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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委托其他股东

发布时间:2022-09-05 07:51:52

Ⅰ 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与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何区别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66.6%以上表决权。表决权大小按出资比例决定,出资越多,表决权越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的股东以授权委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代为行施,参加表决的股东就不仅仅代表自己了,还代表着其他授权给他的股东,他们的总数在三分之二以上 。
法律分析
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基本上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的计算,但是《公司法》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如果《公司法》章程有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进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若企业的章程中说股东会做出决议时,必须代表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中三分之二表决权是指出资额度达到三分之二的股东的表决,对于某公司来说,可能一个股东就能达到这个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Ⅱ 股东表决权可否授权其他股东行使

你好,若股复东与其代理人签制订了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授权是出于股东真实意愿的表示,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冲突,则表决权可以由代理人代为行使。当然,如果因此出现风险,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Ⅲ 表决权委托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表决权委托协议是股东不亲自行使表决权,而委托其代理人代为行使的委托协议。股东委托代理人代行表决权时,必须在公司印制的委托书中载明其授权范围,代理人应根据授权范围进行表决。1个代理人可接受数位股东的委托代行表决权,但除信托事业外,1人同时受2名以上的股东委托时,其代理的表决权不得超过发行股份总数表决权的一定比例,否则,超过部份的表决权不予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Ⅳ 股权稀释,为什么股权反而增加了急急急,求解

什么是股权稀释?
股权稀释,有两个层面上的理解。
一是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股权被稀释,原持股股东一般指的就是创始人团队。

例如,一家创业公司有两个创始人,小王持有60%股权,小李持有40%股权。公司在天使轮融资1000万,给到投资人10%的股权。那么融资后,小王的股权就变成了60%*90%=,54%,小李的股权就变成了40%*90%=36%,被稀释的就是投资人拿走的那部分。

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转增红股而没有相应的资产注入时,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了。
对于企业来说,在融资扩大的发展过程中,股权稀释是必须的,合理的进行股权稀释,也能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
对于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是持有股权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关键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
“股权稀释”如何合理进行?
首先,公司向外融资,创业者要有一定的原则,坚持一定的控制权。特别是前期,创始人对公司要有绝对控制权。
从有律服务过的项目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在天使轮,尽管股权比例与投资方的项目估值以及投资额挂钩,但是创业者不宜出让过多的股权,一般应保持在10%左右。
其次,对于股权分配的设计,要考虑到后期进行股权激励以及后续新投资人加入的股权需求,综合考虑来确定股权分配的比例。
股权稀释有什么正面效应?
对内,股权可以用来激励核心员工,对外,可以用来换取投资人的资金
举个例子,假设公司初期估值1000万元,创始人有100%的股权,那么这些股权就值1000万元;
◆如果稀释20%的股份给到员工,做好股权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那么如果公司的业绩提高了,公司的估值也就相应提高。假设提高到估值5000万,那么创始人手里剩下的80%股权就价值4000万,同时员工们也分到了1000万。
◆如果稀释20%的股权给到投资人,投资人以5000万元的估值,投资1000万元,占有20%的股权,公司获得资金,同时创始人股权的价值也就相应提高。
如果能做到股权分配合理,公司业绩做起来了,即使股权稀释,也会达到双赢的效果。
如何减少股权稀释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创业者来说,股权稀释带来的后果就是投票权比例缩小,后期甚至会慢慢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从服务过的项目经验来看,有律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保障控制权。
一、委托投票权
这是指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如果投资人拒绝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那么可以让他们把投票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创始股东,收益权仍归投资人,同时提升创始人的控制权比例。
比如京东,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刘强东只持股20%左右,但是通过老虎基金、高瓴资本、今日资本以及腾讯等投资人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二、一致行动人
这是指通过协议约定,公司部分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在投资人拒绝委托投票权的情况下,创始股东之间,或者也可以加上投资人,就可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在股东会上,行使股东权利时,签了协议的股东就可以做出相同的意见,来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比例,从而巩固在公司的控制地位。
三、通过有限合伙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新增股东的持股平台,由创始人担任普通合伙人,掌握合伙企业的控制权,同时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放在有限合伙里面,股东通过间接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权。
这样的方式,创始人可以掌握控制权,分红则是按照每个人的出资比例来分,就可以很好的解决控制权和收益权的平衡。
股权稀释后,创始人丢失控制权的后果?

2001年,新浪在美国上市的第二年,其创始人王志东被赶出董事会,失去对新浪的控制权;
2010年,1号店以80%股权为代价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后来,平安又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最终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于刚离开;
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
2016年,万科股权大战,创始人王石早在1988年就放弃了个人股权,因此当宝能一举成为最大股东,王石面临出局万科的窘境。
总的来说,股权稀释,最好的局面是达到股东与企业的双赢,但如果这个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度,随着不断稀释,创业者逐渐丧失了控制权,最终很有可能向上述案例一样,被淘汰出局。
股权激励不是让公司所有人成为股东,而是让公司所有人都有机会成为股东。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并非仅仅在于培养了多少个股东,而更在于打造了多少个像老板一样思考和行动的小老板、合伙人。
懂股权的老板
任正非1.4%股权,掌握3000亿华为!

刘强东16.2%股权却掌握80%话语权!

柳传志0.28%股权,联想还是他的!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 ...
人员激励的动力,股权是核心。

商业模式的创新,股权是桥梁。
资本市场的博弈,股权是货币。
您是否有一些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与顶层布局等的疑惑一直藏在心里面,不知道怎么解决,也不知道找谁解决?
什么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合伙人必须要设定进退出机制
合伙人是要陪企业走一辈子的人
如何设计股权绑定期?
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逐步兑现。
后期核心人才被吸纳成为合伙人须采用135渐进式
不拿工资,该多给股份?
建议采用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合伙相关事宜都必须以协议呈现
中途退出的股东,如何处理股份?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将丑话说在前头
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
“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主
合伙人股权与贡献不匹配怎么办?
(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
(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不同类型的股东股权成熟机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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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在股权交易挂牌设置障碍

在股权交易挂牌设置障碍办法。
为了维持对公司的控股权,可以将其他部分股东的股权与投票权相分离,从而达到创始人控制公司的目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股权与投票权分离的方法:(1)投票权委托(表决权代理);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来行使。(2)一致行动人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一致行动人与投票权委托的区别在于投票权委托可以是全权代理,而一致行动人指的是针对特定事项的部分代理。
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其中,表现最为重要的是投票权和分红权。股权分给谁:1、创始人:创始人本质上的诉求是控制权。在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应有一个相对较大的股权(一般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2、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均分(这部分股权基本上占到8%-15%)。

Ⅵ 股东表决权授权他人行使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Ⅶ 投票权委托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也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Ⅷ 表决权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吗

可以。上市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在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参加表决,以保障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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