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员工持股是公司改制的时候出钱从大股东那儿转过来的,或者直接就是出钱合资的原始内股份,上市完成后容会在中登公司登记报备,等到锁定期过了就可以出售了。还有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后为了锁住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给那些核心技术人员以低于市价的优惠价格来约束员工共享企业的成长。也有锁定期,企业盈利达标之后才能卖出。
❷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对员工好么
员工持股计划复回购股份对制员工好么?股份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等措施通常是该股份公司具备较好的经营发展势头,大股东对该企业有充分的信心。在股市上有利于提高购买者的热情使该股票的价格上行。员工因股票价格上升获得股票价差收益自然是好事。但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时员工持股也会出现亏损,但是这应该认为是短期的市场现象不会长期存在。
❸ 华为员工持股:是投资分红还是薪酬激励
是薪酬激励。
华为公司对员工的内在激励:
1、体现在工作内容、文化氛围和工作生活平衡度上的精神方面的感知。具体就是工作内容的挑战、培训发展的机会、文化氛围的和谐、公平透明的机制、同事的互助友爱等等一系列非物质方面的因素。
2、通常来说,五种主要的薪酬组成部分对员工在吸引加入、继续留任和激发激励三大功能上分别起着高、中、低三个不同作用。对保留员工影响最大的薪酬组成项属于长期激励,即股票认购。华为在每个财年开始之际,华为各个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开始确定新的年度符合认购股票资格的员工名单。
(3)控股股东赎回员工持股扩展阅读:
华为公司的文化:
1、聚焦:新标识更加聚焦底部的核心,体现出华为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的核心理念。
2、创新:新标识灵动活泼,更加具有时代感,表明华为将继续以积极进取的心态,持续围绕客户需求进行创新,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共同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
3、稳健:新标识饱满大方,表达了华为将更稳健地发展,更加国际化、职业化。
4、和谐:新标识在保持整体对称的同时,加入了光影元素,显得更为和谐,表明华为将坚持开放合作,构建和谐商业环境,实现自身的健康成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华为业绩漂亮逆市涨薪 中兴形势预警犒赏高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❹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怎样计算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关于“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4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设办理流程。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予以明确。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予以分析,并对实施过程中个别问题予以思考。
一、实施要素
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二、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案例统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各上市公司实施情况,分类统计如下:
2、实施特点
(1)资金来源方面,以自筹资金居多。多种方式并存,指通过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如科力远、安利股份等)、自筹资金和业绩奖励基金(如星宇股份、科达洁能等),其中以自筹资金和股东低息/无息借款居多。
(2)股票来源方面,以二级市场购买居多。多种方式并存,主要指二级市场购买和股东赠与(如三六五网)或者草案出具时暂未确定采取何种方式(如龙净环保、科达洁能等)。
(3)上市公司性质方面,以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实施方式比较和选择
由于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流程较为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暂无采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非公开发行和控股股东赠与等三种方式。上述三种方式综合比较如下:
通过上表比较,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作出以下选择:
(1)如不希望稀释控股股东控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来缓解员工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可通过资管计划设置优先级和劣后级,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资金,可以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同时可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业绩奖励基金来缓解员工资金负担较大问题。此外,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可作为一种现金支付方式,用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运作。如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选择非公开发行方式。
(3)如无需募集资金且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资金,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情况下,可选择控股股东赠送方式;同时可设置一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达成条件。
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1、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同时实施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适用法律法规不同,两者在参与对象、发行定价、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但根据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两者不存在排斥情形。目前,上市公司中大北农先后、上海家化同时推出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下面按不同实施方式分别进行分析:
(1)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2)非公开发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控股股东赠与。目前,关于采取控股股东赠与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方式并无明确规定;同时,对是否适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证监会会计部函[2009]48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仍存在较大争议。
3、员工持股计划的税务处理
下面按不同实施方式分别进行分析:
(1)二级市场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而锁定的股份应不属于《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中规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所得收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控股股东赠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无偿获赠股份是否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尚不明确。
4、集团员工是否可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不建议集团员工参与上市公司(包括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对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团员工可参照阳光城(00067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公告“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员工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资产管理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目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集团员工增持均正在进行中。
5、新三板挂牌企业是否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相关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律障碍。
同时,根据《指导意见》中“法律禁止特定行业公司员工持有、买卖股票的,不得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发布),“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权转让。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探索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那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否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如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作进一步的探讨。
❺ 国有控股公司股东代持部分股份搞员工持股合法么
如果代持部分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则这种行为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代持部分要看合法的具体约定,如果约定没有收益权却将收益进行分成,则是属于侵害国有资产,或将涉及刑事犯罪。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❻ 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是利好还是利空
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布通常是被认为是利好。
因为员工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最清楚,如果内部的员工 都愿意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说明对于公司的未来是非常看好的,所以这对于上市公司股价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至于短期会不会给股价带来一个上涨,还需考虑员工持股的比例、股价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一般来自公司增发的股票,而且发行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权益和普通股票的是一样的。不过发行的数量较多,因此有限售规定,一般12个月内不能卖出。
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是指员工全部认购完毕,简单理解就是员工购买自己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在上市公司中非常的普遍,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让员工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和一定的管理权,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保持公司的员工稳定,并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公司的人力资源形成比较好的优势。
【拓展资料】
利好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投资者在对一只股票进行分析时,不应只对单一的因素进行分析,还需结合其它的因素进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业绩、银行利率、市场环境、经济政策等等。当一家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并不会刺激该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严格的说,利好是指能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披露。利空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❼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是利好吗员工是不是需要出资购买
也要看股价的走势,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买,要一定级别以上的
❽ 上市后员工持股公司股东如何退股
这个要办手续,很麻烦
❾ 员工持股相关法律
员工持股是公司来的行为源,没有相关法律。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简称ESOP)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即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或股权)而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主要作用
(1) 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的基础。
(2) 扩大资金来源,增加员工收入。
(3) 留住人才,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
(4) 调整企业收益权,转变企业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