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大会什么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
你好,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论人持有公司多少股票都是属于公司的回股东,都有权出席公司的股东答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会前准备工作: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要先查询公司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查看自己持股情况。在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的股东才有参会资格。计划现场参会的股东,按照公告中的说明进行参会登记。
(2)现场参会: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要携带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除了上述材料,还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会可以与上市公司董监高直接接触,不仅能行使表决权,还可以现场行使质询权、建议权,更直观地了解上市公司。
(3)网络参会:为方便股东投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须开通网络投票。股东既可以去现场参加会议,也可以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网络或其他方式参与投票,网络投票通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需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操作)、交易所或中证登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为时间、地域不便的股东提供了便捷的行权通道。
2. 请问参加股东大会持股凭证指什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不再要求股东带“持股凭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 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出具什么证明来证明股东身份呢
《中华抄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4. 开股东会时代持人没有来参加,实际出资人可以参加吗需要什么手续会上有什么权利
您好,
1、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实际出资人并不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上的股东。但是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代持股人未参加股东会,实际出资人可以参加,不需要履行手续,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合法权利如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
2、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身份不能被认可,因此不能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在此种情况下,实际投资人若想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股东会,只有经过超过半数的公司其余股东的认可、同意才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法律依据:
《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5. 参加股东大会要具备什么条件
是该公司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且持股比例在一定比例之上,比如5%或者以上,或者由股民推选出代表一定数量的股民参加也可以。但咱们国家除了少数几只全流通股票以外,你是永远也不会有这种资格的,因为你根本不可能占到那个比例。
6. 为什么港股通股东不能参加股东大会呢
目前通过A股的港股通渠道是没法报名现场参会的,但是可以通过网上行使投票的权利。
不过还有一个方法:
1、看公告记住时间地点,提前一周通过港股通买入,然后通过券商APP打印出来持股证明(具体操作流程参考100股散户“硬闯”5000亿安防巨头股东会)
2、然后拿着身份证和持股证明直接去就行了。
7.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则
1、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8. 股份持有证明书
http://publish.sina.com.cn/show.php?p_id=52&t_id=2337
现在都是虚拟的,都在你的帐户里存着,所以没有实际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