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庞氏骗局
什么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的危害有哪些?下面我来告诉大家。
庞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旁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该骗局骗人向虚设的企业投资,以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者以诱使更多人上当。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庞氏骗局的特征 一、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特征。众所周知,风险与回报成正比乃投资铁律,“庞氏骗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骗子们往往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从不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各类案件的回报率可能存在差异,有些高得离谱,如庞齐许诺的投资在45天之内都可以获得50%的回报,有些则属于稳健的超常回报,如麦道夫每年向客户保证回报只有约10%,但他非常强调“投资必赚,绝无亏损”。但无论如何,骗子们总是力图设计出远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投资路径,而绝不揭示或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
庞氏骗局的特征 二、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征。由于根本无法实现承诺的投资回报,因此对于老客户的投资回报,只能依靠新客户的加入或其他融资安排来实现。这对“庞氏骗局”的资金流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因此,骗子们总是力图扩大客户的范围,拓宽吸收资金的规模,以获得资金腾挪回补的足够空间。大多数骗子从不拒绝新增资金的加入,因为 蛋糕 做大了,不仅攫取的利益更为可观,而且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大为降低,骗局持续的时间可大大延长。
庞氏骗局的特征 三、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骗子们竭力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将投资诀窍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专家”形象。实际上,由于缺乏真实投资和生产的支持,骗子们根本没有可供仔细推敲的“生财之道”,所以尽量保持投资的神秘性,宣扬投资的不可复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质疑的有效招术之一。当年《波士顿环球时报》的记者曾经撰文揭露庞齐的骗局,却被庞齐以“不懂金融投资”为由加以批驳。麦道夫也故弄玄虚,从来不向别人交代每年稳赚10%的投资诀窍。
庞氏骗局的特征 四、投资的反周期性特征。“庞氏骗局”的投资项目似乎永远不受投资周期的影响,无论是与生产相关的实业投资,还是与市场行情相关的金融投资,投资项目似乎总是稳赚不赔。万亩大造林计划仿佛从不受气候、环境、地理因素的影响,麦道夫在华尔街的对冲基金也能在二十年中数次金融危机中独善其身,这些投资项目总是呈现出违反投资周期的反规律特征。
庞氏骗局的特征 五、投资者结构的金字塔特征。为了支付先加入投资者的高额回报,“庞氏骗局”必须不断地发展下线,通过利诱、劝说、亲情、人脉等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从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塔尖的少数知情者通过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参与者而谋利。即便是高深莫测的纳斯达克前董事会主席麦道夫也免不了拉拢下线的俗套,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伙伴发展“下线”,有的人因成功“引资”而获取佣金,“下线”又发展新“下线”,滚雪球式的壮大为“金字塔”结构。
庞氏骗局的表现形式
自庞齐以后,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庞齐骗局”在世界各地层出不穷。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改头换面地“庞齐骗局”也大量进入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南方地区曾经出现一种“老鼠会”,就是“庞齐骗局”的翻版。而更令人熟知的“庞齐骗局”改进版,就是各种各样的传销。一些在中国发生的非法集资案,大多也都是“庞氏骗局”的再现。某些突然暴富的中国商业奇迹,例如前不久被拆穿的浙江26岁的女富豪吴英,其发财手段也是“庞氏骗局”的再现。2007年蚁 力神事件,也是类似的骗局,利用新加入的购买设备和蚂蚁种的钱来支付之前的投资者。其他如万里大造林,事实上也是这一“古老”骗局的更新版,只不过“庞氏骗局”45天回报周期,被万里大造林改为8年。其他如向农民推销 种植 某种奇怪的农产品或养殖产品,然后许诺高价回收,都属于此类骗局。甚至还有人把中国股市的某些行为,也称为“庞氏骗局”的翻版,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中国的黑社会不是很发达,却有比较发达的江湖社会。江湖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骗钱招数,几百年来,这些骗术万变不离其宗地出现,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现实条件,屡屡使人上当。而纳斯达克的前主席伯纳德-麦道夫也采取了同样的办法,将古老的骗术用现代金融手段再包装后,使其重新焕发生机。这类骗术每次出现,即使最后被拆穿,也会造成小额“投资人”的损失,比方说“万里大造林”,“投资者”想挽回全部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此问题上,现代银行与“庞氏骗局”的差别在于,国家政府会保证储蓄者的利益。
由于“庞氏骗局”并不高明,受骗的大都是社会底层民众,涉及的范围会比较大。虽然麦道夫已被FBI逮捕,但是,这种事情并不会绝迹。在中国如此,在美国,在世界其他地方都如此。所谓防范,只有靠人们自己的警惕,而关键在于,不要贪心,不要以为天上会掉馅饼。不要相信那些轻易就能赚大钱的鬼话。但是,现代社会在金钱欲望的引导下,越是违背常理的赚钱大话,越是容易使人相信。这也常常使人无奈。对于某些人来说,吃亏上当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前车之鉴也没有任何作用。我们还能怎么办?在“庞氏骗局”的原始正宗版里,也只有少数“投资者”挽回了一部分损失。
庞氏骗局的危害
较之一般的金融诈骗,“庞氏骗局”受害者更多,影响面更广,危害程度更深,隐蔽性更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
一是受害者人数众多。“庞氏骗局”固有的金字塔型投资者结构和欺骗拉拢下线的传销方式决定了受害者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方能有效维系骗局所需的现金流。因此,典型的“庞氏骗局”受害者往往人数众多,如庞齐当年受骗的投资者达4万之众,以非法集资为特点的哥伦比亚“金字塔骗局”受害人数达200万之多,新近的麦道夫案件受骗人数难以计数,除美国本土,麦氏欺诈案还波及英国、法国、瑞士、西班牙、日本等国。
二是受骗金额巨大。“庞氏骗局”的肇始人根本没有想过偿还投资本金,因此他们从不担心涉案金额过大,并且骗子们认为集资金额的增大,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滚雪球效应累积下的“庞氏骗局”,其涉案金额往往高于一般的金融诈骗。如庞齐当年诈骗了1500万美元,哥伦比亚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达8亿美元,麦道夫案件更是达到了空前的600亿美元。
三是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层次众多。“庞氏骗局”的受骗人数和受骗规模决定了其社会影响面远超过一般的诈骗案件。其影响层次呈现出多元化的走向,既有政府官员和社会名流,也有金融投资从业人员,更有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一般民众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为严重。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因为民众情绪而危及金融稳定与社会秩序。例如哥伦比亚金字塔骗局就在一些地区引发了大规模骚乱。
四是危及投资信心和金融稳定。鉴于“庞氏骗局”的影响力和危害性,其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是致命的,每次“庞氏骗局”过后,总要用相当长的时间去修复受损的金融秩序,而恢复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更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以麦道夫弊案为例,由于大量的金融机构卷入其中,造成金融机构的客户对金融机构丧失信任感,引发大规模的连锁诉讼,使已经遭受金融海啸重创的华尔街再添新伤。
五是骗术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造成监管追查的困难。高明的“庞氏骗局” 多采用晦涩难懂的投资技术,使生财之道看上去似是而非,又仿佛切实可行,辅之以稳定的超额回报,能够有效地欺骗一般投资者甚至专业投资者。“庞氏骗局”的知情者往往掌控着集团的核心信息,任人唯亲,并严格保守集团的财务秘密,从而降低了被外界揭露或查处的风险。比如,麦道夫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和交易部门分别在不同楼层办公,麦道夫对公司财务状况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对作为公司高管的子女亲戚也从不透露,而投资顾问业务的所有账目、文件都被麦道夫锁在 保险 箱里。缺乏透明度和各种各样的欺瞒手段使得“庞氏骗局”往往能在监管者的视野外维持相当长时期。
『贰』 如何查询集资是否合法
非法集资:
具体规定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跨省非法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主要手段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计划,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计划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1998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
皖北非法集资案频发高额回报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国务院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规定:“发行彩票的批准权集中在国务院。需发行彩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提前半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计划及发行办法,经人民银行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规定下属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彩票的;(二)私人擅自发行与销售彩票的;(三)在境内发行境外彩票的;(四)以传销方式发行彩票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明确禁止企业采取传销经营方式,同时明文禁止如下变相传销方式:“(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又明确认定了数种变相传销行为为非法经营行为。
皮包公司非法集资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998年左右部分地区出现以开发“果园”、“庄园”的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如某果园开发公司通过宣传“只要投入7800元,拥有50年私人果园,33株龙眼树”进行非法集资,针对上述违法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文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并规定:“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林开发项目信贷管理,严禁利用土地开发和土地转让名义非法集资的通知》(银发〔1999〕254号)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以上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明文归纳的若干种非法集资案型。
11、教育储备金。前一阶段,各地民办学校大量采取教育储备金的教育收费方式,即要求学生(家庭)一次性缴纳一笔大额资金(10~30万),称为“教育储备金”,学校同时承诺学生在校期间毋须再交纳其它费用,并且在学生离校时可原数返还所缴“教育储备金”。随着番禺、湖南、武汉等地先后爆发巨额教育储备金无法返还学生家长的案件,各地政府向后出台政策禁止民办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储备金,如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策(1999)2号文件等。在此之前,国家教委1991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9条规定:“集资办学应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按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向群众和社会硬性摊派费用,也不得向学生征收集资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即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应认定为非法集资。
12、地方政府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政府债权。《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禁止上述非法集资行为。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以招商等名义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号)规定坚决查处企业借“招商”名义非法集资,并且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不得核定“招商”以及类似的不规范用语。”
非法证券
为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采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有: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诈骗群众钱财。
浙江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
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来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托管造林
“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
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 《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
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
《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回报诱饵
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 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诈骗,又层层控制。
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
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诈骗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
领导道具
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主席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 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资源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
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坐庄”、“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
4识别方法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5相关建议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传销印象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叁』 韩学臣被判无期是因为什么罪
河南濮阳一老板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新三板上市入股等名义,面向社会非法募资18亿元,仅1亿多用于实体投资。
该老板还利用担任慈孝基金会理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基金会2980万元转出后非法占为己有。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对濮阳市宏丰实业集团实控人韩学臣等人集资诈骗、职务侵占行为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以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对韩学臣进行量刑,但他本人认为自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遂提起上诉,在终审判决中被维持原判。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因非法集资等罪名被判无期的案件不在少数,就在7月份,因在IPO期间创立空壳公司虚构销售交易,非法集资粉饰业绩以达上市目的,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红阳被湖南省高院驳回上诉,判处无期徒刑,维持原判。
时间倒回2011年至2015年间,彼时,新三板被视作资本市场的新兴风口,广受追逐。河南濮阳一企业老板韩学臣,开始“以身涉险”。
韩学臣是濮阳市宏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宏丰投资”)、濮阳市龙都瑞祥农业生态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都瑞祥生态园”)、濮阳市宏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丰实业”)等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5年6月,慈孝基金会向韩学臣实际控制的濮阳市天圣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转款90万元。以上共2980万元慈孝基金会基金,先后经宏丰实业、天圣机械公司账户转入郭某、韩学臣等账户后支出。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定韩学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起案件的其他被告人姚金英、王慧卿、王桂莲、韩瑞峰、宋艳霞等人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到二十五万元不等。
对于一审判决,韩学臣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自首情节。”其他人则认为自己原判刑过重,所有被告均提起上诉。
『肆』 九鼎投资联合借贷宝羽泉金融诈骗案有多少受害人,现在什么情况了
九鼎借贷宝用户大部分是借贷宝内部员工受借贷宝指使在上面借贷,借贷宝内部员工利用推广骗取的用户资料,每个人操作10多个账号在上面进行骗贷,借贷宝公司要求每个员工每天必须建多少个群给潜在用户洗脑,每天必须教会多少人操作借贷宝从而使其入套。借贷宝用户大部分是虚拟用户和借贷宝内部员工用户,其余人进来就是被诈骗倾家荡产。借贷宝操作诈骗模式不仅是让用户倾家荡产,而是骗光用户的钱还要让用户背负百万负责,这样借贷宝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把诈骗的钱套走,还让被骗用户有苦难辨。
2015年8月8日,1000亿市值,九鼎上市系背书,借贷宝正式启动了“拉上好友抢红包,轻轻松松玩出钱”活动。与其他P2P网贷平台顶多一级的奖励模式不同,九鼎借贷宝采用的是代理商微信无限递推奖励模式。
借贷宝上线才4天,还没有交易量的情况下,2015年8月12日宣布完成20亿元首轮融资,以及2016年1月27号宣布的第二轮融资25亿,两轮融资45亿元融资,至今资金来源成谜?
借贷宝运营模式是“熟人借贷”模式,服务于熟人之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即无论借款还是投资,都是在朋友之间,信用判断交给用户自己,而且平台本身不对借款担保。自2015年8月以来,借贷宝砸下20亿元巨资启动营销推广活动,由于极具“诱惑性”的奖励条件让大量用户卖力做起了推广,这在前期确实为借贷宝积累了不少用户。
借贷宝的推广奖励分为两级,第一级为20元,第二级为10元。如果我们的一级客户群有1000人,就可以得到1000×20=2万元的收益。但我们要拿更大收益,让这1000人再去推广。如果他们每人能推广100人,我们就可以拿到二级用户,相当于1000×100×10=100万元的二级推广收益”。
凭一张身份证注册借贷宝,就可以借到600万元。借贷宝平台所谓的借贷、平台也没有经济实体来支撑高额利息回报,只有不断地发展下线,才能保持高额回报。没想到一些宝友在不劳而获的心理下,面对利益诱惑这么疯狂地发展下线。借贷交易只是虚拟的资金流动交易,并不产生任何利润来源的虚假交易。打着互联网诚信企业的幌子,鼓吹最强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而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
借贷宝推广员工以送礼送钱方式摆摊诱惑用户注册借贷宝,借贷宝用工掌握用户资料注册同时,知道用户借贷宝密码,银行卡密码和用户信息,借贷宝员工为了达到借贷宝注册要求新用户必须在上面操作借款或放款,就这样很多员工用用户的借贷宝APP在上面借款,导致大量用户莫名欠下百万巨债,还被借贷宝催收。
借贷宝前期运营模式是通过明星羽泉代言宣传,注册送钱方式诱导用户注册借贷宝。后董事长吴刚以及借贷宝股东等人参与,在借贷宝上以7天,5天,3天,1天为周期,以500%为利息,或线下通过借款本金的30%,20%立即返利息,然后通过借贷宝员工牵头通过qq群,微信群将此高利方法传给用户。当时借贷宝要求内部员工每天必须要建多少群,拉多少人,教会多少人在上面放款,达不到要求会被扣工资,借贷宝员工每天都在各个微信群和qq群截图,发自己赚钱的截图,然后在群里疯狂发红包诱惑用户疯狂,同时九鼎投资吴刚为了让用户放心放款,风控大会上讲话说通过借贷宝放款出去的钱,没有借贷宝催收不回来的。借贷宝员工以此诱惑用户放款出去,然后借贷宝内部员工通过借贷宝疯狂借款,达到一定数额后,集体逾期,造成严重逾潮,第一次出现逾期潮是在2015年12月份,当时九鼎投资被用户撤资,面临倒闭风险,然而借贷宝资金不见了,九鼎投资有钱了,危机解除了,这不可能是巧合,我们怀疑九鼎投资非法抽调了借贷宝上面的资金。
第二期逾期潮是在2016年2月份,当时通过借贷宝内部传出消息称借贷宝逾期潮是3到4个月出现一次,只要把握机会提前撤出资金就能赚回以前被逾期款项,还能赚钱赚钱,就这样又有大量用户上套。这次的逾期潮没有3个月,不到2个月出现了大逾期潮,没有任何征兆,像提前商量好的,一夜之间资金不见了,大量用户逾期,80%以上用户同时逾期。
逾期潮后不到一个月通过借贷宝内部传出消息,出了新功能,先秒先会功能,就是出借人将同等资金再借与借款人,这比款就会回到出借人账户,但是要除去逾期费,逾期费高达20%,超过15天逾期费高达30%。但是大量借贷宝内部员工出来宣传说,只要借款人活了,还能把钱赚回来,如果不操作先秒先回,借款人永远活不了,上面的资金就永远是数据。但是基本上所有的用户都上当了,很多用户为了操作先秒先回就借款人,将自己家里钱,亲属的钱,到处借朋友的钱,到处借的钱,银行贷款,小贷公司贷款,信用卡刷的干干净净,还有的人还借了大量的高利贷,将所有的资金充值借贷宝操作先秒先回,可以没有救活借款人,自己的资金也没有了,先秒先会的功能让很多人家破人亡。随着借贷宝的连环骗局,很多人清醒了,他们向媒体和政府反映了借贷宝情况。由于媒体的曝光加借贷宝的用户基本全部逾期,导致借贷宝交易量下降达95%以上。借贷宝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一件起诉功能,让借款用户交3%诉讼费就帮用户起诉,这个功能也有大量用户上当,现在过了1年多,交了高额诉讼费却没有一起被起诉的,而起不退交的3%诉讼费。随着政府介入调查和大量媒体曝光,借贷宝骗局渐渐浮出水面,借贷宝开始疯狂无故冻结用户资金,偷改用户数据,偷用户账户的钱,很多用户资金莫名失踪,没有交易记录,借贷宝也不处理。再次同时借贷宝变更了法人,也将借贷宝与九鼎投资脱离的关系,这是做贼心虚,要脱离关系。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九鼎借贷宝的平台有99 % 的用户在上面集资后失踪,而且上面大部分是借贷宝的员工,这些员工受借贷宝指使在上面借款,借贷宝此种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九鼎借贷宝组织、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推广商出代理费加入,用拉人头注册借贷宝奖励钱财,拉的人数越多奖励越多,用金钱引诱用户注册和使用借贷宝,让很多不了解借贷宝用户在上面借出大量钱财导致血本无归,家破人亡。
2. 九鼎借贷宝用户有很多借款人都是团伙借款,做虚假刷数据,然后进行诈骗钱财。借贷宝很多借款用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借款,制作假的行驶证,房产证等进行诈骗,借贷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76天不能起诉债务人也不能让债务人上央行征信。
3. 九鼎借贷宝上的资金不产生创造价值,一传销方式在上面不断拉新人的击鼓传花式运营,构成旁氏骗局与传销合体。
以上3点构成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九鼎借贷宝强迫他人接受贷款服务,借款就要必须签订接受借贷宝向银行贷款服务。借贷宝强迫借款人和出借人出天价逾期管理费。借贷宝强迫他人退出人人催,强迫冻结用户资金。借贷宝强迫用户签订补充各种霸王条款,不然无法进入借贷宝APP。此种行为构成犯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九鼎借贷宝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2.九鼎借贷宝故意冻结用户资金,并且非法占有用户财产。
3.九鼎借贷宝将资金转到九鼎投资使用,并在借贷宝出售九信金融理财产品,通过借贷宝将资金转到鹰皇金佰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上3点构成诈骗罪。
九鼎控股旗下公司与借贷宝罪行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鼎借贷宝有通过自己平台和线下有大量宣传资料,比如三国催,人人催,怎么样要把钱催收回来,结果效果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协议是76天起诉,并且上央行征信,现在有逾期365天以上一大片,至今借贷宝有一起起诉的吗?借贷宝你有资格让逾期76天以上的用户上征信吗?九鼎借贷宝构成犯【虚假广告罪】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鼎借贷宝的P2P熟人借贷模式最先源于美国,后应反人性失败,那时的九鼎借贷宝刚上线不到一个月,正火热推广,既然美国已经因为此模式反人性停止,为何九鼎借贷宝还要大量推广,这是否涉嫌勾结美国,坑害国人,九鼎借贷宝构成犯【背叛国家罪】。
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九鼎借贷宝旗下人人催组织人员20万以上,暴力催收借贷宝用户受害人,扰乱治安,借贷宝催收人员多次透露借贷宝公司后台是那些高官,这些言行和作为构成涉嫌破坏国家统一。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九鼎借贷宝董事长吴刚在公众场合演讲时说,自己公司的人人催要超越法律的催收,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讲法,遵纪守法,而吴刚却要煽动让人催超越法律做事,这些话是否涉嫌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有视频为证。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鼎借贷宝无银监会牌照私自设立资金账户,出售理财产品,构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九鼎借贷宝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没有银监会牌照,没有金融许可证,没有互联网金融许可证,借贷宝经营范围只要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投资咨询等,这些都和金融无关。这种行为是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九鼎借贷宝人人催暴力催收,据众多借贷宝受害人反应,借贷宝人人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恐吓,敲诈勒索,殴打,甚至还有更无耻手段要挟受害人。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九鼎借贷宝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说偷车,并且是全国通缉重大刑犯,并且捏造事实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肆意宣传,九鼎借贷宝诬告陷害受害人敲诈借贷宝2000万。借贷宝此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九鼎借贷宝非法暴力催收,有受害人暴料,借贷宝人人催催收赖在受害人家里不走,甚至催收受害人的父母,亲属和朋友还钱,有的会暴力殴打受害人的父母,亲属和朋友,这种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九鼎借贷宝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说偷车,并且是全国通缉重大刑犯,并且捏造事实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肆意宣传,九鼎借贷宝通过搜狐财经侮辱、诽谤受害人,并且无中生有的说受害人敲诈借贷宝公司2000万。借贷宝此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九鼎借贷宝非法查询用户身份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九鼎借贷宝人人催成员据借贷宝人人催透露已达20万以上,遍布各省,每个省,市,区,都有人人催所谓的催收经理,形成较稳定的非法催收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亲切以及朋友。
九鼎借贷宝人人催经理有固定工资由九鼎借贷宝发放并且有催收提成,催收人员一般听从催收经理安排,形成10人以上团伙去受害人家中进行催收以获得催收奖金和提成。
九鼎借贷宝人人催以各种手段,包括暴力和威胁催收受害人,有组织的长期在固定的区域催收受害人,长期的多次的欺压、残害借贷宝用户群众和借贷宝受害人家属,朋友等。
九鼎借贷宝人人催多为涉黑人员,在催收过程人人催人员也会经常说自己在当地有背景,有关系,有实力,并因此才敢如此催收,催收还要受害人付高额崔收费,这种行为让本已经被借贷宝坑害的受害人雪上加霜,这种情况已经严重扰乱受害人的生活秩序。
这些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九鼎借贷宝在很多QQ群,微信群传授如何催收受害人,如何威胁受害人,如何避免刑事责任,其QQ群,威胁群,不计其数,人数众多,规模很庞大。此种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九鼎借贷宝虚假宣传金融诈骗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中国瑞达大厦7层F707房间
真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懂事长:吴刚;法人:王璐
借贷宝公然挑战监管,非法经营,暴力催收,祸害学生,危害几代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秩序,祸国殃民,动摇国家根基,九鼎借贷宝不除天理难容。股票代码:九鼎投资(600053);九鼎集团(430719)
举报人:詹志华,手机:15328030710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
2015 年8月份在微信被推荐下载借贷宝,注册后在借贷宝官方看到三国崔,总结三国崔就是说借贷宝催收特别厉害,通过借贷宝借出去没有收不回的债,然后看了借贷宝所以公告和宣传,感觉很靠谱,加上借贷宝是九鼎公司的,我当时信以为真,就开始在上面把钱借给借贷宝推荐的好友,一个星期下来借出5万多,到期了没有一个还款全部逾期,全部失联。这时候我每天和借贷宝客服沟通,但是钱依然没有收回来。感觉被借贷宝忽悠以后决定不再碰借贷宝。过了几天无意间看到借贷宝官方发的消息,说只要发展3或5个下线,每天只需泡壶茶然后把钱借给自己下线操作就可以赚钱。我想着这种美好生活,加上想把之前借出去的钱赚回来,然后花了2个星期时间,用5万人民币找到了5个熟人做下线,刚开始几周时间都正常,过了一段时间基本全部逾期,有的失联,有的说资金被套想办法解决。由于借贷宝的高额逾期费和管理费,逾期16天,每天按总额20%由借贷宝收取。这种高额费用导致下线无力偿还,最后失联。
由于借贷宝审核问题,导致借贷宝上借款人大部分是骗子和老赖,借贷宝上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是冒充熟人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在上面借钱,这些情况让出借人血本无归,加上借贷宝催收纯属忽悠,只知道打电话,什么上门催收,到76天起诉全部未执行。借贷宝从来不找自己原因,只会说出借人的问题,在借出大部分逾期的情况下借贷宝公布不熟不借,说是出借人把钱借给陌生人导致逾期。
2016年5月份由于借贷宝借款人骗子和老赖众多,导致大部分赚利差无力偿还逾期,赚利差本来是为了赚点钱,结果为了还债买车,买房,倾家荡产依然无法还清借贷宝高额管理费和逾期费,甚至有部分被追债弄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我只是纯出借人碰借贷宝一年时间不到,现在被逾期55万,生活基本陷入困境。最令人恶心的是在这个时候借贷宝不但不出来解决问题,只知道自己圈钱,推出先秒先回功能,次功能就是如果欠款人不充值还款,出借人就再次借款给借款人,这样钱就会还出借人的账户,前提是借贷宝要先扣除逾期管理费。如果借款人不充值,钱就永远收不回来。这样就等于出借人承担了逾期费和高额管理费,有人见过出借人把钱借出去,借款人逾期了,然后出借人承担逾期费和高额管理费的吗?
最近借贷宝客服给逾期人打电话,叫逾期人用小号去收米,借贷宝这样想干嘛,这样不是纵容老赖骗子吗,借贷宝频繁改变借贷宝规则,最近突然限额,事先无通知,一下导致无法操作又使很多人逾期了,很多人都说借贷宝是故意的,想方设法把人整逾期,然后赚逾期管理费,我们也觉得是这样的,借贷宝还有更过分的事,无任何通知,任意随便修改协议,以前逾期借贷宝承若垫钱起诉,现在3月份以后的借款需要借出人出起诉费了,而且先交费再起诉,借贷宝估计还要多收起诉费,从中赚取利润,而这些重大协议修改了这么久,我们现在才知道,还是无意间知道的,借贷宝就是个诈骗公司,我们怀疑借款人都是借贷宝内部操作圈钱
借贷宝出现这些问题以后居然把法人更改了,我们毫不知情。
我现在能联系到的受害人有500多个,知道的受害人有3000多个,听说的受害人无法统计,据说所有注册借贷宝用户95%以上逾期,这个惊人数据不能说明借贷宝的问题吗?
我本是一名招生教师,平均每月收入至少8000,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现在我要还信用卡20万,贷款15万,用光了家里的钱10多万。而这些钱全部在借贷宝里被逾期.因为被借贷宝骗了55万,加上自己负责无法偿还,本打算今年结婚的我和女友已分手。这些事我每月敢让父母知道,父母年龄大了,怕受不了出人命。我现在每月还款达2万多,已经快支撑不住,每天只能吃两顿稀饭维持生活。
我相信中国有清官,能为民做主。要求借贷宝赔偿所有逾期金额55万,后期得不到解决,我们会联系所有能联系受害者500多人和媒体一同上京上访,后面的路或许很难走,我打算用一生时间和借贷宝死磕到底!以上叙述全部属实!
『伍』 十大领域非法集资骗术曝光有哪些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1万余起,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银监会日前召开座谈会,分析近期非法集资的趋势和新花样,梳理出十大领域各有哪些非法集资的骗术。
民间投融资中介
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网络借贷
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消费返利”网站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农民合作社
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
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的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柒』 庞氏骗局受害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彩票骗局
加拿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给一些英国家庭(通常是老年人)打电话,告诉他们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奖,而要兑奖,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尽管手段很拙劣,但仍有很多英国人上当,有人甚至被骗走4万英镑。
传销诈骗
2011年一个名为“女人授权给女人”的金字塔传销诈骗案成为世界报纸重点报道的对象,这一诈骗案席卷整个英国,令许多英国妇女遭受巨大损失。这一骗局采取缴纳入会费的方式,鼓励女性投资,许诺投资3000英镑就可以得到2.4万英镑的回报,还竭力从会员那里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很多人因此失去了3000英镑的入会费。
诈骗 漫画(5张)
二是受骗金额巨大。
“庞氏骗局”的肇始人根本没有想过偿还投资本金,因此他们从不担心涉案金额过大,并且骗子们认为集资金额的增大,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滚雪球效应累积下的“庞氏骗局”,其涉案金额往往高于一般的金融诈骗。如庞齐当年诈骗了1500万美元,哥伦比亚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达8亿美元,麦道夫案件更是达到了空前的600亿美元。
三是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层次众多。
“庞氏骗局”的受骗人数和受骗规模决定了其社会影响面远超过一般的诈骗案件。其影响层次呈现出多元化的走向,既有政府官员和社会名流,也有金融投资从业人员,更有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一般民众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为严重。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因为民众情绪而危及金融稳定与社会秩序。例如哥伦比亚金字塔骗局就在一些地区引发了大规模骚乱。
四是危及投资信心和金融稳定。
鉴于“庞氏骗局”的影响力和危害性,其对投资者信心的打击是致命的,每次“庞氏骗局”过后,总要用相当长的时间去修复受损的金融秩序,而恢复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更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以麦道夫弊案为例,由于大量的金融机构卷入其中,造成金融机构的客户对金融机构丧失信任感,引发大规模的连锁诉讼,使已经遭受金融海啸重创的华尔街再添新伤。
五是骗术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造成监管追查的困难。
高明的“庞氏骗局” 多采用晦涩难懂的投资技术,使生财之道看上去似是而非,又仿佛切实可行,辅之以稳定的超额回报,能够有效地欺骗一般投资者甚至专业投资者。“庞氏骗局”的知情者往往掌控着集团的核心信息,任人唯亲,并严格保守集团的财务秘密,从而降低了被外界揭露或查处的风险。比如,麦道夫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和交易部门分别在不同楼层办公,麦道夫对公司财务状况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对作为公司高管的子女亲戚也从不透露,而投资顾问业务的所有账目、文件都被麦道夫锁在保险箱里。缺乏透明度和各种各样的欺瞒手段使得“庞氏骗局”往往能在监管者的视野外维持相当长时期。
『捌』 张庭夫妇公司涉嫌传销,如果属实会面临什么法律惩罚
假设张庭夫妇做实了传销的罪名,那么不仅会面临巨额的罚款,而且还会受到严重的刑事处罚,现在张庭夫妇涉及传销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目前已经有很多受害人站出来,表示自己受到了欺骗。
记得自己有一个朋友就曾经玩过互联网金融,刚一开始的时候来钱速度确实非常快,甚至已经超出了很多暴利行业的来钱速度,但是这种美好的景象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就已经出现了爆雷,这个朋友投入了大几百万的本钱,瞬间变成了一张废纸,不仅自己挣的钱全部赔了进去,而且还把自己的本金也赔掉了。所以按照正常的挣钱规律,才能保证自己的财富平衡和上升。
『玖』 孙宇晨大约有多少资产啊
据媒体报道说他的资产超过50亿。孙宇晨波场TRON创始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学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学硕士,致力于构建全球去中心化自由内容娱乐体系。据说波场币是全球市值12大的加密货币,市值高达388亿美元呢。
补充资料:
一、孙宇晨(Justin),1990年7月出生于中国青海省西宁市,波场TRON创始人 ,移动社交应用陪我APP创始人兼CEO,锐波创始人兼CEO,《财富自由革命之路》发起人,波场TRON基金会创始人。 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硕士。
二、2011年亚洲周刊封面人物, 2014年达沃斯论坛全球杰出青年, 2015年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2015 CNTV中国互联网年度新锐人物,2015年成为马云创办的湖畔大学首批学员中唯一90后学员 ,2017年福布斯亚洲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 _2018年中国90后作家排行榜中位列第29名 。
三、2019年6月4日,孙宇晨宣布以4567888美元拍下沃伦·巴菲特20周年慈善午宴 。7月23日,孙宇晨因突发肾结石治疗,因故取消与巴菲特先生的午餐会面 。2020年1月23日晚,孙宇晨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与巴菲特(Warren Buffett) 共进晚餐。 2019年10月19日孙宇晨投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P网Poloniex
四、孙宇晨所领导的移动社交应用陪我APP是中国语音移动社交的领导者,被称为"90后移动社交第三极",90后中最具影响力的社交产品之一。产品主打匿名聊天匹配与收费语音通讯。上线数月以来,应用通话时长累计分钟数突破两亿分钟,匿名聊天匹配次数累计突破二十亿次,注册用户多达数百万,平台Top 10优质女性用户月收入高达六万元。陪我APP先后获得红杉资本,IDG资本,信中利等多家中美顶尖投资机构青睐,融资多达数千万美金。
五、其创办的锐波则是中国首家从事分布式清算协议研发的公司。锐波网络是一个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新型金融交易平台,这一平台将促进智能交易、分布式股权发布和资产转移,允许股权、货币等资产在每个个体间自由流动。
六、锐波在2015年先后与包括华瑞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七、2017年3月15日,首部集结图书《这世界既残酷也温柔》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出版。凭借该书的版税收入,荣登201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第58位,是唯一上榜的企业家。
八、2017年7月,创建区块链项目"波场TRON",致力于构建全球去中心化自由内容娱乐体系。
九、2017年12月,孙宇晨、陈昂、卢思浩荣登2017年中国90后作家排行榜前三甲 。
十2018年6月,孙宇晨已结束了对BitTorrent的收购,股东们现在已经收到了签署协议的文件。
十一、2018年12月28日,孙宇晨荣登中国出版集团发布的2018年中国90后作家排行榜第29名。
十二、2019年6月4日,陪我APP董事长兼CEO孙宇晨,宣布:以破纪录4567,888美元成功拍下沃伦巴菲特20周年慈善午宴。
十三、2019年7月23日,孙宇晨表示,因突发肾结石正于医院治疗,因故取消与巴菲特先生的午餐会面。巴菲特同意重新安排和孙宇晨的午餐时间,这一次的午餐会面初步定于7月25日在旧金山举行。
『拾』 北京的创业投资公司有哪些
北京的:
清华创业投资
http://www.tsinghuavc.com/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公司
http://www.capitalvc.com/
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bhti.com.cn/
国际著名的创业投资机构
凯雷投资、华平创投、Intel Capital、华登国际、汉鼎亚太、集富创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德丰杰全球创业投资基金等;活跃在中国的有IDG-VC、Acer VC宏基技术投资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创业投资公司(ChinaVest)、软银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龙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创业投资机构;
国内著名的创业投资机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
北京中关村宏和投资咨询公司、广州市冠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汉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泓轩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给点分我啊!!!~~我有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