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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否决议案需要比例

发布时间:2022-07-29 21:40:42

❶ 中小股东85%投反对票议案会通过吗

这个85%是人数,还是代表的股份数啊?如果是85%股份反对,肯定不会通过。普通议案至少50%以上股份赞成,重大的甚至要三分之二才行。

只有一个特例,上市公司破产,出资人组即使表决没通过,法院也可以判通过

❷ 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小股东制约大股东:

  1. 首先看公司章程有没有规定,如果没有,依法增资的事项需要全体股东2/3以上表决权同意。

  2. 大股东的表决权不足2/3,可以否决该议案。

❸ 法律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权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法律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权的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❹ 一票否决权最低需拥有多少股份

一、股份公司不能能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

《公司法》不允许股份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和股东行使否决权。有限责任公司是开放式公司,需要更加重视公共利益的保护。组织结构投票机制的运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不得自由同意。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票否决权”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

二、控股34%就可以有绝对的否决权,而不是51%。

自决定重大事项的公司股东大会要求超过三分之二的所有股东投票赞成这一决定,所以应该有一个绝对的否决权,个人应该持有的股票数量超过或等于三分之一(例如34%)。在实践中,只有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才能安全地控制公司。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法律规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以及决议合并,分裂,解散或变更的形式必须通过公司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会议。

(4)中小股东否决议案需要比例扩展阅读:

控股67%,相当于100%的权力。

每个商人都知道,他拥有的股权越多,他的控制权就越大。通常,我们将67%以上的所有权称为“绝对控制权”,因为它代表了三分之二的管理层投票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三分之二”投票权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比例,代表着管理层难以撼动的决策地位。

❺ 起草公司章程时担心小股东权益的一个问题(投反对票的保护)

1、起草公司章程时,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并约定其他分红方式,但需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如你所述,将损失考虑进入年度分红中,是可以的,但需要其他人都同意,况且损失在起草公司章程时,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字,所以约定这个难度是比较大的。
2、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这些是特别事项,所以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余的,是一般事项,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3、假设公司的投资议案现进入股东会讨论阶段,这个投资议案只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就合法有效,不论作为小股东的你是否同意,该表决通过了,公司及其股东就应当承担责任和风险。所以小股东由于出资额较小,所以话语权很难保障。
4、可以私下与同意你方案的股东签订一份协议,内容主要有如何保障一旦亏损你的损失如何弥补,协议可以约定期限,到期后签订新的协议,也可以在你认为重大表决可能有损你利益时特意签订,专管某一次公司投资议案所造成的损失。
写了这么多,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杜律师

❻ 股东大会投票比例多少通过决议

一般是要超过50%~但现实生活中~例如上市公司持有一百股的小散户有很多~不会版为了经营权政策跑一趟外地~甚至东北的跑一趟海南开股东大会~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会有股东不在场~别拿散户不但股东啊~现实生活有类似很多这样的情况~所以股东大会一般超过20%~30%投票比例就可以了~

❼ 一票否决权要多少股份

原则上最低的标准是占有公司的51%的股份才有控制权,在公司的章程上也可以约定议事的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公司的重大决策要占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行。

一票否决权原则上设置于被投企业董事会层面,通常仅向少数领投机构或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机构赋予委派董事以及“一票否决权”的权利。

实践中,通常(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10%的投资者方才有权委派一名董事。而对于出资较少的跟投方,可以考虑不授予董事会席位,或仅授予董事会观察员(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参与董事会表决)席位。

(7)中小股东否决议案需要比例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组织形式,法律对其决策管理机构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未作出过多限制,更多的交由公司股东们自行协商确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有效约定,为特定主体在董事会层面的一票否决权设计保留空间。

❽ 小股东有没有对重大决定的否决权

看看这个,或许有用:
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董事会,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大家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实中国的公司法上已经充分考虑了小股东的利益,为多个小股东的联合提出董事人选提供了方便,而且也不需要太多的选票。这个制度就是累积投票制:《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都在30%以上,如果其不实行累积投票制就是违法的,那么我们小股东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国内某上市公司总股本47245.62万股,第一大股东持有27027万股,占总股本的57.21%;其他股东合计持有20218.62,占总股本的42.79%。公司董事会共11名董事。假设全体股东全部投票,控股股东提名11名候选人,小股东联合提名一个候选人。如果所有董事同时表决的话,获得一个董事席位所需持有的有选举权的股份数为47245.62×1÷(11+1)=3937万股。也就是说,小股东只要征集到8%左右的股东,就可以把一个我们的自己人送进董事会。当然具体的情况可能还略微有些出入,但是只要我们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在同时提名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10%左右的投票权,肯定是可以推举一名自己人的。

网络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联络的方便,而一些股票论坛里天天看到一群人在骂街,为什么大家就不能联系一下进入董事会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及时获得上市公司的消息,而且这个董事肯定会为我们服务的,否则下次我们可以把他换掉。有了自己人在董事会,你觉得自己的消息还会比主力慢吗?你还会应该消息的不确定性而担心,进而被主力清洗吗?这名董事还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的财务情况和管理能力,这样对大家的操作都有好处。一旦有一两家公司小股东造反成功,就会成为燎原之势,那时市场是不是就会更透明一些呢?

最后说一点,巴菲特投资的很多股票都可以在董事会里占一席之地的,早期其投资的公司,还曾经因为和其他董事会成员无法达成共识,迫使他们收购其股份的情况,其他董事会成员对这个不合作的年轻人感到非常愤怒,不得不收购其持有的股份,以避免他在董事会里打扰大股东的如意算盘。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长期坚持价值投资而不败,我们却不能坚持价值投资,因为我们不知道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接触到管理层。经典价值投资著作涉及的一个很重要的准则就是对管理层的评价,而我们小股东如果没有进入董事会又怎么能对管理层进行恰当的评价,没有这些评价我们又凭什么坚持价值投资?

❾ 股东否决权比例

法律分析:控股34%就可以有绝对的否决权,而不是51%。。因为在股东大会上对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决策要求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才能够通过,所以要有绝对的否决权,个人所占有的股份数应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一(即34%)才行。实际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才能安全控制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百八十二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❿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持股比例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不能能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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