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需要一份公司章程,怎么做
格式参照下面内容: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我们在行动
一、 活动背景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2009年3月7日下午,我院在亚细亚影城召开了全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刘书记的动员报告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一、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增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切实抓好“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三、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刘书记强调,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艰巨而繁重,这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十分必要,十分紧迫的一件政治大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更扎实的行动,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务实开拓、创新发展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开创我院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 活动意义
为了响应我院关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我社团在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以以社团干部座谈会的形式,结合我们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祖国六十年的变迁,讨论学习科学发展观对我们的意义。并以横幅签
名、图片展和主题征文的形式向全院推广学习!同时将科学发展观观点与我们当今面临的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难问题相结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现在的学习与择业观,为将来毕业打下理论基础!
三、 活动对象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 活动时间
2009年3月20日——2009年6月20日
五、 活动内容
第一部分 社团干部小组讨论学习
负责部门 翱翔协会秘书部
主要工作 发放学习教材,写学习心得体会
活动时间 每周五晚上6:00——7:00
活动地点 西216
第二部分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在行动”横幅签名、图片展
负责部门 翱翔协会外联部、宣传部
活动时间 2009年4月6日
活动地点 第一食堂南门
第三部门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主题征文活动
负责部门 翱翔协会全体成员
活动时间 2009年4月6日——6月20日
活动地点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评委 院各位资深领导
奖品 一等奖 300元
二等奖 200元
三等奖 100元
六、 经费预算
学习材料:500元 学习笔记本:300元
横幅:200 奖品:600元
总计:1600元
七、 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招新工作就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找新的时间及对象(要招具有什么水平的同学)
二、突出社团的特色
三、人事安排
㈡ 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每一个股东都要持有股东会决议和章程吗
不是必须持有,股东可以要求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股东内应容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因此,每一个股东不必持有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但是有权查阅、复制。也就是说,公司经股东要求,应当为其复制提供便利,但如果股东未要求提供,可以不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㈢ 公司章程每个签字的股东都一份吗
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股东签字即可,公司成立之后章程需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㈣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
股票上市不可能只有一个股东!因为买股票的人也是股东!希望满意,祝你好运!^_^
㈤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创业和开公司,有越来越多的公司迅速发展起来的同时,也有许多公司慢慢的被合并,或者破产倒闭,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每个员工不断努力,下面给大家讲一下 公司章程 方面的信息,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样写?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 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 经营范围 是: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或股东名称(法人独资)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 清算 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 ,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4、破产。 第二十二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 债权人 ;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 债务 ;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诉讼 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 公司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年月日 一个好的公司一定会有一个完整的章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章程决定了公司发展方向,也是公司所有股东的意愿意思,公司的章程使公司更加规范,更加稳定,更加明确,更加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