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陈鸿道的成功故事
说到陈鸿道,很多人并不熟悉,但如果说王老吉,没听过的占少数,毕竟它曾经是凉茶的第一品牌,但如果说没听过加多宝,那只能说您out了,《中国好声音》把这个品牌可以说是推向了宣传的高峰,但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多人肯定并不了解,下面小编就向您介绍陈鸿道与他的两个品牌!
陈鸿道,广东东莞人,“凉茶大王”,现为加多宝集团及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他经营的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销售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带领王老吉成为“中华第一罐”。
陈鸿道,从广药集团取得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在内地的独家经营权。
陈鸿道笃信佛教,在香港是知名的慈善人士,他甚至要求管理团队每天早上一定要吃面包、喝牛奶,周末没事一定要去爬山[1]。
“王老吉”与陈鸿道。
王老吉的老板陈鸿道行事却极为低调,即使在亿元捐款这样重大的社会活动上,陈鸿道也并未现身。
“王老吉”商标之争。
备受关注的王老吉之争,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收回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香港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一结果,似乎已尘埃落定。
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讲过陈鸿道一手打造出来的“王老吉”如今已经不能够为他所用了,然而只要有着同样的拼搏精神,相信“加多宝”照样会火爆当前市场。经过这个夏天,经过《中国好声音》这个平台,陈鸿道和加多宝无疑取得了一个令人骄傲的成绩!
⑵ 加多宝集团的集团发展
于一九九五年创立,曾经代理红色罐装“王老吉”,现商标被广药集团收回。一九九九年,集团以外资形式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设立首个生产基地。其后,为满足全国及海外市场扩展的需要,集团继广东后,分别于浙江、福建、北京、湖北、青海等地设立生产基地。
加多宝集团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大型专业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1995年推出第一罐 红色罐装“王老吉”,1999年以外资形式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设立生产基地。为配合开拓全国市场策略,集团分别在北京、浙江、福建、广州设立生产基地。
加多宝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凉茶饮料和昆仑山雪山矿泉水。该公司生产的凉茶由纯中草药配制,清热降火,功能独特。销售网络遍及中国大陆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销往东南亚、欧美等地。
集团分别在1999年在广东省东莞长安镇设立“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2003年底投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2004年中在浙江省绍兴市成立“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2005年中在福建省石狮市投资成立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1995年推出第一罐红色罐装凉茶,1999年以港资形式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设立生产基地。2003年1月1日,加多宝集团委托成美营销顾问公司,制定了红罐王老吉的品牌定位战略,将其定位为预防上火的饮料,并且确立了'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同时,为配合开拓全国市场策略,集团先后在广东东莞、浙江绍兴、福建石狮、北京、浙江杭州、湖北武汉、广东佛冈、四川资阳、湖北仙桃成立凉茶生产基地,并有多处原材料种植生产基地。
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加多宝集团及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鸿道,2012年涉嫌行贿当时广药集团董事长李益民三百万元,2013年5月29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日表示,仍在依法追捕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鸿道。据了解,广州检察院于2004年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2008年一度中止侦查,2012年6月恢复侦查。
⑶ 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究竟谁才是中国红罐凉茶
加多宝和王老吉大家都是很熟悉了,经常会把他们这两个品牌的凉茶扯到一起去,那么他们两个谁才是红罐凉茶呢?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该案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究竟是谁的“红罐凉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加多宝公司对大健康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认为,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一边标注“王老吉”、一边标注“加多宝”和两边均标注“加多宝”的红罐凉茶,构成对广药集团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的侵害,加多宝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支出26万余元。
⑷ 鸿道国际集团旗下的品牌产品品质怎么样呢
产品品质还是很有保障的。我当时买到他们的产品的时候都非常惊讶,竟然这么好。
⑸ 加多宝和王老吉是一个老总吗
老吉后人香港鸿道集团想重新再发展大陆市场,所以有了向大陆方广药集团买商标内许可的案件。王老吉容是广药集团旗下的一个牌子, 王付生是品牌所有人,目前是价值1080亿的
中国第一商标品牌
1997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
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把红色装的租给鸿道集团的加多宝使用,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去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原因是鸿道集团重要人物陈某就通过
贿赂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明300万港元的手段,低价获得了第三
次10年商标租赁合约,将合约从2010年延长至2020年,此事东窗事发,李益明
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5月11日商标判回给广药集团了!
但本人还是支出加多宝,让他再次获得“王老吉”的辉煌。支出多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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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陈鸿道有什么罪
1997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署了正式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此后的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分别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在此期间,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曾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300万港币贿赂。
广药集团认为,正是因为李益民受贿,王老吉商标才会被“严重贱租”。从2000年到2010年,红罐王老吉已从2亿元销售额增加到了160亿元,而同期加多宝给广药的年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万元。
广药方面给出的信息,李益民从陈鸿道方面获得的300万元港币,是陈鸿道在2001年8月、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分三次送给李益民的。对送重金给李益民的原因,陈鸿道在其证词中说,早在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公司就租用“王老吉”商标,到2003年的时候商标使用权就到期了,陈鸿道要求广药集团把商标使用权加签10年,这个时候李益民以女儿出事为由向他索要300万港币,陈当时虽然觉得有些为难,但是因和李益民所在广药集团有业务往来,担心不给钱会影响公司业务,只好分三次给他。对陈的证词,李益民气冲冲地表示,他从来没有主动向陈要一分钱;李益民的律师也认为,陈出具这份证词是为了推卸责任。
“2004年6月,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进行调查,陈鸿道供认其行贿是为了延长‘王老吉’的使用权。2005年10月2日,广东公安边防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陈鸿道抓捕归案,当月19日,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鸿道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陈鸿道弃保潜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广药集团高层如是称。
2005年7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益民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益民收受贿款人民币20.9万、港币329万、美元2.5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益民对此表示不服,遂提出上诉。同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李益民做出15年有期徒刑的终审判决。
律师称陈鸿道最高可判无期
昨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就陈鸿道弃保潜逃案采访北京一陈姓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依据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陈律师表示,陈鸿道属于多次行贿,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行贿罪量刑标准,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其弃保潜逃又属从重处罚情况之一,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随后以短信方式采访加多宝企业传讯首席代表田威,请他就陈鸿道行贿且弃保潜逃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发表看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田威的任何回复。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行贿受贿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相互推波助澜,是最严重、最恶劣的腐败现象之一,短期内可致两败俱伤局面的出现。而广药、加多宝确确实实都为行贿受贿这个“大便宜”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两名行贿受贿的直接当事人一人被判重刑,一人弃保潜逃长达七年,“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王国也轰然坍塌,“广药王老吉”前路漫漫。
⑺ 加多宝判赔广药14亿多元是什么原因
7月30日报道,上市公司白云山近日发布公告,称目前持有“王老吉”商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了广东高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起诉加多宝侵权案件一审胜诉。根据判决结果,加多宝需向广药集团赔偿超过14亿元,对此,加多宝昨天表示将提起上诉。
之所以加多宝会存在侵权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情况,是因为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商标授权期限存在争议。据了解,2000年5月2日,广药集团曾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后又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签订两项《补充协议》,最终合同期限至2020年5月1日止。不过后来双方出现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裁决,认定两项《补充协议》无效,这也意味着鸿道集团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广药集团向加多宝索赔的损失发生时期几乎就是与第一份《授权协议》到期后至后两份《补充协议》被认定无效之间的时间段相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