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哪个网站找啊
你好,目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报刊;投资者也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官方网站查询上市公司披露信息。
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回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答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❸ 上市公司主要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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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内容简介:
笔者构建了一个基于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以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检验标准,分别就治理目标实现能力和治理手段的约束力共两个维度,对2007年——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进行了检验。本书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 构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理论框架。第二, 构建了一个基于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第三, 不仅从治理目标实现能力的维度,而且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治理手段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力的维度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第四,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实现条件,并旨在改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分布,提出了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具体对策。
❺ 上市公司对员工的好处
1、公司整体品牌和知名度上升,相应的员工综合价值也能得到提升,就是以后离职再就业,和HR提到以前的公司,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知名公司和一般公司的差别总还是很明显的。
2、来自内部的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指示要少的多,相应的,这方面员工的压力和风险要小的多。上市在给老板们带来了巨额的收益的同时,也提出很多监管要求,把公司整体都暴露在公众视线里,如果老板提出一些不合法或不合规的要求,员工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以上市公司监管不允许做为借口拒绝。
3、员工可以在方方面面得到锻炼和提升,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肯定要比上市前强,各种制度管理也要完整规范的多,员工一开始都会叫苦叫累,但时间一长就会发现自己已学会了很多知识,整个精神面貌都不同了。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国企改制上市的,把优制的资产剥离出来成立一个上市公司,原来的公司成为投资型的母公司,公司员工也会分成二部分,一部分到了上市公司,刚去时好像弃儿,又苦又累,工资又透明,好多福利都没有了,所以很多人都不想去上市公司。可实际上,过几年再看,上市公司的员工能力提升都是很明显的,执行力都很强,很多人都可以独当一面了,而且随着公司的扩张重组,提拔的机会也多的多。
范文赏析:
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状况从1961年开始,国外学者便开始研究公司特征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除理论分析外,国外学者还从公司结构特征、公司业绩特征以及公司市场特征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例如,Malone在研究中指出高财务杠杆的企业需要更详尽的信息披露以缓解这种冲突,Ahmed等则通过整合分析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与强制性信息披露质量之间正相关。Cowen从环境、能源、公平雇用等7个方面全面考察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表明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Fmst的研究表明,利润较高的公司比利润较低的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高。
2.国内研究状况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成为中国学者研究的热点之一。部分学者从公司内部基本特征出发,研究了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因素。沈洪涛(2007)的研究表明,公司业绩影响信息披露的质量,赢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桑秀英(2012)的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赢利能力与内部控制披露指标正相关且相关关系显著。董晋霞(2012)在研究中指出,在信息对称性不充分的市场上,质量高效的国有企业存在信息披露动机不足、信息披露质量低等不良属性。
二、研究假设
H1.赢利能力与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契约理论认为,高赢利公司的经理层更有积极性对外披露信息,从而为维持他们的地位、声誉和薪酬安排提供理由。信号理论也认为绩效较好的公司将自愿披露更多信息,以使市场正确评价其赢利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或避免股票的价值被市场低估。H2.财务风险与信息披露指数负相关。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部门协调、很多员工参与及足够资金投入的系统。一个拥有高财务风险的公司意味着沉重的债务压力,公司不再有剩余的能力和资金来建设内部控制系统。H3.资产流动性与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资产流动性用来衡量企业偿还负债的能力,一个资产流动性较强的公司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内部控制的建设、管理。H4.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来说,通常大型公司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且受到更多的约束,所以它们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同时,大型公司拥有更加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它将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H5.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其无法比拟的专业性享誉全球,凭借遍布各个国家的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所以若公司聘请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将会更加可靠和准确,上市公司也就很愿意去披露内部控制信息。H6.国有控股强弱与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在中国国有企业要受到国家更多的监管,同时它在各方面的表现对非国有企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所以国有控股越强的公司在国家的直接监管下将披露更多的内部控制信息。
三、研究方案设计
1.样本选取本文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其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为主要的研究资料,采用面板数据进行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剔除数据披露不完全及ST、*ST上市公司后,最终选取2009年90家、2011年122家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2.变量选取(1)因变量的选取。本文研究的是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影响因素,所以因变量定义为信息披露指数(INDEX),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其相应的信息披露指数就越高。因此,信息披露指数能够直观地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
(2)自变量的选取。根据本文的研究假设,选取赢利能力、财务风险、资产流动性、公司规模、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国有控股强弱作为自变量。
①赢利能力(ROE)。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企业的赢利能力,因为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主要用来度量企业净资产的收益水平,企业的赢利能力越强,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就越高。
②财务风险(DEBT)。本文选取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来度量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低,表明企业的财务风险越小,反之则越大。③资产流动性(CURRENT)。本文选取流动比率来度量资产流动性的强弱。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因此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越弱。
④企业规模(LN)。本文中企业规模用企业年末总资产的对数来衡量。
⑤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AUDIT)。本文定义若公司聘请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用“1”表示;若没有聘请,用“0”表示。
⑥国有控股强弱(OWNERSHIP)。本文定义若公司属于国有绝对控股,用“1”表示;若属于国有强相对控股,用“0.8”表示;若属于国有弱相对控股,用“0.5”表示;若属于国有参股,用“0.3”表示;若无国有股份,用“0”来表示。变量及变量释义如表1所示。
3.数据来源表1中,赢利能力、财务风险、资产流动性、公司规模的数据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均来自于CSMAR数据库,信息披露指数、国有控股强弱的信息则来自于《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报告(2010)》[11]《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报告4.模型构造为了进一步准确揭示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与赢利能力、财务风险、资产流动性、公司规模、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有控股强弱的关系,构建模型如下:INDEX=α+β1ROE+β2DEBT+β3CURRENT+β4LN+β5AUDIT+β6OWNERSHIP式中:α是常数;β1,β2,β3,β4,β5,β6分别为自变量系数。
四、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表2给出了212家上市公司因变量和6个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1)INDEX的最大值为91.06,最小值为25.79,平均值为79.91,表明中国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经过各上市公司的不懈努力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后已处于中等水平,但是上市公司间信息披露水平差异较明显。(2)ROE的最大值为42.60%,最小值为-181.96%,平均值为9.25%,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间的经营业绩有很大差别,且平均赢利能力不是很高,这可能与后金融危机时代带来的整体经济不景气有关。
(3)DEBT也显示出两极分化的局面,最大值为96.40%,最小值为0.75%,平均值是36.54%,这说明大部分公司对于财务风险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措施,但那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不够理想,公司更应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挑战。
(4)CURRENT的平均值达4.38,大于2,即合理的流动比率,这表明各上市公司的流动性较大,大部分公司具有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但是最大值为190.87,最小值仅为0.19,上市公司间的流动比率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流动比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尽管其短期偿债能力有相当的保证,但此时流动资产由于大量占用资金而减缓其周转速度,致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有效的使用效益,进而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长期生产经营效果,所以应适当降低流动资产的金额。对于流动比率较低的企业,此时负债过高,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不能得到保障,经营风险增大,投资者投资信心不足,同样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效果,所以应将流动资产的金额提高到合理水平。(5)AUDIT的平均值为2.80%,表明212家上市公司中聘请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仅仅占据了2.8%的比例,这可能与中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高速发展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高昂费用有关。
(6)OWNERSHIP的平均值为0.367,表明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受国家管控的程度较低,大部分企业拥有较大的独立自主权。
2.相关性分析表3显示了因变量和6个自变量间的相关性。若变量间的相关系数低于0.8,则它们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所以表3中因变量与6个自变量间都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具体信息如下。
(1)如同H1假设,ROE与INDEX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这表明经营状况越好、业绩越高的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就会越多。对于那些经验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为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则会较少披露公司的信息,相应地其信息披露指数也较低。(2)如同H4假设,LN与INDEX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越大、总资产越多,越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且信息披露质量越好;相反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越小,由于本身的资源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就少,披露的水平不高。
(3)如同H2假设,DEBT与INDEX存在负相关,表明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越高,其越倾向于披露较少的信息;相反若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越低,其越倾向于披露较多的信息。财务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会主动规避某些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负面消息,同时由于上市公司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就没有更多的资金来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其信息披露指数就会较低。
(4)如同H3、H5假设,CURRENT、AUDIT与INDEX存在正相关性,但是并不显著。
(5)与H6假设相反,OWNERSHIP与INDEX间存在负相关。这可能由如下原因所致:虽然近些年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但在实际监管操作中,部分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监管者经常依据不同的形势,有意识地、主动地选择放松监管或过度监管,甚至运动式监管。因为在中国相关监管者除了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担负着帮助国有企业融资解困的重任,然而这两个目标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监管者只能根据不同的形势,选择一段时期内工作的侧重点,实行选择性监管。此外,随着新一届政府不断加大对贪腐贪腐的打击力度,可以发现在落马的众多高级官员中,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占据了较大比例,且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或与监管部门人员相互勾结来达到信息舞弊的目的,这些都不利于国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3.回归分析模型拟合情况如表4所示。
有3个自变量进入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为ROE、LN、DEBT,另外3个自变量被剔除。该模型的复相关系数R为0.450,说明因变量信息披露指数与进入模型的自变量之间存在关联。调整后的R2为0.291,说明所构建的多元回归模型对因变量信息披露指数仅有29.1%的解释能力。但由于本文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影响因素样本选择的局限导致没有涵盖所有研究对象,因此认为该模型可以用来反映各因素与信息披露指数的关系。且此模型的D-W值为1.311,说明其不存在自相关的问题。方差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该模型的F值为17.640,P=0.000,表明在5%的水平上F值是显著的,则此模型通过了F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由表6可以看出,每个变量的容差均大于0.5,VIF值均小于2,则回归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本文建立的回归模型是恰当的,回归结果是准确且可靠的。因此,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线性回归模型为INDEX=23.129+9.916ROE+2.768LN-8.845DEBT
五、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212家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得出如下公司特征影响信息披露指数:赢利能力、财务风险、资产流动性、公司规模、是否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国有控股强弱。它们中赢利能力、公司规模与信息披露指数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其中赢利能力是最重要的因素,这可能是因为有着较强赢利水平的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去加强内部控制并且承担相应的成本;财务风险与信息披露指数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剩下的3个公司特征,即流动性、是否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控股强弱,与信息披露指数的关系并不显著,但出人意料的是,公司控股强弱与信息披露指数间存在负相关,即上市公司受国家管控程度越大,其信息披露指数反而会越小。通过以上研究分析可以得出:作为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应通过努力提高赢利能力水平、保持适当的债务比例、维持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来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此外,最值得注意的是,医药生物业上市公司国有控股程度越强,其信息披露程度反而越弱。针对这一现象及上文中所提及的原因,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相关部门应在现有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出台更加详细、具体、全面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使各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更加有据可循,更重要的是各公司要将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2)加大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控管理力度,不仅是对整个公司的监控管理,而且包括对高级管理者的监控管理,对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高级管理者严惩不贷,以此来降低信息舞弊的可能性,且对其他国有上市公司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3)对信息披露指数较高的国有上市公司应进行一定的奖励,奖惩结合,双管齐下,才能使更多的国有上市公司积极开展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
(4)对国家监管部门人员的考核调查也应继续加强,使整个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❻ 什么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的相关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从投资者权利行使的角度来说,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行使知情权的重要基础之一。
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由发行前的披露和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组成,发行前的披露包括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市后的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及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
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会定期发布,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整体情况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其中,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内容相对简略,而年度报告内容最丰富。临时报告是指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❽ 上市公司报表披露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四)收购目的;(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❾ 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且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哪些
中国证监会2007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制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是指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