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康美药业重整是利好吗
不确定。
1、2020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判罚落地后的康美药业正面临巨额债务的偿付和经营恢复挑战,也正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新的投资人,寄望注入资金和业务资源,发展成为一个治理规范、业绩良好、价值提升的新康美,但面对多年治理混乱和巨额造假下的经营状况,能否实现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拓展资料
一、利好的含义:
1.利好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转、银行利率降低、社会资金充足、银行信贷资金放宽、市场繁荣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股价上涨有利的信息。
2.利好是致使股票行情上涨的主要原因或因素。
3.它对多头有利,它能刺激股价行市上涨,利好的具体表现如公司利润增加、股息增加,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利率降低等。
二、康美药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1] 2019年1月2日,康美药业跌停开盘。截至2日10时,报8.29元,跌停板封单超过40万手,成交额超过6000万元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高达近300亿的“会计差错”。5月1日,发致股东信致歉。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财务报告造假,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2019年5月21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戴帽变“ST康美”。
三、其他股票名词:
冷门股: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价格变动小的股票。
利空:是促使股价下跌,对空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利空出尽: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因各种不利消息的影响而下跌,这种趋势持续一段时间,
跌到一定程度,空方的力量开始减弱,投资者不再被这些利空的因素所影响,股票价格开始反弹上升,这种现象就被称作利空出尽。
反弹: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下跌趋势,终因股价下跌速度过快而逆向回升到某一价位的调整现象称为反弹。一般来说,股票的反弹幅度要比下跌幅度小,通常是反弹到前一次下跌幅度的1/3左右时,又恢复原来的下跌趋势。
反转:股价朝原来趋势的相反方向移动,分为向上反转和向下反转。
Ⅱ 关于康美药业分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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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康美10转18股如何计算总股数
摘要 康美药业现有总股本49.739亿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股票3497万股,本重整计划以康美药业扣除上述股票后的49.3889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股票数88.9亿股,转增后康美药业总股本将由49.739亿股增加至138.639亿股。
Ⅳ 康美药业老总的详细资料
马兴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7年,年仅28岁的他创办康美药业。内1998年成功容研发出以络欣平、利乐、诺沙为代表的国家级新药,并被列入国家级科技项目。他以严谨、务实、科学的作风,使康美药业发展壮大为以中药饮片、化学药剂生产为主导产业,集药品生产、研发、药品与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他致富不忘回报社会,捐资支持军队建设、教育事业累计达1000多万元;向普宁老区及家乡建设累计捐款达600余万元。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杰出企业家等荣誉。
Ⅳ 康美药业案例中小股东如何维权
2020年12月31日,11名自然人请求发起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普通代表人诉讼。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同日,投服中心公开接受投资者委托。2021年4月,广州中院发布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康美药业案成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5万余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集体诉讼。法庭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告投资损失及其他风险因素等进行测算,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历经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及多次调解会议后,广州中院于11月12日开庭宣判。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正中珠江所”),因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康美药业严重财务造假未被审计发现,被判决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作为正中珠江所合伙人以及康美药业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正中珠江需承担赔偿责任,也被判在正中珠江所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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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惩“恶首”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意义
1.面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问题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响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
3.在11月12日判决后,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康美药业受处罚一事公开表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证券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Ⅵ 康美药业黑龙江业务谁负责
(图片来源:壹图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后,证监会对于康美药业(600518.SH)的处理结果终于落地:相关人员被采取了市场禁入的措施。
8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目前已对康美药业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将加快办案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莉表示,2016-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同时涉嫌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使得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值得注意的是,就在5月17日,证监会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文通报康美药业最新调查进展。公告称,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股票等。
自4月30日,康美药业自曝近300亿“会计差错“后,证监会曾三发问询函,责令康美药业进一步披露相关事实,追问康美药业出现重大差错的具体原因和诸多细节。因此事件,其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Ⅶ 康美药业被申请破产重整,主要是什么原因导致康美药业破产的
因为康美药业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竟然进行财务造假,面临康美面临天价的赔偿,所以不得不破产重组。据媒体报道,日前康美药业已经在广东申请破产重组了。目前该公司虽然还没有退市,但已经被标记st了。其实康美药业从被爆出财务造假开始,已经注定只能走破产一条路了,虽然证监会对该公司的罚款,只有几十万。但康美药业即将面临集体诉讼,面对众多小股东的赔偿,康美药业根本无力承担,况且其经营状况本身就不佳,想要继续下去是很难的事情。
Ⅷ 从审计学讲,根据康美药业,高货币资金背后可能有哪些原因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3
Ⅸ 康美药业或面临股民数十亿索赔,康美药业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
近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这也就是说,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考虑到康美的虚假陈述行为横跨三年年度报告,以及其超百亿的市值,索赔规模可能高达数十亿,索赔对象主要是康美药业以及马兴田、许冬瑾等相关股东及责任人。对于股民们关心的诉讼费用问题,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相关费用予以最大程度的减免,投服中心不收取其他费用,大家尽可放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Ⅹ 康美医药造假违背了那些会计质量要求,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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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监会稽查了20起典型的违法案例,康美药业、獐子岛等财务舞弊案皆在列。财务舞弊事件的频发,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探究并防范财务舞弊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进行财务舞弊的防范需重点关注动因层面,现有的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相对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包含一般风险因子与个体风险因子,其中舞弊机会、暴露的可能性、暴露后的惩罚程度构成了一般风险因子,动机、道德品质构成了个体风险因子。本文将结合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对康美药业的财务舞弊行为及动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
案件经过:2018年10月,康美药业遭到了媒体质疑,被指存在财务舞弊行为。12月,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19年4月30日,年报发布后随及发布近300亿的“会计差错”试图粉饰财务舞弊行为,并称2018年之前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且2017年曾虚增货币资金300多亿,引发了市场关注。5月17日,证监会发布调查进展,表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信息,康美药业则在5月20日停牌一天,随后变为“ST康美”。
8月16日,证监会查证其2016-2018年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存款,且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其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6、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都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存在严重的审计质量问题。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进行了处罚。
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迹象和手段分析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为巩固在中药行业的地位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发生了财务舞弊行为。
(一)造假迹象
1._娲
一般来说企业银行贷款高,会有财务压力,不会有许多可用的银行存款,而存贷双高是指企业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金额都高。康美药业2016-2018年年报显示每年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273亿、342亿和399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了72%,25%和16%,而企业的有息负债却高达347亿元,不符合公司的常规经营逻辑。2017年度利息支出8亿元,占净利润的30%,2018年度利息支出为12.18亿元,占净利润的31%。根据数据,可以看到康美药业持续几年存在存贷双高的现象,并且发生了高额利息支出,令人怀疑。
2._纸鹆鞑蛔
下表可以看出,康美药业2015-2017年的公司净利润逐年递增,而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却相对较低,远远低于公司的净利润。一般来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应当是正比关系的,且其比值一般大于1,虽然整个中药行业的经营现金流量普遍偏低,但康美药业在整个行业中来看水平也过低,与其行业领先地位不符,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大量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且企业所记录的经营业务产生的营业收人与营业成本的真实性也令人怀疑。
3._蠊啥扇ㄖ恃罕壤
公司股东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当大股东质押股份的比例过高时,风险较大,容易遭到平仓等风险。康美实业作为康美药业的最大股东,解除质押后的累计质押股数量占持股比例仍高达91.91%,表明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质疑,需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4._矢
康美药业的毛利率一直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高于同行业水平。例如,在未调整的2018年半年报中显示上半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8.03亿元,毛利率高达26%,虽然在中药行业毛利率偏高,但其毛利率连续几年超越了24%,远超同行的毛利率水平,存在虚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