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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

发布时间:2022-05-30 11:57:18

股东会决议法人股东还要法人签字吗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2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Ⅱ 股东决定法人股东盖章是盖公章吗

根据规定,对于公司中的一些事项,需要盖公章和股东的签章,但是二者只需要其中一个就可以了,不需要同时具备。对于公司比较重大的事物,一般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的,会议形成的一些文件就需要相关人员的签字或者是盖章。
法律分析
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Ⅲ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吗

一般股东会决议中企业股东必须要签字,签字后方生效。对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肯定不会签字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Ⅳ 股东决议签字有要求吗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一般需要所有出席的股东签字。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Ⅳ 股东会决议除了股东签字外是否还要本公司盖章

摘要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除了股东在决议上签字外,需要公司盖章,根据决议内容,可能还要履行相关手续,提交工商局备案。

Ⅵ 股东协议需要公司盖章吗

法律分析: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决议不是一定要盖公章的,一般情况下股东进行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也要将股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果企业的发展的过程中股东的出资信息以及股权方面发生了转让后都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变更信息,逾期没有公示也是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Ⅶ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1、盖了公章,还需股东签章吗2、自然人股东可盖私章吗,法人股东只能盖公章吗非上

1、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得到股东授权的人)作出,回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答
2、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是能够证明是本人的才可以,比如在银行有过印鉴备案等)
3、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4、法定代表人可直接代表本单位(即法人股东),不用法人股东出具授权书
5、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应该有法人股东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应经法人股东签章及被授权人的签字,授权书方可生效。
6、有了标准的授权书或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不用盖法人股的公章。
7、持授权书的人出现股东会议并签章的,应把授权书原件附在股东会决议后面,股东会决议方可生效。

Ⅷ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需要董事签字吗

需要。

在股份公司中,才有股东大会;在有限公司中,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Ⅸ 股东会决议里的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是什么意思

股东大会决议所称股东(法人)印章,是指股东组织将股东代表作为一个抽象的法人实体派人签章,其后果由股东组织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有明确规定。

(自然人)签字是指股东亲自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签字。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者无限责任,并通过持有股份享有股息、红利的个人或者单位。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一个盈利的公司。

股东会决议法人股东,该代表如有授权,股东代表代表法人股东的行为,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即可。即使是有法人股东,也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或盖章,参加股东大会的是法人股东代表,所以是单位要求盖章。

(9)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扩展阅读:

清算或转让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的企业超过95%的股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知的国家税务总局签发的暂行规定>在某些所得税业务问题在企业的重组和重组(国发(1998)97)。

投资者积累的未分配利润和积累的盈余公积,应当作为投资者的股利。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活动,允许从投资者股权转让所得中扣除股息转让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问题需要明确通知>号。45(2003)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条规定的企业已提取减值,价格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准备宣布调整应税收入,转移与处置相关资产注销,应该允许做相反的纳税调整。

企业清算或转让单位(或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的所有股权,被清算或转让的企业应该根据过去消毒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坏帐准备,如资产减值规定的数量,相应的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者)份额享有的权益确认为股息收入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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