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康美医药造假违背了那些会计质量要求,依据是什么
1._娲 2._纸鹆鞑蛔 3._蠊啥扇ㄖ恃罕壤 4._矢
2020年证监会稽查了20起典型的违法案例,康美药业、獐子岛等财务舞弊案皆在列。财务舞弊事件的频发,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探究并防范财务舞弊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进行财务舞弊的防范需重点关注动因层面,现有的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相对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包含一般风险因子与个体风险因子,其中舞弊机会、暴露的可能性、暴露后的惩罚程度构成了一般风险因子,动机、道德品质构成了个体风险因子。本文将结合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对康美药业的财务舞弊行为及动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
案件经过:2018年10月,康美药业遭到了媒体质疑,被指存在财务舞弊行为。12月,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年报发布后随及发布近300亿的“会计差错”试图粉饰财务舞弊行为,并称2018年之前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且2017年曾虚增货币资金300多亿,引发了市场关注。5月17日,证监会发布调查进展,表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信息,康美药业则在5月20日停牌一天,随后变为“ST康美”。
8月16日,证监会查证其2016-2018年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存款,且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其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6、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都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存在严重的审计质量问题。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进行了处罚。
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迹象和手段分析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为巩固在中药行业的地位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发生了财务舞弊行为。
(一)造假迹象
1._娲
一般来说企业银行贷款高,会有财务压力,不会有许多可用的银行存款,而存贷双高是指企业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金额都高。康美药业2016-2018年年报显示每年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273亿、342亿和399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了72%,25%和16%,而企业的有息负债却高达347亿元,不符合公司的常规经营逻辑。2017年度利息支出8亿元,占净利润的30%,2018年度利息支出为12.18亿元,占净利润的31%。根据数据,可以看到康美药业持续几年存在存贷双高的现象,并且发生了高额利息支出,令人怀疑。
2._纸鹆鞑蛔
下表可以看出,康美药业2015-2017年的公司净利润逐年递增,而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却相对较低,远远低于公司的净利润。一般来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应当是正比关系的,且其比值一般大于1,虽然整个中药行业的经营现金流量普遍偏低,但康美药业在整个行业中来看水平也过低,与其行业领先地位不符,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大量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且企业所记录的经营业务产生的营业收人与营业成本的真实性也令人怀疑。
3._蠊啥扇ㄖ恃罕壤
公司股东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当大股东质押股份的比例过高时,风险较大,容易遭到平仓等风险。康美实业作为康美药业的最大股东,解除质押后的累计质押股数量占持股比例仍高达91.91%,表明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质疑,需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4._矢
康美药业的毛利率一直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高于同行业水平。例如,在未调整的2018年半年报中显示上半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8.03亿元,毛利率高达26%,虽然在中药行业毛利率偏高,但其毛利率连续几年超越了24%,远超同行的毛利率水平,存在虚高的可能。
『贰』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超过百分之50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超过50%代表着大股东的财务状况不好,需要靠股权抵押融资,虽然对上市公司来说不是利差,但是也往往意味着股票如果上涨的话,大股东会套现。
『叁』 股权质押比例多少正常
1、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2、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3、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拓展资料: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公司)或第三法按照法律将其股权占比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股权”不仅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出的资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现在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了,迫切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需要进行股权质押了:假如因为这段时间公司需要2000万资金,拿股票质押来进行融资,倘若银行把钱给他,如果用折扣率为五折,那实际拿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状况,平仓线和预警线就是银行为这个设置的,保证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此外,针对公司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要求的,一般是股票质押的质押率5折到6折,基本上是5折,期限寻常是半年至2年,公司的资质可以来决定质押率的水平。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如果说股权已经被冻结了那么质押是不能再进行了。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到上市公司的官网,还有就是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股市里比较重要的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还需留意其他重要信息。建议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含有了这些值得大家关注的信息,有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肆』 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不能超过多少比例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伍』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最大为多少
以5%为标准,达到5%或以上的是必须公告的,主要的参考政策是《上交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其中相关条款如下:
第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 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 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空间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 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 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 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 甲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众多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创造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 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迅速产生腾达的风险;
『陆』 大股东质押比例高,有什么风险
大比例的股权质押,是潜在高风险的。
一是说明质押方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比例过高导致再次追加保证金的余地没有了。
二是当出现股价大幅度波动,会面临被平仓的风险,企业的股权结构很可能发生变更,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拓展资料: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股权成本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转让
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柒』 康美药业300亿不翼而飞牵出“帮凶”:别让广发证券跑了
康美药业(维权)300亿元现金不翼而飞,全市场为止震惊。
这些年的投资者什么没见过,獐子岛(维权)的扇贝都能长腿,可如此规模巨大、堂而皇之的财务事故,事后公司却还能镇定的以“会计差错”来搪塞质疑,这是前所未有的。
“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作为一种公开市场建制,A股从不是一个可以裸奔的场所,上市公司的一切重大动作,都要有券商、会计、律所这些第三方机构来背书的。
如此重大的财务事故,中介机构干什么去了,回答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证监会去年就开始对康美药业进行调查,上个周末,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也被立案。
可时至今日,还有一位可能是康美药业事件中最重要的主角,不但没有受到追责,更没发出任何声音。
那就是广发证券。
一)默契之交
广发证券是康美药业的“老朋友”了。
18年前康美药业上市时,保荐券商就是广发证券。
但细数两家公司深度交好的起源,要追溯到中信证券对广发证券的那起收购案。
2004年,中信证券突然发起股东要约收购。
一时间,广发证券上下如临大敌。这并不奇怪,与万科类似,广发证券是一家股权结构分散、无实控人企业,一旦遭遇龙头收购,管理层大权必然旁落。
于是广发证券内部想到了一个方法,其动员2000多名员工集资设立了一家持股平台“吉富投资”,火速买下了12.55%的外部股份,加上辽宁成大、吉林敖东这些盟友助阵,广发成功抵御了来自中信的突袭。
看似事态已经平息,但这场“员工护盘行动”却为广发证券两年后的借壳上市买下隐患。
因为吉富投资无论在持股人数超过200人还是受让程序上先斩后奏,都触及了法律底线,必须限期清理。
于是,有四家公司成为这些广发员工股的接盘方。康美药业副董事长许冬瑾创设的“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了6200万股,成为其中的四分之一。
要知道,吉富投资持有的这些员工股,是广发证券对抗中信收购的利器,如果不是过命的交情,又怎敢拱手出让。
不仅如此,吉富投资转让这些员工股时,居然是以2元多的每股净资产来定价转让的,当时A股牛市汹汹,券商股动辄出现数倍溢价。
所以这四家公司的“低价受让”,也难免让市场质疑这场交易背后,是康美药业们为广发员工股提供的代持。
而自此之后,康美药业开启了疯狂融资模式,从2006年至2019年的13年间,康美药业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高达430.14亿元,平均每年达33.09亿元;在此前的2001年至2005年间,这个年均额只有2.35亿元。
提供这一切的正是广发证券。
从2006年至2019年的13年间,广发证券为康美药业提供的融资工具可谓五花八门,涵盖了公开增发、定增、配股、公司债、可转债、优先股等,合计规模高达252.55亿元,占康美药业同期筹资净现金流入总额的接近6成。
以上统计都只是公开市场融资,这还不包括早年的1000万元委托贷款和后来出现的多笔质押融资。
统计显示,康美药业大股东康美实业2014年以来在广发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处实现了多达33次股票质押,为康美药业大股东提供以康美药业为质押的33次,涉及质押股票规模近40亿股。
广发证券助力康美药业融资一览
这种深度绑定关系,可不是谁想拥有就能拥有的。
二)纵容之恶
帮忙融资只是一个维度,广发和康美间的暧昧关系却远不止此:
康美家族旗下的投资公司,投资了广发证券保荐的多个项目。
康美的一名高管,通过定增成为广发证券的间接股东。
广发证券投行部的前员工,常年在康美担任董事和顾问。
接盘广发员工股后的2007年,康美药业获得广发证券子公司广发基金10%的股权。
这笔股权在今年1月份又被广发证券回购,康美药业通过12年的持股一举获得超过8亿元的投资收益。
广发和康美的关系,到今天康美事件的爆发,无疑向资本市场提出了一个伦理难题。
那就是中介机构公司关系可以好到一个什么程度,有怎样的边界。
当超出这个边界时,中介机构还算是“中介”,还具有独立性吗?
明眼人知道,在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中,中介机构很多时候不止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勤勉尽责的疏忽者,而是出谋划策、竭尽全力帮甲方擦屁股的始作俑者。
在广发和康美的关系上,这种已经突破中介机构独立性底线的存在已经成为一张明牌,几乎是市场中的公开秘密。
可这种关系,已经不止一次逃脱了决策者的问责与制裁。
2012年,康美药业被曝存在十多亿元的虚增资产,出具“无虚增结论”的广发证券就曾被市场质疑“不具有独立性、适当性”,但此事最终却因证监局一句“广发证券调查符合法律规定”没了下文。
纵容之下,必有甚恶。
面对今天康美药业300亿现金的“差错”,广发证券随之出具的督导报告书仍然对其坚定力挺: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不仅如此,这份报告书落款处居然没有日期,如此问题已不是首次出现,2017年的督导报告里,广发证券同样没写日期。
不知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是否也包括“我盖好章,你拿去用”这种极致体验。
说个题外话。
在广发证券的“老朋友”中,康美药业并不是近来唯一不太平的公司。
在担任广发员工股“接盘侠”的四家企业中,一家名为“宜华企业集团”的公司赫然在列,老板刘绍喜更是资本运作的高手。
宜华系旗下的宜化生活同样是广发证券保荐上市的。
如今这家公司的18年年报出现存贷双高、子公司占款、存货激增等异常情况,刚刚才遭到交易所19个连环追问。
回到眼下,康美药业的案件并不能就此了之。
300亿货币资金的虚列非同小可,前后如此巨大的差错更是视上市规则为儿戏,作为医药白马股的典型代表,这个案件的走向不仅关乎无数股民的信任,更将成为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能否突破既得利益集团的关键一局。
证监会已经对正中珠江立了案,这是个好兆头,但广发证券要从中承担何种责任,仍然没有说法。
作为头部券商,广发证券是一家内部人控制公司,自身的组织人事又接受当地领导,无论在证监系统,还是在属地,都具有难以撼动的人脉、资源和根基,牵一发而动全身。
毫无疑问,必将会出现一股强大的势力在康美药业案上死保广发证券,何况热点频出的资本市场又是极其健忘的。
如果今天放弃了对相关机构的追责,猖狂者又将前赴后继,而买单者将是资本市场和投资者自己。
君不见,市场对万福生科和平安证券的造假记忆十分模糊了。
本文源自融金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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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写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作毕业论文,选哪个公司比较好啊
选择能找到尽可能多的财务数据的上市公司。找到的数据越多,论文题材越广泛,切入点越多,论据也越多,这样写起来才不枯燥,论点也准确和正确。
除了上市公司,其他公司的财务数据一般都不公开,那是企业商业秘密,基本没有可以获取的途径。
『玖』 康美药业12.8的本怎么办!亏8000
你好,目前来说,你可以选择在调整时加仓,投资周期要拉长,医药板块是长牛板块,不用担心短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