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同时对并购目标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必须要有,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都有文件规范要求。两者缺一不可。
㈡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
法律分析: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5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已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权益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超过6个月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30% ,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 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第(十)项的规定免于 发出要约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 3 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 5 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 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予以公 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依据前条规定所作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须披露本办法第二十 九条第(一)项至第(六)项和第(九)项至第(十四)项规定的内容及收购协议 的生效条件和付款安排。 ? 已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在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因权益变动需要再次报 告、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超过 6 个月的, 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五十条 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 明文件; ?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 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 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 年未变 更的说明; ?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 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 5% 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 3 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 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 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 3 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 近 3 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 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 (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 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 ?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㈢ 论述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资产评估问题
资产评估进一步服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问题
在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历史实践中,资产评构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价值意见,为相关方提供了交易定价的参照基础,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资产估值定价的评判依据,为并购重组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和国有权益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电子信息(手游)、文化传媒、环保等轻资产公司的并购重组估值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并购重组中面临的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价支付手段对估值的影响,对赌条款对估值的影响,一些典型新兴业态的估值,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估值等,均给评估工作提出挑战。为此,评估机构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
提升估值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方法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相继开展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和定价研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法评估研究》等课题,并将课题成果公开出版。中评协于2011年底发布《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运用;2012年底发布《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中评协及各地方协会还开展了诸多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课题研究,并且多次举办收益法和市场法的专题培训班。以上措施,均是适应并购重组的市场要求、提升方法应用的市场化程度的重大举措。
(二)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使资产评估更深层次地融入资本市场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还需要加大对流动性和控制权折(溢)价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形成适用并指导中国市场估值定价应用的有益结论。建立服务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资产交易数据库系统。针对一些通用性参数的确定,如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等,制定操作性强的细化性指南。对于个性特色较强的参数,如个别风险调整系数等,建立相关规范的指导体系。做好典型案例、创新案例的整理公开工作。
此外,目前评估行业呈现“五龙治水”局面,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等各类评估机构均有各自的评估准则及规范。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造成遵从各专业规范后,评估结论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差异。因此需要加强不同准则之间的协调,尽早形成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特点的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
(三)拓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更好的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进一步发挥其作为专业估值机构的优势,探寻建立以为并购重组各方提供中立性市场价值服务为主,为特定交易方提供投资价值参考和资产尽职调查为辅,并结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合并对价分摊的全面的估值服务体系,为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价值评价视角和参照,为价值信息的及时有效披露做出积极贡献。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突破法定评估的局限,以更加广阔的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发现和衡量价值,协助投资者以更加理性的思维评判资本市场的价值。如,在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并购事项中,评估机构可以在确定被收购公司价值的基础上,为收购人提供投资价值的评估,以使收购要约更加公平、合理。在涉及收购人以股票支付对价的,评估机构还可以对相关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就收购条件对被收购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应该接受收购人提出的收购条件等为被收购人提出专业意见。
㈣ 中国上市公司总体的并购现状,绩效特征。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人力资源整合
并购整合在企业并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美国的统计表明,大约有50%至80%的并购都出现了令人沮丧的财务状况。一流的学术与商业研究机构近几十年来对并购行为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并购之后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被并购企业管理层及雇员的承诺和奉献精神的下降造成被并购企业生产力降低;对不同的文化、管理及领导风格的忽视造成冲突增加;关键的管理人员和员工逐渐流失,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交易完成后的6至12个月之内;客户基础及市场份额遭到破坏;大约三分之一的被并购企业在5年之内又被出售,而且几乎90%的并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些现象都和并购完成后的整合不成功密切相关。下面介绍企业并购之后的人力资源整合。
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尤其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如何整合并购双方的人力资源是企业并购完成之后所要解决的首要课题。有效的人力资源整合并不一定保证并购的成功,但无效的人力资源整合必然导致并购的失败。
一、派出人力资源整合的协调小组
并购完成后,被并购企业的员工有一种被吞并的感觉,容易对并购企业产生敌意。并购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耐心和高超的领导艺术才能妥善处理这种问题。如果双方的敌视状况不能有效改变,并购双方的管理者必然矛盾重重。因此,并购企业需要单独组建一个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包括三方面成员:并购企业选派的主持工作的管理人员、部分被兼并企业员工和聘请的企业人事管理专家。该协调小组直接向并购企业的最高管理层负责,组织、策划和领导人力资源整合的全部运作。并购企业应当对协调小组的职责权力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当人力资源整合完成以后,协调小组宣告解散。
二、稳定人力资源政策,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
1、并购企业要明确对人才的态度。
并购企业对人才的态度将会影响目标企业员工的去留。如果并购企业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目标企业的员工就会感觉继续留任会有很好的发展机会。
2、并购企业还应采取物质激励措施。
良好的态度必须落实到物质层面。在明确重视和尊重人才的政策之后,并购企业要出台详细的人才挽留激励措施。一般来说,如果并购企业能提供更好的雇佣条件,目标企业员工必然愿意留守。
3、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
人才固然重要,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对人才的依赖程度不同。由于社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人才供给量比较大,人才的可替换性也就相应变大。知识密集型产业正好相反。由于知识的积累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社会所能提供的知识型人才也就相对较少,这使得该产业的企业对人才的依赖非常严重。因此,人才挽留对发生在知识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并购至关重要。
对于管理人才,我们一般应该侧重考察其过去的经营业绩。如果目标企业管理混乱,经营效益不佳,这说明管理人才不适合留任,自然可以淘汰。如果目标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良好,这说明其管理层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可以考虑留任。
对技术人才,我们就应该从技术角度进行评估。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由相关的技术专家对目标企业技术人才的技术成果和科研能力进行评估;二是由目标企业管理层对技术人才的能力、潜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三是由协调小组给出评价。
对核心人才,协调小组必须尽力挽留。所谓核心人才,是指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人才。他可能是管理人才,也可能是技术人才。核心人才是企业并购人力资源整合的工作重点。核心人才的挽留应该从法律、物质和精神三方面着手。在法律方面,就是尽快与核心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用合同条款的形式将并购企业对其的各种承诺固定下来,从而使核心人才打消顾虑,对未来有充分的信心。并购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加上“竞争禁止条款”,即明确规定核心人才不得在离开并购企业后直接投奔并购企业的竞争对手。在物质方面,主要是完善物质激励措施。关键是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使核心人才的劳动报酬与劳动付出相当。报酬方式可以多样,现金、股权、期权等方式可以交叉使用。总之,不能使其报酬低于原企业的报酬。在精神方面,主要是尊重核心人才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凸显“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思想。特别要使他们获得一种受重视、受尊敬的感觉,彻底抛弃被控制、被监管、被排斥的感觉。
三、向被并购企业选派主管人员
向被并购企业选派忠诚的管理人员担任主管是对被并购企业实现有效控制的最直接、最可靠的办法。这要求被选派的人员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能取得各方面信任,否则会给被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人才流失、固定客户群消失等许多不良后果。在跨行业并购的情况下,如果并购方对被并购企业的业务不很熟悉,并购方也可以考虑不派出主管,而留用原企业主管。这种情况下,并购方可以通过各种报表及时掌握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间接控制。此外,并购方不应在并购后立即向目标企业派出主管,应给被并购企业一个适应过渡期。
四、加强并购双方员工的交流和沟通
在留住目标企业员工后,并购企业应考虑加强并购双方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并购完成后,并购双方的员工都会有一些顾虑。并购企业的员工担心被目标企业员工取代,目标企业的员工则有当“二等公民”的自卑感。此时,沟通便成为一种解决员工思想问题、提高士气的重要方式。为了避免员工抗拒收购,并购企业应安排一系列员工沟通会议,让员工清楚整个并购的大致情形,如并购的目的、股权的变化、未来的经营方向等。事实上,要取得预定的整合效果,一定要取得内部人员的认同。
五、出台全面政策,调整人员
在充分的沟通并了解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后,并购企业可出台调整目标企业的原有员工的全面政策。并购企业对留用的员工要尽快安排具体岗位,对辞退的员工要作好劳资清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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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6 7:15:45
㈤ 求得一篇报告XX企业或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写明
网上搜的,你看看能用吗?
澳洲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摘 要]2009年10月29日,KLM集团公司同意接受来自PRG公司2810万澳元的邀约价格。这篇报告旨在分析这起收购事件并进行案例分析和资产重组评估。报告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收购事件过程回顾;第二部分是收购的内外因素以及收购之后市场的反应;第三部分运用DCF对目标公司进行估价,后面两部分分别讨论该事件对收购方股东利益的影响以及对整个事件的一个评述。
[关键词]DCF 多元估计 协同计价
介绍:PRG在1951年由Norman Miles创立,主要提供员工,维护以及项目服务。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有五个部分,置业服务,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舰队管理和机械管理。该公司的战略是成为市场中最大的供应商。最近几年,该公司着眼于既定战略进行了不少收购项目,比如2009年对SWG公司的收购。从2009年报表中可以看出,置业服务的收入降低了7%,与此同时,人员管理的收入也同比减弱了20%。总体上公司的收入比上一财政年度减少了4.8%,而且有一部分收入来自非主营业务。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该公司的表现已经不能算太差。因此,为了确保将来收入的稳定,公司致力于长期战略诸如客户关系,地理扩张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因此,该公司又在寻找价格低但是质量忧的合适的目标进行兼并。
KLM公司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电子通讯公司之一,在教育,国防,医疗,通信,工业,采矿业提供设计,安装,维护通信设备的服务。然而,在过去的两年中,NPAT一直在下降,如2008年的-43.53%以及2009年的-53.54%。因此,该公司很有可能被其他业绩更好的公司收购。
一、收购事件的过程
在2009年10月29日,PRG宣布了该公司已经在协议上同意收购KLM。在该协议下,PRG同意向KLM支付2810万澳元购买该公司的所有股份。每一个KLM的股东手中的每一股都可以收到0.47澳元。KLM的股东大会已经以匿名的方式建议该公司中的所有股东接受该收购邀约。该公司的总经理Greg and Peter Jinks掌握着该公司最多的股票,接近20%。二人同时与PRG签署了收购协议。在2009年12月12日,PRG公司占新公司股份的50.93%。但是在2009年12月6日,这个数字是70.38%。在2010年1月19日,PRG收购了KLM 92.31%的股份。整个收购过程于2010年1月20日结束,PRG公司掌握股份96.31%.
二、收购事件的内外因素
1.内部因素:
(1)KLM公司在电力通信领域的相对比较优势
KLM是在澳大利亚市场上对电力通信服务的最大提供商之一,以提供优质服务著称。该公司有高质量的员工对政府和个人进行服务。KLM的业务编辑电器通信的各个方面,包括电器安装,资料音频通信光缆安装,安全以及监视系统安装,灯光及可视远程会议。因此,此项收购将会帮助PRG扩张在该领域的服务。PRG公司不仅可以运用KLM的资产增加其服务种类和质量,同时,KLM的客户也是此项收购对PRG的一项优势。
(2)战略关系:
PRG是一个直接面对客户的企业,该公司提供经过培训的员工以及设备管理的服务给政府和私人业主。同时在国内外也为矿业和石油产业提供物流以及工程维护。KLM是一个电器通信终端服务的提供者,业务遍及各行业。PRG公司的秘书Ian Jones说过,这是一宗对我们的公司价值有极大提升的收购案例。在某些业务上有极大帮助。因此这项收购案例增加了PRG的服务范围以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复合了当初的战略——在市场上保持强大的市场地位。
2.外部原因
(1)PRG公司所在的市场情况:
PRG在商业服务领域以及原材料供应领域提供服务,而这二者在过去两年中受当前经济危机影响甚为严重。自2008年7月后国际信贷市场的崩溃,各企业着重加强了成本的控制。所有这些因素都反应在了该公司2008年和2009年的财报中。澳洲经济的衰退,影响了该公司的人员以及置业管理部门的收入。管理层曾经表示,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该公司的业务表现尚可接受。因此,为了确保将来收入的稳定,公司致力于长期战略诸如客户关系,地理扩张以及增加服务项目,以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在2008和2009年,他们收购了SWG公司,因此将自己的市场扩大到了英国以及其他的商业领域。
另外,经济危机中,大公司的优势也逐渐突现了出来。原因是他们拥有更多的资源以及收入,保证了在和银行谈判中的优势。所以PRG应该将兼并与收购持续下去,就如同两年前所做的一样。
(2) 产业及环境分析。
技术服务产业当前是增长最快的产业。其特殊的成本结构如下。第一,在此工业中,人力资源是最关键的因素,此成本是不容忽视的。第二,新进入行业的公司除非有技术员工否则很难进入该领域。第三,有些大客户因为订单数量多而具有相当比重的议价能力。从此三种情况得知,有多种服务范围的公司更容易在该环境下存活。PRG提供全面综合的服务以便在IT产业内立足。然而,经济危机刚刚过去,所有的产业都在以很慢的速度恢复。所以,虽然近段时间公司的发展会放缓,但是长久来看,公司的业绩增长将会大幅增加。对于PRG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兼并的好时间,因为很多业绩优良的公司现在可能已经经营困难,原因是流动性的缺乏。
三、目标公司估价
1.DCF估价方法
计算看附录1。
(1)自由现金流量预测
DCF的基本原则是将未来现金流动到折合入现值,所以需要必要的假定。
我们使用了2004-2009年KLM的财政决算的数据以及其6年时间的平均相关比率(所有财务数据均来源于FinAnalysis)
资本支出等于今年的PPE减去去年终的PPE加上今年的折旧。长期负债等于总资产减去总股本减去短期负债。
(2)贴现率
①权益成本:我们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估计KLM的权益成本,——包括无风险利率,市场溢价和Beta估值。长期政府债券被认为是未违约债券而且密切的反映了公司的投资(Bruner et al. (1998))。然而,Koller et al. (2005) 认为长期政府债券可能因为其流动性不足造成过时的价格和额外费用。因此,澳大利亚的10年政府债券的到期收益率被用作无风险利率——等于5。32% (Bloomberg (2010))。而且, Officer and Bishop (2008)认为在包括抵免税收优惠后,澳大利亚的市场溢价能被估计为7%。最后,因为Beta的估值会随着测算周期的选择以及测算的频率不同而发生变化,所以我们选择使用行业Beta值。使用行业Beta值的优点在2005年已经被Koller介绍,因为行业Beta值的使用可以抵消了公司间的估算误差,所以行业Beta值是个相对更精确的估值。此外,行业Beta为1.38((FinAnalysis)
②债务成本:因为KLM债务的市场价值是无法观测到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公司债券溢价来决定债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成本可计算为资产负债表上的净利息费用除以平均债务。
(3)选择起讫年
限据KLM公司简介,各个的项目已经被承担,而且KLM会在接下来几年继续采用新项目。所以我们假设在5年的快速发展后,KLM将更趋于成熟。
(4)增长率(g)
当公司趋于成熟后,它的增长率将约少于或等同本国的长期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Damodaran (2006))因此我们假设成熟阶段的KLM的增长率等同与澳大利亚的平均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5)敏感性分析
我们也进行了一个灵敏度试验。当我们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14.9%改变至13.53%,股票价格从$0.30涨至$0.4;当我们将终端增长率从4%改变至5%,股票价格从$0.30涨至$0.35。相较于终端增长率,企业的价值似乎对折旧率更为敏感。
2.多元估计
(1)可比较的公司(来源:雅虎财经)
当选择可比较的公司时,我们首先搜索澳洲内从事硬件技术和设备的公司,然而,这些公司的业绩相互不同。因此,我们选择国际市场中的公司并将其美元市值转化为澳元市值。美元和澳元的汇率选择01/10/09 至31/10/09间的平均数据(例如,这次交易期间的汇率)。 这些可比较公司的平均市盈倍数是16.13,平均市场价值/账面价值(MV/BA)美元下是1.44。在转换为澳元值后,平均市盈倍数变成14.57,平均市场值/账面值是1.3。将KLM的息税前利润和账面资产分别乘以这些平均值,KLM的每股价格是$0.446澳元(市盈倍数和$0.965澳元(市场价值/账面价值)
3.三角测量计价
三角测量的使用是为了利用DCF计价和多重估价分析的优点。这种方法是为了得到不同计价技术所获得平均结果。因为这些可比较的公司在很多方面(例如规模和增长率)和KLM并不相似。用多重计价方法计算出的KLM的股票价值并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因此我们将更多的权重放在从DCF计价方法得到的结果。除了DFC和多重估价得到的结果,我们也将公告日前一个月的KLM的VWAP价值考虑在内。这是因为那时股票的市场价值确实提供了一些关于公司公共市场价值/账面价值的信息。因此KLM得股票价值计算运用的三角测量方法如下:
4.协同计价
(1)可能的协同优势
①收入增长
-将KLM(PRG)的服务卖给PRG(KLM)的客户群
-扩展PRG的业务至提供建设、维护、设备方面的电子和通讯服务
②成本节约
-合并KLM内部IT、人力资源和保险部门的功能来降低成本
-将固定资产大量分散来降低成本
(2)协同计价方法
通过对PRG和KLM过去财政报告的研究,PRG的平均增长率是50%而KLM的增长率是20%,没有协同作用的收入增长率是46.5%。因为以上讨论的收入增长协同作用,可以合理的预期营业收入的新增长率将上升整49%。另外,关于营业费用/销售额的比率PRG是87%, KLM是97%,而这个比率在没有考虑成本节省协同作用的情况下会达到88%。因为相较于KLM,PRG成本效率更高,在合并成一个整体后,KLM的运营费用也会随之降低。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合并完成后,运营费用/销售额会减至80%。根据上述讨论的信息,我们评价PRG价值$420,000,000,KLM价值$25,700,000,少于2009年10月28日的市场价值。此外,通过结合来源于收入增长和成本节约的协同效应,我们估计这个合并实体的市场价值大约在4亿6千万。这表明协同作用的价值是$14,300,000,它由有协同价值的并购集团价格($460,000,000澳元)减去没有协同价值的并购集团价格($445,700,000M澳元)计算而来。
四、公司收购如何影响投标人的股东
1.市场反应
从上面表格,我们可以观察在公告前,PRG的股票价格在$4.50 至 $4.30的范围波动。在勒停板的两天,股价升至$4.55,然而勒停板之后,股价迅速下跌$0.48,跌至2009年11月2日的$4.07。而且在我们得观察期内股价持续下跌。股价下跌可归因于以下几点。首先是因为企业合并本身,在公告日,PRG同样宣布行18388935份普通股来筹集合并KLM和未来合并项目的资金。(Reuters (2010))股票发行数量的增加会降低股票的每股价格。
2.价值的创造或损毁
由投标者的股东所创造出的净值被算成是目标价值减去支付给投标者的实际价值。(Koller et al. (2005)) 我们估计的KLM的内在价值是$25,600,000 澳元, 协同效应的估值是$14,300,000。因此,KLM的总价值是$39,900,000。然而,PRG给KLM的出价是$28,140,000,PRG所获价格和实际支付的价格间有$11,760,000澳元的差距。因此,根据我们的分析,PRG确实在此次交易中为它的股东们创造了价值。
五、结论
根据我们的分析,KLM公司的价值在2560万澳元上下。但是PRG却支付了总共2814万澳元来收购该公司,其多余的部分属于协同优势。因此,要考察PRG公司是否真正为其股东创造了价值,就要考察这些协同优势的实现。
㈥ 上市公司并购需要公告吗
公告。收购上市公司的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其收购协议向国务院督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股东有权利知道这些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㈦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的详细数据
这种M&A的数据一般是不公开的,不管是作为underwriter的投资银行还是supervisor的证监会,都是要保密的;
即使能够获得数据,如果要在论文中使用,也要获得当事方公司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