而苏宁是在国美上市后才上市的 他的主要目的是要和国美平衡 但是他没有找外国的投资担保公司 他选择深圳也是因为在深圳比在香港他的起点要求要低很多 所以在深圳上市 这是他们选择上市的背景和目的是不同的

B.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贝恩债

国美电器15日晚宣布,贝恩资本将以每股1.108港元的转换价,全数将持有的2016年可换股债券转换为16.31亿股。转换之后,贝恩资本的股份占扩大后总股本的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薄至32.46%。
黄光裕提名的国美董事候选人邹晓春回应表示,“创始股东对贝恩转股欢迎和尊重。”贝恩转股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将不享受严格条款保护,但其作为股东与大股东之间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贝恩转股之后可优化国美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开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据了解,由于转换可换股债券约需5天时间完成,国美方面的新闻发言人也称,贝恩转股的相关事宜将在9月22日之前完成,贝恩资本方面拒绝对此表态。
在国美发布中期业绩时,贝恩资本亚太区董事总经理竺稼称,要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转股以支持现有国美管理层。贝恩资本债转股后,加上陈晓所占1.47%,以及原永乐电器高管们所占5%,陈晓方面持股16%左右。
邹晓春指出,竺稼曾表示贝恩不跟任何人捆绑,支持管理层并不表示支持陈晓,陈晓不代表国美管理层,国美现有管理层是指王俊洲、魏秋立等一些人,并不包括陈晓。
针对贝恩转股后黄氏家族的股权稀释问题,邹晓春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大股东还可以继续增持2%。
“陈晓是一个麻烦制造者,陈晓的离开有利于解决现状。”邹晓春直言,目前事件的责任人是陈晓,“如果陈晓辞职,将是负责任的表现”。
同日,黄光裕方面首次以国美电器创始股东的名义发布了《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在信中,黄光裕方面对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权、贝恩资本转股等问题的态度有所缓和。外界猜测,黄光裕方面与贝恩资本之间达成了和解。对于外界猜测,邹晓春表示愿与任何机构投资人和股东沟通,但否认与贝恩达成协议促使陈晓出局。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对黄光裕在公开信中打出的民族牌说法并不认可,他表示黄对陈的指责,无外乎是责以私人道义,认定陈团队背叛了黄的殷殷相托。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私人道义高于公共伦理传统的社会里,黄的指责或可得到公众的支持。然而这种支持是经不起考辩的。黄的指责,是将私己道义置于已然具有公共性的公司伦理之上了。反观陈团队的回应,一直在强调管理层必须为所有股东负责,这一立场可谓不偏不倚,较之黄家族,高下立判。
有消息称,陈晓方面已获得过半数机构支持,邹晓春对此直言,这一数据并不权威,机构的支持情况还得最后看投票情况。同时,邹晓春指出,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没有获得通过,那么黄氏家族将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管理权。
目前,黄氏家族手头有372家非上市门店,约占国美门店总数的1/3。此前,邹晓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表示,如果大股东得以重组董事局,那么大股东就可以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得不到通过,则将面临国美旗下两个公司同业竞争,相互伤害的现象。
国美电器原常务副总裁助理胡刚在8月21日在《中国经营报》发表署名文章《陈黄和平共处不失为一种可能》,指出“在这种形势下,两人(及其背后联盟)的关系已变成“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状态。黄光裕可能失去的是控制权及资本利得收益,而陈晓失去的将很可能将是整个职业生命……既然大家都无胜算,不如媾和,各退一步则海阔天空,两人考虑重新和平共处,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危机的好办法。“

C. 国美控股上市公司有几家

截止到2020年7月6日,国美控股上市公司有5家:国美电器、三联商社、中关村科技、国美金融科技、拉近网娱。

1、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GOME)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总部位于香港,是中国大陆家电零售连锁企业。2009年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2013年,国美门店总数(含大中电器)达1,063家,覆盖全国256个城市, 同时国美还有542家非上市公司, 因此国美集团总门店数为1605家。

2、三联商社

国美电器2009年6月28日承诺,将在三联商社恢复上市之日起五年之内,选择合适的时机,彻底解决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3、国美金融

是“金融+场景+科技”的模式 ,即国美电器大量的线下门店、供应链体系,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2016年,国美金融开始全面布局消费金融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资产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数据云平台和传统金融平台等六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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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控股集团旗下共有5家上市企业:国美零售(00493.HK)、*ST美讯(600898.SH)、中关村科技(00931.SZ)、国美金融科技(00628.HK)、拉近网娱(08172.HK)。

根据投中网统计,受“黄光裕出狱”消息刺激后,上述5家公司市值共暴涨18%,增加84亿元人民币。而暴涨的市值,也只是拼多多当下千亿美元市值的一个零头。截至2020-06-24,拼多多市值为1002亿美元,约7083.44亿元人民。

毋容置疑,拼多多是近年来崛起最快的电商平台,2020年年内市值增长了121.15%,几乎跑赢其他在美股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对比来看,另外两家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年内增长7.85%,京东则增长了70.08%。

国美零售年内涨势不错,涨了122.22%。而助力这一涨幅的,并不是黄光裕出狱与否,而在于国美零售“妥协”,与拼多多、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始合作了。

D. 国美电器的大股东

黄光裕

黄光裕失去控制权,但是仍然是国美的最大股东,主要不增发股票稀释黄的股权,黄在国美的地位不会动摇。

按照目前的股权比例,只要国美挣钱,黄就能获得1/3的收益。国美黄光裕方美有通过决议,并不代表股东都偏向陈晓,只是担心动荡会引起股价剧变,才选择保持现状。

只要黄方有合适的人能掌控国美,形式就会改变,所以结果对黄的影响不大,只是控制权没了,所有权还在手上。





















(4)国美集团控制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企业战略

1、供应链

以商品经营为核心,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供应链平台。同时通过开放ERP信息化平台,在订单、库存、对账、结算等环节与供应商实现信息共享,以提升周转效率、降低缺货率;并提高了与供应商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门店布局

国美通过加速优化和关闭低效门店,改善门店购物体验环境。国美2013年半年报显示,上市公司部分新增门店35家,关闭门店70家,门店数(含大中电器)达1073家,覆盖全国250个城市,同时国美还有543家非上市公司,因此国美集团总门店数为1616家。

通过招租和退租等方式,上市公司部分优化门店面积约2.84万平方米。2013上半年集团单店销售和每平方米销售实现了同比及环比双增长,同店销售增长达到15.1%。

3、采购模式

2013年年初国美提出“低价、高毛利”的对策。通过自主经营和平台经营模式进行新品类的扩充,提高商品丰富度;把商品分为高、中、低端三类,扩大中低端的产品线。通过一步到位的采购方法,来降低采购成本。

当时低价包销商品约占国美收入的20%,差异化订制的商品也约占收入的20%,常规化商品的收入约占50%~60%。通过这样的采购和商品策略,国美兼顾低价和高毛利。

4、物流运输

1998年,国美在中国家电零售行业,成立了以高度信息化为平台的物流系统,取消门店库房,过渡到集中配送模式,提高物流系统的运作效率。2005年10月,国美在总部成立了物流机构。国美物流中心下设项目部、运营管理部、检查培训部三大部门。

项目部对全国仓储资源的整合,负责引进物流新技术并规划国美物流系统的发展方向。运营管理部负责全国的商品调拨、市内配送指导、库存商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与管理;截至2013年2月,国美在全国由49个分部物流中心, 200多个二、三级市场外设库。

5、黄金电商

2014年9月19号,一家3500平方米的黄金零售门店即将在北京西三环开业,这家门店的主人就是黄光裕。虽然黄光裕仍深陷囹圄但并不影响他对国美的全盘掌控,上半年国美电器上半年营收291.2亿元,同比增7.4%;净利润6.9亿元,同比增115.2%。

更为喜人的是国美线上交易额同比提升53.7%,其中二季度单季提升64.8%。

黄光裕为国美的黄金生意设计了一条以线上为主、发展线下的O2O商业模式。2014年3月,多边金都网上商城上线。其未来的规划是要在2020年,线上业务要覆盖全国,甚至明确要求“并不追求店面数量”。多边金都的线上零售渠道共有四个。

除了自己的网上商城,国美在线已经上线了“多边黄金”的入口。此外,国美还选择了在天猫与京东开店。从天猫和京东的实际销售业绩来看,显得相当惨淡,天猫的店铺首页促销甚至还是7.18上线时候的。

E. 国美电器的国美吞并大中

国美电器此次收购大中其实是8年前一场交易的延续。在2005年到2007年,当时的家电连锁业进入兼并重组期,巨头之间硝烟弥漫,继国美收购永乐电器之后,大中电器也传出要“卖身”,引发了苏宁、国美的争夺,并在2007年12月的短短数天内上演了一幕跌宕起伏的反转剧,最终苏宁退出,国美闪电入主大中。
交易历时8年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国美当时并非直接收购大中,而是一个曲折的分步走方案。国美电器由其附属公司天津国美商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咨询)出面,通过银行向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北京战圣提供36亿元贷款,北京战圣用贷款收购大中电器的全部注册资本。
国美昨日在公告披露,经过多次延期,该项贷款将在2015年12月4日到期,而本次交易实际支付的金额将会部分与上述36亿元贷款相抵消。
与此同时,凭借贷款以及相关协议,国美天津咨询获得了北京战圣授予的随时收购大中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购买权”,并通过委托经营协议对大中旗下零售门店进行管理及经营、收取管理费,以确保取得大中的全部经济利益。
对于为何采取这样的方式,国美当时对外解释说,对方希望尽快完成收购,但股权收购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采取第三方的方式可以尽快接手大中。此外,通过托管将大中电器整合和经营好,再在适当时装进上市公司中。
家电业资深人士刘步尘分析认为,国美集团的家电零售业务实际上分为三块,即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门店、大中电器,国美此次正式收购大中是要将后者放到上市公司中,和目前国美的上市资产相比,大中电器更为优良,此举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和股价表现。
外资减持黄光裕增持
事实上,自去年年底以来国美电器及国美控股频频进行资本层面的运作,包括试图入股徽商银行未果、入股港股传媒公司中国星文化(08172.HK)、增持中关村(000931)布局医药产业,此外近日有报道称国美已将此前出售的地产项目收回自己手中。有分析认为,这些资本运作是国美系在为黄光裕归来做先期布局。
同时,记者注意到,上半年外资股东纷纷借机减持,黄光裕夫妇则加以增持,进一步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国美电器控股(00493.HK)的股权变动记录显示,贝恩资本今年1月已清空了所持全部股份,贝莱德集团的持股从7.79%下降到4.74%,黄光裕、杜鹃夫妇则在5月26日增持了4.5亿股,持股比例从32.43%上升到35.08%。
据了解,大中电器在北京发展30多年,门店超过60家,财报显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中的资产净值为41.3亿元,2014年、2013年的税后净利分别为1.56亿元、2.02亿元。

F.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相关单位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隶属于北京鹏润投资集团。2004年9月10日起,中国鹏润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2007年1月,国美电器与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永乐电器正式完成合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零售企业。
国美电器集团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被中央电视台授予“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特别贡献奖”;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BL)颁布“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美电器以品牌价值301.25亿元成为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的家电零售之一。 Bain Capital是国际性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超过500亿美元,涉及私人股权、风险投资资金、上市股权对冲基金和杠杆债务资产管理。
Bain Capital成立于1984年,为全球多个行业超过250家公司提供私人股权投资和附加收购。公司现有专业人士200名。
Bain Capital长期致力于科技业务投资,目前的投资项目包括SunGard Data Systems,NXP, Sensata Technologies,FCI, Sun Telephone, Applied Systems和MEI Conlux。Bain Capital总部在波士顿,在香港,上海,东京,纽约,伦敦和慕尼黑有分公司。

G.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解读反思

(新京报社论)
近两个月来,吸引了无数人眼球的国美控制权之争终于在昨日暂时落下帷幕。昨晚7时,备受关注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宣布结果,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议案均未能通过。
这样的投票结果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令人十分欣慰的是,大多数股东最终作出了一个相对折中与温和的选择: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黄光裕看起来是输了一阵,但黄氏一方所言的“已经夺下了陈晓手里的刀”也并非“精神胜利法”。因为增发授权被否决毕竟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黄方仍将牢牢占据公司大股东的位置,这也为这位曾经的首富、中国民营企业界的一代“枭雄”留住了今后在上市公司内部东山再起的最后本钱。
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转型社会中的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这个事件是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
从近两个月来黄光裕家族和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管理层各自的言行表现来看,黄氏家族身上似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民间创业者的“无畏”传统。他们一开始大打道德和民族品牌,试图调动社会舆论。但从随后的变化中看得出,他们的学习能力同样是惊人的。而陈晓阵营的大多数应对手法,则更多地代表了一种顺应国际上现代企业治理先进理念的大趋势。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国际财经媒体为什么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这就是根源。在这类问题上,真正专业的分析者不会从泛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回报投资人。
陈晓曾经反复追问过一个异常到位的问题:既然黄光裕先生始终把他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放在首位,那么国美为什么还要上市呢?这个问题,放在大股东经常肆意圈钱、侵占普通股民利益的国内市场上,尤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此外,相比已经带领国美走出困境、取得不错业绩的经验丰富的陈晓团队,黄氏家族仓促推出的律师邹晓春和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显然难以得到投资人的首肯。
然而,我们这么分析,决不是抹杀黄光裕作为国美创始人的价值。事实上,可能国美这个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确更需要陈晓这样精明能干的现代职业经理人,而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无疑也非常需要创业家!
针对公司控制权之争,黄光裕和陈晓都曾放过狠话——前者威胁“鱼死网破”,后者则以“鱼可能会死,但网不会破”反唇相讥。但从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立足点而论,我们不希望“网破”,更不希望“鱼死”。值得庆幸的是,理性的投资人昨天已经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转自新京报,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知名财经评论员 叶檀 )
陈晓离开国美,从开始便已注定,而关键时间点就是杜鹃资产解冻。正如陈晓当初的行为并不是对黄光裕的背叛,黄光裕方面如今的行为也说不上道德欠缺,离开狭义的道德江湖,我们才能在上市公司治理与职业经理人的天地里,看得更透彻一些。
资本时代就是如此,以日后资产是否增值为惟一的博弈目标考量。这是市场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从这一点说,资本市场脱离了疯狂的道德攻击,向理性方向迈进了一步。
中国家族式的上市企业不可能允许职业经理人独掌大权,更何况这个经理人还不被信任。陈晓离开,才能让黄氏家族安心。
去年9月15日,贝恩资本实施了15.9亿元“债转股”,正式成为国美电器的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夫妇持股比例被稀释至32.47%。之后贝恩资本宣布支持陈晓方。两大股东的争夺,将导致国美根基动摇,如果黄光裕方对董事会决议动辄投反对票,或者将未上市门店剥离出去重新成立公司,对于国美将是致命打击。作为财务投资者、久经资本市场风雨考验的贝恩资本显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黄光裕入狱之后,国美历经三部曲:第一步由陈晓出面实行人机分离模式,确保国美不会出现机毁人亡的惨剧。贝恩资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的;第二步通过黄陈之间的博弈,给贝恩资本与黄光裕之间画出底线,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绝对不会触碰,如黄光裕方面的控股权与对公司经营的控制力,如贝恩资本希望获得的溢价;第三步陈晓出局,进入黄光裕方面与贝恩共同执掌的时代。
从国美的一连串博弈可知,惟一能够与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创始人抗衡的,是资本的力量,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即便张大中出任国美董事会主席,国美都不会因此打上张氏烙印。陈晓带领国美走出黄光裕入狱事件的阴影,而张大中则带领国美走上正常经营轨道,国美会就此走向常态化。
中国的企业很少因为职业经理人吃亏,只有在与投行签署对赌协议、购买金融衍生品时,才会为日后被扫地出门埋下伏笔。蒙牛就是前车之鉴,牛根生不得不以万言书请求国内企业家们的帮助,以免蒙牛落入外资之手。这次陈晓在前台与黄光裕方面博弈,最得益者是贝恩资本,他们让贝恩资本以低价成为大股东,实行了债转股,还为贝恩资本画出了一条经营红线。
国美事件的前后传递出中国的现实,市场规则在进步,可以做到人机分离保护企业生存权与投资者的利益,国美在香港上市利用相对完善的香港规则,帮了自己的大忙;但市场文化没有变,职业经理人从大户的管家向独立品格转变任重道远。 摘要:其中,“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部分摘录) ”该内容摘自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兼经营管理研究室主任,现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发表在《管理学家》杂志上的文章《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
三大启示
在家族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中,国美大争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产生了观望和忧虑情绪,担心自己对企业控制权的旁落,也使得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不信任。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和核心人员选任,使得企业创始人的权益获得切实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委托代理机制下构建企业创始人保护机制。早在1932年,贝利和米恩斯就在《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一书中指出: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已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两权分离理论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导致“两权分离”。现代公司,特别是股份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现象更是十分明显。股份制上市公司中,出资人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不可能直接管理、运作公司,必须依靠专业人士进行,何况社会公众更注重于间接投资股票,关注自己的股权收益,这更促进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两权分离。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公司制度下,没有控制权的所有者如何监督制约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便应运而生。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即委托代理理论中所指的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而代理人是自利的经济人,具有不一定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一致的诉求,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委托代理机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代理风险问题,即如何使代理人履行忠实义务,恪守信托责任。
经邦咨询薛中行老师对此发表个人看法,企业创始人(企业家)一定要保持对自己企业的控制权。企业创始人作为缔造者对企业的发展功勋卓著,其利益和诉求理应受到尊重。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古今中外不乏先例。如:迪士尼大股东聘请CEO,却不想CEO将大股东几乎“驱逐”了20年;当年帝国大厦的投资人聘请了一位CEO,不想该CEO却将帝国大厦以极低的价格出租了148年,到现在帝国大厦的业主还在世世代代打官司。
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创始人利益的侵害,目前在美国的公司章程中,已经加入了创始人保护条款,即创业股东的股权不管被稀释到什么程度,都要占据董事会或由其提名的人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这种创始人保护条款是中国民企急需引进的,在关键时候这项条款将是创始人对抗职业经理人越位以及恶意收购行为的杀手锏。
2.控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企业若想获得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可以理解,但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募资,股权是自己权益的最大后盾。股权决定话语权和控制权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因此,企业创始人或大股东若想掌控企业,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自己的持股比例进行安全边际设置,确保自己所拥有的股份能够战胜各种不稳定因素。
若大股东“一股独大”,无人能制衡,可能导致独裁而损害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反之,如果大股东股权比例过低,不但其他股东对其制衡可能过多,而且还会出现积极性不足的情况,也会损害全体股东长期利益。
对于国美这样一个上市公司来说,企业创始人若掌握公司50%以上的股权,所有权与控制权将会高度一致,没有人可以挑战创始人的权力;若股权比例下降到50%之下,企业创始人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将被削弱,董事会将不再由企业创始人一言九鼎,而是由票选原则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对企业日常经营进行重大决策。若企业创始人的持股比例降到30%以下,不仅仅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再次被削弱,其话语权也可能被剥夺,若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自己的动议更会难上加难。按国美公司章程,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黄光裕的股权在未来数年不断被稀释的话,其第一股东的地位不但不保,甚至连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也会被剥夺,这也是为什么黄光裕坚决反对国美增发新股的原因所在,发行新股可能摊薄黄光裕的股权比例,使得国美加速从股权比例上“去黄化”。
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是需要企业创始人深刻领悟和运用的一门技术。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企业创始人若要保证自己的绝对权力,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掌控50%以上的股份,在股份不能达到50%的情况下,也应确保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和自己的股份相加大于50%。
3.职业经理人在情理法之间的抉择。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本是鱼水的关系,多数情况下,双方之间默契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向前发展,但是身为个人,职业经理人难免需要在情理法之间做出正确抉择。
职业经理人应遵守最基本的商业伦理道德,加强自律。职业经理人应该自问:如果我背叛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那么之后谁还敢委我以重任?职业经理人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名誉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长期来讲,职业经理人恪守职业道德,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将赢得企业家们的欢迎和尊重,并不断接到企业家们抛来的橄榄枝。在职业经理人自律上,唐骏可以看作一个榜样。在盛大,唐骏助陈天桥成功上市;在新华都,不仅助陈发树在资本市场入主青岛啤酒和云南白药,更是将旗下二级公司运作上市。唐骏功绩不小,却看淡权力,给自己明确的定位,宣称“职业经理人永远是老二”。

H. 国美控制权之争后,各方利益分配情况分析。在线等,高分求。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 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 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 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二、公司运营过程中,不是靠制度管理公司,而是靠负责人的个人能力 不可否认,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能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更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现实中,很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发展的顺风顺水,效益节节攀升,可是等到了一定规模时,却问题频出,公司效益一日不如一日。 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公司规模较小时,公司负责人通过个人的努力,很容易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但当公司到了一定规模时,单靠个人,就无法做到了,正所谓“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这个时候,公司就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却想不到这一点,仍然沿用老办法来管理公司,什么事都靠自己点头,靠自己的能力解决,公司的管理没有制度,个人随意做决定,导致下面的员工无所适从,对公司的前途没有预期,从而导致人员流失、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而国美的这次股权之争,提醒我们的企业,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当然,国美做为一家上市的股份公司,法律有很多特别的监管要求,因此,纠纷解决必须走一定的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因为我国的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对很多事项做出约定,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简化程序,灵活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处理股东之间的纠纷。 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急剧转型的社会中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国美之争”理应成为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它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具有不可比拟的非凡意义。或许输的只是一家上市公司,赢的却是现代商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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