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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股东回报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06 15:30:30

⑴ 格力电器2020年账龄

公开数据统计显示,自1996年上市以来,格力电器截至2020年已实施现金分红22次,累计分红金额超高达800亿元。
根据公告,会议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明珠连任董事长。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董明珠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当日,格力电器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规模达55.37亿元的格力电器2021年中期分红方案,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此前的2月14日,格力电器公告拟实施2021年中期分红:暂以2022年2月1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55.3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⑵ 股东和机构为什么要持有从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有什么作用

1、投资股票,收益来源有两块,一是分红派息,二是买卖差价。
2、上市公司从不分红,有三种情况。一是亏损,没有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红标准,都没赚到钱,怎么拿出来分给股东呢;二是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市场广阔,处于开疆拓土的阶段,未来一两年有重大投资,需要公司重金投入,要把赚取的钱留在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抢占市场,这是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的。三是有能力分红,但却不分。
3、每个上市公司都制定了分红规划的,在《公司章程》或《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规定了分红的标准、比例、条件、审议程序等。如果达到了分红的条件,但却不分红的,这就明显违背了公司制度,且也是会被交易所或证监会重点关注、重点监管的。有分红能力但却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更是证监会重点监管对象。

⑶ 谁有万科企业2017-2019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董事会和财务部门有。回报规划属企业内部工作范畴!

⑷ 前锋股份(600733)有什么最新消息

该股近期没有什么最新的消息,最近的消息如下:
【2015-06-12】
S前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回报投资者,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2014至2016年,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分配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可以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即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2、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分配时间: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配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七)股票分红条件: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八)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九)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需求:

1、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2、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3、对于公司参股企业,属新设企业的,应在制定新设企业章程时,明确该企业的分红水平;属续存企业的,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建议。
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五、规划执行过程中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
(一)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鼓励中小股东行使质询权,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七、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关于本规划的未尽事宜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⑸ 恒瑞医药股东回报规划

恒瑞医药是我国一家优秀的上市药企,它对股东的回报也是非常丰厚的。

⑹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必须的吗

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东回报规划,如长时间没有股东回报,难免对于投资者的信心会受到打击,投资者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怀疑,一般情况下,对于投资者的回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最低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X(一般是5-10)%。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X(15-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⑺ 华东重机2021年目标价多高

华东重机2021年目标价多高暂时还不能预估,不过第一季度的净利润已经达到两千多万元。
一、华东重机: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约2469万元
华东重型机械(SZ 002685,收盘价:3.84元)4月27日晚间公布一季度业绩,称2021年一季度营收约16.21亿元,同比下降7.09%;净利润约2469万元,同比下降13.79%。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5元,同比下降13.73%。2020年半年报显示,华东重型机械的主营业务为不锈钢贸易和起重运输工具制造,分别占营收的92.92%和7.08%。
二、华东重机: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制定本计划应考虑的因素。公司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综合分析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份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本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以及未来对利润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来建立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规划的原则。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规定。既要注重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华东数控发展的时候,也迈出了“走出去”的一步。该场外基金还在深圳,云南,上海,香港、成都设立,积极推动在北京,台湾,硅谷,等地设立专业化、区域化投资基金,完成从涉足山东到放眼海外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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