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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股份金融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9 13:25:04

① 怎么给国有集团金融服务方案

首先你要做大量的调查然后根据需求进行整改。制定方案。
金融服务方案,是商业银行在对客户需求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本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全面整合,为大型客户度身订做的有关金融服务方面的解决方案,是一种提案式或建议式的营销文书。
1作用金融服务方案虽然是一种参考性文书,但由于它是为大型客户度身订做的,具有很浓厚的人情味,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在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2它为在商谈阶段提出提议和协议草案打下了基础。由于金融服务方案书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设计了有关金融服务的具体方案,就使客户与本银行合作的内容与方式有了一个大体的框架。如果客户对这份方案书感兴趣,那么双方便有了共同的商谈语言,以后的营销商谈就顺利得多了。
要透彻理解客户需求,使方案具有针对性。
要突出优势和特色,使方案具有竞争性。
要确保质量,使方案具有操作性
要认真学习,使方案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要精心写作和制作,使方案具有新颖性。

② 解读《关于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

近日,为充分发挥财政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创新,河北省 科技 厅印发了《关于推动金融服务 科技 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着重通过强化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加大 科技 金融政策宣传和落地实施,优化金融支持创新服务体系,谋划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吸引各类 社会 资本服务 科技 创新,形成 科技 、产业、金融互动新格局。

科技 金融是 科技 与金融结合的产物,为创新驱动实践发展和相关理论提供了有力支撑。《工作方案》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 科技 创新,促进 科技 、产业、金融融合发展,通过完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 科技 金融产品和工具,持续改善 科技 金融服务环境。

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强省,是《河北省 科技 创新“十四五”规划》的 重要内容,“创新驱动, 科技 强省”是明确的目标,而 科技 与金融的结合,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因应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 科技 强省 的一个崭新命题。

近年来,河北省的 科技 金融在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和对创新的重视下快速发展,其作为金融体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领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创新型省份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我省积极完善 科技 企业融资环境,深化 科技 金融融合,加强金融、企业对接,深入推进 科技 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全省 科技 企业融资环境明显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额明显增加。

尽管 科技 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较以往有了改善,但仍存在融资困难。首先, 科技 企业尤其是初创期, 科技 企业和 科技 创业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经营体制不健全、盈利能力波动较大,面临着产品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和新产品接受程度低的市场风险;同时又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硬资产作抵押,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难以满足 科技 企业的信贷需求。其次,由于 科技 小企业融资量小面广,特别是贷款利率定价无法完全覆盖风险损失,导致银行缺乏为 科技 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第三,由于银行的差异化程度不高,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机构数量有限,导致对 科技 小企业融资服务供应不足。第四,缺少针对 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银行过分强调企业抵押资产和担保。第五,对 科技 企业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都倾向于投资上市前项目。由于我国目前并购市场并不发达,多层次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往往限于企业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股权。一般来说, 科技 企业从研发到上市基本都在8年以上,而目前多数VC、PE基金年限大多在6年左右。因此,VC、PE都倾向于投资上市前项目,而相对不太愿意投资早中期项目。

针对上述 科技 企业经营体制不健全、缺乏抵押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企业动力不足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河北省 科技 厅出台了《工作方案》,旨在着重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完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 科技 金融产品和工具,持续改善 科技 金融服务环境。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激励,支持企业 科技 创新。

河北省 科技 厅把2022年确定为“河北 科技 政策落实年”,充分发挥 科技 金融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落地,通过企业创新积分、贷款风险补偿、股权投资奖励等措施,打好“增信、分险、奖励”政策组合拳,支持企业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1.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 科技 企业支持力度,对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经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投保企业补贴。

2.实施定向贷款贴息。对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且估值5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其新增中长期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30%给予一年期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鼓励 科技 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 型中小企业或脱贫县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

4.加大股权投资基金奖励。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省内企业,对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5.推动 科技 保险补偿。支持保险机构为 科技 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开展 科技 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 科技 保险服务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在我省广泛投放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科技 保险险种,丰富 科技 保险产品种类。优化我省 科技 企业保险服务相关政策,分险种提出补偿措施。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河北主导产业为重点支持方向,构建从天使基金支持项目落地、银行信贷支持 科技 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支持高速成长到资本市场助力壮大腾飞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到2023年,河北省新增 科技 引导基金子基金3-6支,全省 科技 企业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投融资超过10万次。

1. 探索 建立早期研发项目概念验证种子基金。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探索 设立河北省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筛选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性、颠覆性、高商业价值潜力的早期原发创意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填补早期研发资金缺口,打开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关键通道。

对概念验证种子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成熟后,定向推送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将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形成科研项目全链条闭环支持。

2.引导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鼓励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与多方共建天使投资子基金,对投资我省天使期、早中期 科技 型企业的收益部分,向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 社会 出资人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天使期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40%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早中期 科技 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30%进行让利。

对天使投资子基金投资成长性好的 科技 企业,分行业、分领域推送 科技 投资基金,将天使投资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形成 科技 引导基金全程跟踪支持。

3.合作共建 科技 投资子基金。发挥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围绕我省12个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共建子基金,以地方特色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广泛吸收上市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头部投资机构的 社会 资本,形成资金合力。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发现一批、投资一批、落户一批 科技 属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 科技 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的企业中,筛选组织架构清晰、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科创属性的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专项辅导,组织专家、证券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精准对接,争取资本市场助力。

4. 探索 “投贷联动”机制。与银行金融机构洽谈合作共建子基金事宜,并由银行金融机构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子基金管理机构,发挥银行内部风险防控、信用体系一致的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探索 先投后贷联动机制,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认定的 科技 企业纳入所在行优质客户名单,获得银行一定授信额度,快速获得无抵押贷款。

5.创新 科技 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 科技 企业特点,运用增信工具,创新 科技 贷、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信用类金融产品,支持企业 科技 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等开展合作,形成产业链优化提升联动机制,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提升供应链融资效能。

6.利用评估评价推动落实“企业创新积分制”。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对企业的科研项目产业化交付物和关键技术成熟程度进行定量评价,准确表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和市场价值等,将项目评估评价情况推送银行、金融机构,优化“企业创新积分制”指标体系,开发“ 科技 企业创新积分贷”专属产品,精准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业,形成支持积分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

(三)开展专题活动,营造 科技 金融融合良好氛围。

打造 科技 金融系列品牌活动,推动河北省 科技 企业与省内外金融机构对接,与各有关商业银行开展 科技 金融深度合作,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实施优惠利率、配置信贷规模等,解决 科技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到2023年,向银行、金融机构、创投引导基金推送评估评价的优质 科技 项目和成果1000项以上,全省新增 科技 企业贷款累计超过2000亿元。全省 科技 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氛围日益浓厚。

1.举办“政银联动助力 科技 园区”专题活动。深化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充分发挥地方 科技 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分支行各自在 科技 创新、金融服务方面优势,联动组成工作小组,为32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和京南 科技 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省 科技 厅与省建行联合启动专题活动,各地 科技 管理部门与建行分支行结对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 科技 企业优先受理、优先放行、应批尽批。 科技 园区内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定制“债权+股权”的一体化融资方案,对于紧急需求随时开展上门服务,开绿灯、保时效。对2022年在建省重点项目、 科技 企业执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优先配置信贷规模。对受疫情影响的 科技 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政银联动专题活动,省建行安排400亿元信贷规模赋能 科技 园区创新发展。

2.实施 科技 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加强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动,与省工行联合开展我省 科技 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遴选推荐10家 科技 领军企业、100项重大 科技 成果、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 科技 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一是遴选重点支持对象纳入工商银行新动能客户名单。利用火炬中心、工商银行合作建立的“企业创新积分制”等工具和专属信贷产品,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定制化融资产品和各类增值服务,精准支持 科技 企业融资。二是建立重大 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机制。省 科技 厅向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推荐重大 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工商银行重大 科技 创新项目专项金融服务。三是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完善 科技 政策办理、 科技 企业辅导、资源整合对接等服务。四是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作为 科技 部火炬中心 科技 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试点地区,加快培育创建 科技 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加强资源配置,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落地实施。

3.推进“一体两翼”提升行动。推进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的合作。落实 科技 部火炬中心、中国银行 科技 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与省中行合作打造“四重四新”合作框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评价体系、创新特色产品、创新数字平台,以企业金融需求为导向, 探索 政银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一是助力 科技 企业“出海”。征集有“出海”需求的 科技 企业向省中行推送,发挥中国银行全球化优势,为企业提供海外项目融资、跨境结算、跨境 科技 项目等全方位金融支持。二是支持 科技 企业精准融资。利用中国银行“中银创新积分贷”,筛选推荐我省创新能力突出的 科技 企业,积极争取积分制 科技 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三是支持 科技 创新创业。优选推荐国家级 科技 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精准发现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 科技 初创企业,为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个人金融等综合服务。

4.打造“冀创会”系列活动品牌。将河北 科技 创新与投资大会(简称“冀创会”)打造成我省展示 科技 力量、推动 科技 与资本融合发展的舞台和窗口,深入开展 科技 企业与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深度对接,推动域外创新团队和科创企业落地河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 科技 金融服务品牌。一是举办投融资洽谈会、高新区 科技 招商对接等活动,邀请国内知名创投基金代表参会,遴选优质企业进行融资路演。二是举办第二届河北 科技 创新与投资大会暨第六届京津冀创业投资高峰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全国知名创投机构和 科技 领军企业共同参与。三是持续举行“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重点推介及优秀国际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创新需求揭榜挂帅”等活动。

(四)多部门协同,完善 科技 金融联动机制。

强化省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能,促进“ 科技 ”+“金融”双轮驱动,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各项 科技 政策、金融产品快速落地见效。省 科技 厅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全力构建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与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广泛合作,共建 科技 信息共享、 科技 金融培训、科创上市辅导、 科技 资源对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到2023年,覆盖 科技 创新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合力推动 科技 企业上市培育。筛选优质科创企业,建立 科技 企业上市培育库,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作用,开展上市培训和路演,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企业财税体系、制定上市培育方案等。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权威专家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进行对接帮扶,建立审前咨询机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共享我省 科技 企业、重点研发平台、 科技 计划项目等信息,对银行、金融机构开放 科技 企业数据端口,推动商业银行加快信贷融资模式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支持各银行深入分析 科技 企业,对未开户或开户未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大幅度提高 科技 企业首贷率、获贷率、信用贷款率,降低贷款利率,合理控制不良贷款率。

3.建立“ 科技 金融特派员”制度。立足 科技 企业融资需求,协同高校院所、银行等服务机构,遴选 科技 金融服务人员,培养建立懂 科技 、悉金融、熟政策的专业化、高素质 科技 金融特派员队伍,形成 科技 金融联动服务。 科技 金融特派员深入一线及时跟踪了解 科技 企业需求,开展 科技 金融政策宣讲、业务辅导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4.联合开展 科技 企业金融培训。省 科技 厅、省金融局在 科技 创新、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 型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保障等方面,摸排有关项目和企业具体融资需求,持续开展 科技 企业金融培训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

三、《工作方案》出台意义

深化 科技 金融双向融合发展,是我省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工作计划》明确了通过省、市、县三级多部门协调联动,促进“ 科技 ”+“金融”双轮驱动,推进各项 科技 政策、金融产品快速落地见效。《工作计划》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科技 成果转化、 科技 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 科技 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 科技 创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系列宣介活动的 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科技 创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全省 科技 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氛围日益浓厚,覆盖 科技 创新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对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于河北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③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领域

我们深刻把握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目前已培育起覆盖信托、证券、基金、租赁等多金融业态的核心资产,同时也参股商业银行、保险等业务,具有丰富的资源渠道、强大的协同优势、较强的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能力。
各金融企业在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建投信托是国内最早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之一,截至2013年6月末,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超过800亿元;宏源证券作为国内首家上市证券公司,截至2013年6月末,宏源证券总资产308.2亿元,净资产144.4亿元;国泰基金作为国内第一家且拥有“全牌照”的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着36只公募基金和包括专户、年金、社保、投资咨询在内的近60个资产委托组合,管理资产规模超过550亿元。 我们致力于高品质不动产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全产业链服务。目前集团内商业地产总规模达130万平方米,分布于北京、上海、武汉、厦门、无锡等城市核心区位。
我们将凭借多年积累的不动产管理经验,进一步整合优化现有的写字楼、零售物业、物业服务和酒店等业态,在重点区域打造具有特色的高端写字楼和商务综合体,逐步形成国内不动产行业的品牌影响力。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主要从事直接股权投资、股权基金投资及基金管理业务。旗下设有建投嘉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建投华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并在香港设立建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已对先进制造、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重点行业进行投资布局,截至2013年上半年,累计投资项目23个,累计投资规模133亿元人民币
作为一家国有投资公司,建投投资致力于做行业专注的资源整合者,用全球市场和资源为中国企业服务,进行产业升级价值链条上高端产业的系统性布局;遵循价值投资核心理念,注重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布局和协同,以产业的发展逻辑判断和选择投资机会;综合运用海外并购、逆转型投资、成长型投资、夹层投资、兼并重组等模式为全球优秀企业提供资本和资源,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为中国建投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运营与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同时在上海设有业务团队和办公室。建投资本主要从事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与运营,以及与基金投资相关的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服务。
建投资本秉承价值投资理念与市场化投资策略,积极关注并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因工业化深入、城镇化加速、消费升级以及区域经济崛起而带来的市场机遇与投资机会,凭借专业团队开发的投资产品与投资工具组合,通过诚信、专注、规范、专业的管理与运营,努力为投资者和股东创造优异的价值增值与长期价值回报。同时,为被投资企业与客户实现健康持续的成长与不断的价值释放,提供全方位的资本支持和综合化的战略增长服务。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为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创建于1979年,是国内最早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并深耕长三角、拓展京津唐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已形成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地五个财富中心”的展业布局。截至2013年6月末,建投信托总资产31.8亿元,净资产29.5亿元。
建投信托坚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综合理财优势,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成功推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房地产、中小企业等系列信托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稳健可靠的投资选择。截至目前,所有信托计划均实现或超额实现预期收益率,存续的信托计划运行正常。建投信托将继续以有效的风险内控措施、高效的投资管理团队、全方位的金融理财服务、尽职的项目流程管理为投资者打造优质的金融信托产品服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62)为中国建投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宏源证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全国性、综合类、创新类券商,全国首批保荐机构之一,在全国拥有89家证券营业部,下辖北京承销保荐分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两家分公司,全资拥有宏源期货有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截至2013年6月末,宏源证券总资产308.2亿元,净资产144.4亿元。
宏源证券拥有全面的证券类业务资格,主要从事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研究与顾问业务等。宏源证券始终履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提升价值、为股东实现价值、为社会奉献价值”的使命,坚持“客户至上、人才为本、诚信协作、进取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专业、高效、创新、发展”的经营管理理念,努力成为持续创造价值的一流金融服务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建投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国内第一家规范设立的公募基金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保险资金委托管理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全牌照”业务资格。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下设国泰元鑫资产管理公司,同时香港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正在积极筹建。截至2013年6月末,国泰基金总资产10.9亿元,净资产7.2亿元。
近年来,国泰基金产品创新成效显著,率先在行业内开发并成功发行国债ETF基金、黄金ETF基金、纳斯达克ETF基金。目前,国泰基金旗下共管理着36只公募基金和包括专户、年金、社保、投资咨询在内的60多个资产委托组合,形成了丰富的资产管理产品线。国泰基金始终秉承“以最大的专业性和勤勉为投资人实现长期稳定地财富增值”的经营宗旨,努力成为“资产配置专家和资产配置工具提供专家”的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是国内首批成立的专业融资租赁服务商之一,在香港设有中建投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6月末,建投租赁总资产69.2亿元,净资产22亿元。
建投租赁业务涵盖电信、建筑业、制造业、金融业、医疗、电力燃气等多个行业,除直租、回租外,还研发了表外租赁、分成租赁、转租赁等新产品,产品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建投租赁与通用电气医疗集团、上海银行等多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与多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建立了融资合作关系。通过完善、高效的租赁业务系统,建投租赁为客户量身定制资金解决方案、合理筹划税收安排与债务管理,助力客户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建投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现拥有一级企业11家,二级企业68家,下辖机构分布于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以持有型物业为主,提供策划设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商业运营、金融支持等全产业链服务。截至2013年6月末,建投控股总资产19.7亿元,净资产11.6亿元。
建投控股积极把握不动产行业结构性调整中的机会,搭建华邑坤博、建银发展、重庆鸿嘉、建银置业、建银金科5个平台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打造年龄层次和专业背景多元化的人才队伍,持续完善公司运营体系,强化激励机制,紧抓风险管理,坚持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致力于发展成为一家具备商业不动产产业链整合运营能力的实业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为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司,始建于1986年3月,是我国最早设立的、为投融资活动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咨询的国有大型咨询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同时在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公司下设中建银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拥有全国四十余家工程咨询机构。截至2013年6月末,投资咨询总资产2.2亿元,净资产1.5亿元。
公司曾承担中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使命,为国家主导的大型投资项目提供投资决策、经济可行性研究和咨询服务。公司现已形成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政府与公共咨询、工程咨询和信息咨询等核心业务单元,以提供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为优势,以打造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有综合咨询服务机构为己任,以国际化的水准塑造服务品质,致力于成为政府、机构投资者和大中型企业客户最值得信赖的咨询顾问和合作伙伴。 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投的控股子公司,始建于1995年,主要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IT基础设施服务、数据中心服务、金融业务流程外包、辅助营销以及金融物联网应用等技术产品和服务。目前旗下拥有广西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并在江西、北京、昆明、西安等地设有全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截至2013年6月末,建投科技总资产6.9亿元,净资产5.3亿元。
建投科技具备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在内的多项资质,并拥有思科、IBM、HP、华为等国内外多家专业IT厂商的专业合作伙伴和解决方案供应商资质;15项软件产品取得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研发的有源电子封签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智能交互式密码保险柜锁将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于银行个贷档案职能管理,已通过国家公共安全产品认证。 建投研究院是中国建投直属机构。作为一家非营利性的研究机构,重点围绕社会发展、投资市场趋势及投资领域的热点问题,组织专业研究力量开展投资研究,广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积极培养投资领域研究人才,不断创造和推出优秀的研究成果,为投资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建投研究院成立以来,开发全国首个覆盖不同投资市场的评级体系,按季度发布评级及预测结果;编辑年度《投资蓝皮书》和中国建投研究丛书;广泛组织权威机构专家资源,搭建研究院特聘专家队伍,聚集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负责中国建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建投研修院为中国建投直属机构,秉承“传承文化、提升能力、启发思想、促进变革”的使命和“勤思敏学、求真务实”的办学精神,专注于为中国建投及成员企业培养核心骨干人才、促进集团创新发展、持续提升集团整体综合竞争力。同时,在服务集团内部的基础上,为合作客户提供智力服务、创造附加价值。
研修院目前已开设包括业务推进、专业力提升、领导力提升、职业力发展等四大类教学系列,以“学员”为中心,坚持贯彻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关注学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注重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思想性和实践性,倡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行动学习,以学员共同启发促进为目标的团队学习,以固化学习成果为目的的课后强化和延展学习。

④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靠谱吗

靠谱,简介: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国企公司规模:2-99人公司行业:房地产/建筑/建材/工程金融/银行/投资/基金/证券咨询/管理产业/法律/财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建筑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国际工程承包商。在27年11月,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联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4家世界5强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袭了中建总公司的全部优良资产和企业文化。29年7月29日,中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于21年11月29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68亿元。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建筑”的第一家全资金融机构,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秉承“依托集团、服务集团、规范治理、审慎经营”的经营方针,定位于集团资金集中平台、资金配置平台和金融业务核心企业,以提高集团资金运作效率,实现集团价值的最大化为目标,以风险严控为前提,竭诚为集团成员单位服务,助力集团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风险稽核、信贷管理、资金管理等人员。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成立日期:81144
注册资本:6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118144H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金融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Ltd.
人员规模:1-5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⑤ 复合钻石金融服务方案的特点是

复合钻石金融服务方案的特点是
1、主动进攻,抢占市场,引起客户重视,势在必得。
2、根据情况变化战略性分阶段出具体金融方案。
3、既主动进攻赢得先机,有主意前景步步为营。

⑥ 上海出台19条措施加强金融服务民企

6月11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共提出了19条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上海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原则,按照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金融市场齐全、金融机构集聚优势,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方合力,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上海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上海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一)充分发挥定向降准、再贷款等定向调控功能。认真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商业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外贸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限制,对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重点倾斜。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再贴现系统,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再贴现办理效率,盘活存量,用好用足限额。
(三)强化对宏观调控工具实施效果的考核。依托宏观审慎评估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强化对调控工具实施效果的考核,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贷专项评估指标,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支持成效突出的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予以体现,在2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内优先给予流动性支持。
(四)提升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民营企业开展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外币跨境结算服务。商业银行要为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多模式、更优惠的跨境贸易融资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资金成本。商业银行可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海外引进人才开立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并按照规定提供与其境内外就业和生活相关的各项金融服务。
三、推动商业银行多措并举,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五)落实民营企业公平信贷原则。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实施公平信贷专项考核,形成贷款户数和金额并重的考核机制。明确民营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季监测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情况。商业银行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要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研究出台新一轮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增强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积极性。
(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商业银行要提高民营企业金融业务在全行的考核分值权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将民营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监管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
(七)优化民营企业贷款期限和流程。商业银行要为民营企业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中长期项目和购置固定资产用途的贷款产品。积极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按照业务类别,对民营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承诺,精简耗时环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将一定额度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
(八)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商业银行要在守住风险底线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和推广,面向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民营企业贷款中的比重,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对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的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提前主动对接。
(九)创新民营企业信用融资产品。落实“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未来3年内,为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200亿元。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发挥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信作用,不断创新服务民营企业的贷款担保产品,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中信用贷款比重不低于90%。深化银保合作机制,更好发挥保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增信分险功能。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积极探索和推广线上信用贷款业务模式。
四、发挥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配合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民营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开展上市挂牌培训辅导和政策服务,建立市、区两级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积极培育上市挂牌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创新创业债、私募可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十一)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做精做强“科技创新板”,探索完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合作对接机制。研究设立“文化创意板”。充分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探索境外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
(十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民营企业。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增加财政资金10亿元,补充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强对初创期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实施差异化管理,逐步放松对创业投资机构注册和更名的管制。壮大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实力,推动形成千亿资金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保险公司通过投资民营企业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并购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做优。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五、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捷性
(十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优化上海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有序增加实时查询纳税信用信息项目。加大市场监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对商业银行的开放力度,向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放实时查询信息接入端口,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商业银行利用有效整合信息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使用信用信息的监管,定期评估商业银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成效。持续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支持浦东新区、嘉定区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
(十四)健全地方增信体系。支持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担保基金和我市其他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合作,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形成国家、市、区三级政策性担保体系,全方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快落实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扩大至100亿元,将民营大中型企业纳入担保业务范围,不断优化担保业务流程,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有效提升融资担保规模。
(十五)提升支付结算服务能力。商业银行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开户便利,开辟多元化电子渠道受理开户预约,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开户审核效率。商业银行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支付方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支持有代收代付业务或集团公司业务需要的民营企业通过开户银行,以入网企业身份接入我市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提高民营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挖掘等方面开展合作。
(十六)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发挥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作用,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选择合适标的开展投资,视情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通过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为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流动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盲目抽贷、断贷。加快清理我市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严防新增拖欠。
(十七)推动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民营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主动做好信息披露,积极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格区分个人家庭收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收支,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自身财务约束,科学安排融资结构,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逃废金融债务。引导和支持商会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和企业家信用档案,指导帮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为金融支持提供必要基础条件。
六、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组织保障
(十八)完善协同机制。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纳入我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机制职责范围,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国家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
(十九)加强监督检查。国家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内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督促,地方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市管金融机构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我市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⑦ 中建八局金融业务部是干嘛的

中建八局金融业务部是利用保险产品为职工办实事的。财险机构还为八局职工开设了快速绿色理赔通道,专线电话24小时接受报案,金融业务部也将随时协助索赔,有效保证保险服务及理赔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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