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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统股份减持完毕了吗

发布时间:2022-06-29 12:45:49

A. 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是什么意思

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是什么意思:

表示减持计划股票已经全部卖出。

B. 上市公司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C. 减持完毕是利好还是利空

1.大部分投资者认为减持利空出尽就会出现利好的情况,其实并不然,减持完毕不一定是利好。
2.比如,大股东通过减持来弥补上市公司的漏洞,在减持完毕之后,如果公司漏洞得到弥补且经营状况出现好转,大部分股民对该股的后市看好并买入,可能会导致股价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利好的消息。
3.如果通过减持并未完全弥补上市公司的漏洞,经营情况也没有得到改善,在减持完毕之后股价可能会继续下跌,这种情况是一种利空消息。
4.虽然减持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现金量,从而发展主营业或者投入产业的创新,但是在减持完毕之后可能会因为当时的市场行情影响出现短暂的股价下跌影响,比如所处的行业出现大量的回调现象。
拓展资料:
1.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2.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3.基本概念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D. 对于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何规定

本所2016年1月发布的减持通知,对协议转让的最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及后续义务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实施细则》在保留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就本次新增的特定股东减持等事宜作出了补充规定。

一是继续明确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二是新增规定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特定股份的股东的后续义务。要求其在受让后6个月内,继续与出让方共同遵守细则关于减持比例的要求。6个月后,则不受此限,但如果受让方构成5%以上股东或者减持特定股份的,仍应遵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是进一步明确因协议转让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的后续义务。要求其与受让方在随后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细则关于减持比例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履行减持信息披露义务。

为强化相关股东的合规意识,本所将要求转让双方在办理协议转让业务时,书面承诺在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细则关于减持比例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例如:股东A原持有上市公司甲股份总数15%的股份,拟协议转让12%的股份给B,转让完成后,A持有甲公司的股份降至3%。对此,交易完成后,虽然股东A已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但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后的六个月内,股东A与B应当共同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规定中有关1%的减持比例的要求。而且,股东B在交易完成后属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其还应当遵守《实施细则》其他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E.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毕足利好还是利空

这个应该是利好,一般减持计划要提前公告这个是利空,减持完毕之后,那就,应该是利好,最起码是中性的

F. 大股东减持完毕是利好还是利空

减持完毕是指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的股份已经全部卖出,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场上的空方力量减少,是一种利好消息,会刺激市场上的投资者买入,推动股价上涨
拓展资料
在股票交易市场中,常常有上市公司公布减持公告,但减持期满后依然没有股东减持的情形,可能说明了:
减持计划只是为了配合主力资金吸筹。股东减持,会影响二级市场股东抛售股票,抛售后主力资金就能吸筹。从长远来看,公司股价未来上涨的概率大。
减持需要提前公告,股东见形势不好就提出减持公告,但由于股价大跌,此时减持会减少收益,因此见股市不好就不减持了。
股价在低位的时候大股东宣布减持,二级市场股东会表示不满,因此不减持。加上在低位宣布减持,很可能是为了配合主力故意打压股价,为以后拉升做准备。
股东减持期满后未减持,在未来一段时间就不能减持了,所以长远来看,股东依然看好公司发展潜力。
股东减持可能是因为当时需要资金周转,但突然不需要资金周转了就不会再减持了。
减持是股票和期货市场中使用的术语,减持就是减少股票或期货指标的数量。在非流动资金可以流动之后,他们抛出现金呼吁减少持有。
在股票市场上,减持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出售其股份的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被称为减持,这对股价的影响远远大于中小零售股的减持。
股东减持会稀释二级市场的资本总额,因为大股东减持1%往往会导致数千万甚至数亿元资本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金融投资角度减少筹码的大股东。此外,股东持股的大幅减少表明,公司领导层认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大幅下降,这对股价构成了巨大压力。
减持,是股市与期货市场专用术语,指减少持有股票或期货指标的数量
股票减持就是股票持有者卖掉股票,也就是卖掉一部分原来持有的股份。

G. 300869减持结束时间

2022.3.15。
康泰医学300869:康泰医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绥芬河市康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董事王桂丽拟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2,000,000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寇国治、付春元拟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810,000股、750,000股。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

H. 股票减持后的一般走势

一般的走势是一般会略微出现上升趋势
原因是:股票减持完是指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的股份已经全部卖出,一般来说,当个股减持完毕之后,说明市场上的空单减少,是一种利好的消息,市场上的投资者会陆陆续续地买入,在买入单的推动下,个股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拓展资料:
(一)统计数据显示,在近期A股市场各大股指新高迭创的同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套现也在创出新高。数据显示,农历新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350家公司的股东减持,累计减持36.83亿股,累计套现406.97亿元,刷新年内新高。
(二)减持只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适量有序;
二是提前预告、稳定预期,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证券市场最担心的是不确定风险,确定了的信息,对股价影响就会降至最低;
三是为了上市公司的发展。那么适量有序的减持不但不会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压力,反而有利公司股价上涨。”
(三)现行减持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大股东集中减持规范不够完善,大宗交易转让股份成为绕道监管的“后门”;
二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数量没有限制;
三是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大幅减持缺乏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
四是有关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够完备,一些大股东、董监高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
五是市场上还存在董监高通过辞职方式,人为规避减持规则等“恶意减持”行为。
(四)减持的原因:
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不看好,公司业绩可能要走下坡路,导致股价一直阴跌不止,而大股东对于公司业绩提升没有信心,只能想办法把二级市场的股份兑现,不然等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亏损的时候会跌更多,所以会提前减持。

I. 股东减持完毕公告是好是坏

是不好的。原因如下:
1.稀释了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因为大股东们减持1%,往往也会带来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财务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们更是如此。
2.股东大量减持说明公司的领导层已经发现未来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股价在近期可能成为很长时间无法超越的高点,对股价有非常明显的打压。
3.盘活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提升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
4.股东们的减持股票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那么极有可能强化股市市场的牛市氛围,在持续减持声中一路上涨一样。
【拓展资料】
股票减持说明公司的领导层已经发现未来该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股价在近期可能成为很长时间无法超越的高点,对股价有非常明显的打压。
盘活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提升了股市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
股东们的减持股票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则极有可能强化股市市场的牛市氛围,在持续减持声中一路上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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