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收购多少股份才算收购
回答是按照中抄国法律的袭划分:
1.持有100%股份,叫 全资子公司
2.持有51%以上的股份,叫 子公司
3.持有20%以上股份,掌握实际控制权
4.持有不足20%的股份,但为第一大股东,也是掌握实际控制权
以上几种情况都可以认为是收购行为
p.s.一个公司不一定会拥有自己的股份,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是一种回报股东的行为,意味向外界证明现在的公司价值已被低估,因此回购股票会引起股价上涨,由此股东获利
B. 为什么如果收购的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后要进行要约收购
1,上市是为了提高公司知名度.竞争力.还能拥有免费的融资.给了股民空头"支票".俗称股票.换来了N个亿的钞票.
2,因为是股份制企业,分红是一种给股东的回报.如果没有回报.试问股票发行谁还买呢.
3,全都算在总股本里面的.不同地区发行价也不一样.市场价也不一样的.都是一个企业.每个市场的股价涨跌.都有一定影响的.
4.因为中国股市还是发展阶段.真正价值投资还有一定时限.ST股票因为价格便宜.庄家吸货比较方便.一般拉升后.会出现相应利好.比如.公司重组了.业绩上升了.要摘ST了等.
C. 股票要约收购多少股份才算成功
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收购要约条件,达到或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5%,就必须通过要约收购程序,否则就是违法收购,不具有法定效力。
D. 为什么持股超过30%后收购人需要发出收购要约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特点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 当持股比例达到30%时触发要约收购的理解
一、2%和5%不矛盾。
二、要约收购分为两种:主动要约和被动要约。主动要约是内收购人主容动自主发起要约收购,被动要约则是触发了法律条件,也就是题目中提到的持股比例超过30%,这时候继续增持的话,必须以要约收购的形式进行。
三、若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准则可以商议进行部分要约收购,收购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若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则要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5)收购成功需收购多少比例股份扩展阅读
2%属于证监会规定的豁免要约事项,具体说是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的情形,简单的说就是豁免发出要约并且直接可以购买,但是有前提,就是持股达到30%以后的一年以后,而且当年增持不超过2%。
当达到百分之三十时,达到了强制要约,可以进行商义部分收购,这个额度是要在百分之五以上的,但是如果没有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就还得进行全面要约。
F. 要约收购中的收购人最少持有公司总股份的多少
强制要约收购为30%,
普通要约没有要求,
预定收购比例不得低于5%。
G. 收购一般收购多少股份(百分之几)
超过最大的股东就行了,比如前十大股东,最大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你持有百分之十点零一就是老大了。但是很多公司为了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就持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不放。所以,只要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那就百分百是公司老大了
H. 收购一个公司需要占该公司多少股份
这个不一定,主要看该公司的股权分散程度。如果要做到绝对控股,必须持有该公司股本50%以上。 如果,该公司股权比较分散,那么只要占到相对多数并能够获得其他股东的支持就可以了。也就是你的股分占相对多数,加上你的一致行动人,占有相对多数的股份,你就可以实现对该公司的控股和收购。 并且,在我国规定,当你个人的持有股份超过总股本的30%,就会触发对该公司股份的全面收购要约,所以如果你不想全面收购的话,必须到证监会提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I. 收购一家公司要收购多少以上的股份
收购一家公司要看看这家公司总共有多少股份,然后看看最高持股的是谁,然后如果你超过了最高持股人的话,那么你就不用说都是大股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