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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2018年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2022-02-12 08:45:23

⑴ 泰嘉股份股东会后2019年什么时候登记分红

泰嘉股份(002843)2018年年报公布每10股派10元同时转增5股预案。在4月8日股回东大会通过答此议案。一般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一个月内公布分红与转增股份的登记日期。有的上市公司动作很快,一周内就公布。

⑵ 新的《公司法》对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碧水源2018年股东大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现行版本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1、修改的必要性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我国1993年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允许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包括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增加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两种例外情形,并对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数额限制等作了规定。实践中,不少公司依法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取得较好效果。

近年来,公司股份回购需求日渐多样,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数量日益增加,且目的更加多样,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的现行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范围较窄,难以适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等实际需要

2)实施股份回购的程序较为复杂(一般须召开股东大会),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适时制定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3)对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得比较短,难以满足长期股权激励及稳定股价的需要等

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践看,公司股份回购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

经征求中央财办、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中央有关单位、部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上市公司、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证监会、司法部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

2、修改的主要内容

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三个方面对该条规定作了修改完善:

1)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

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2)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

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经股东大会决议。因上述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3)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股份回购制度,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利益输送行为,增加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删去了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的规定。

⑶ 税务登记时让提供股东会决议具体内容需要写啥呀

正常的税务登记是用不到股东会决议的,您要在税务局办理什么业务,然后版股东会决权议那里就填什么内容,我有一个范本,提供给你。

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注销公司
参会人员:全体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讨论研究并决定公司解散,截止经营至2018年11月30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按规定进行登报公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⑷ 碧水源什么时候分红配股啊

公司拟10转7派1,很不错的分红预案啊。
分红的具体日期要等4月19号召开股东大会时才能确定。

⑸ 上一会计年末成立的公司需要开年度股东大会吗2018

根据来《公司法》和《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

⑹ 碧水源行权价是多少

1、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马世豪、刘润堂、李博已就该《北京碧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上述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1 年 4 月 15 日,
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
4、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
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三名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 106 名激励对象获授 3,550,000 份股票期权。
5、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为 7,810,000 股,行权价格为 41.66 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80,000 股。
6、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计划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出 880,000 份预留
期权,行权价格为 37.95 元。
7、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
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13,277,000 股,行权价格为 24.45 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6,000 股,
行权价格为 22.26 元。
8、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 9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2 年 4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24 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 3,845,094 份。
9、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
司同意 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3 年 2 月 6 日至 2014 年 2
月 5 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 428,400 份。
10、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的行权工作,行权价格为 24.45 元/股,行权共 3,845,094 份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未行权数量为 9,431,906 份。
11、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行权价格为 22.26 元/股,行权共 428,400 份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后预留股票期权的未行权数量为 1,067,600 份。
12、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
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15,078,848 股,行权价格为 15.26 元。首期股票期权预留股票
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706,778 股,行权价格为 13.89 元。
13、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 94 人,行权价格为 15.26 元/股,行权共
6,065,457 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未行权数量为 9,013,391 份。
14、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开始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 5 人,行权价格为 13.89 元/股,行权
共 242,547 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预留股票期权的未行权数量为 1,464,231
份。
15、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10,814,798 股,行权价格为 12.659 元。首期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756,870 股,行权价格为 11.517 元。
16、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继续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行权人数 2 人,行权价格 11.517 元,截至 2014 年 8 月
22 日行权共 83,990 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未行权数量为 1,672,880 份。
17、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705,191 股,首期股票期
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42,441 股。

⑺ 股东大会宣告派发现金股利会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会。

股东大会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减少了未分配利润,增加了应付股利。这样会导致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宣告发放股票股利则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为股票股利从未分配利润转到股本,仍然在股东权益里,对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

无论是现金股利的发放还是股票股利的发放,都需要经过宣告发放和实际发放这两个步骤。这两种股利在各自的两个步骤中形成的不同情况所对应的账务处理以及对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影响是不同的。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记“利润分配”科目,因此会减少未分配利润,从而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2、企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因此不会对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产生影响。

3、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分录不涉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因此也不会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

4、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需要做账务处理,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7)碧水源2018年股东大会扩展阅读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

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东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这部分投资资本作为资产公积(资本溢价)反映。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3、利得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4、留存收益主要包括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⑻ 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新进股东签字

不要。因为在决议签字完成前它尚未生效,而决议尚未生效时新股东还不具股东身份,无权在股东会的决议上签字。所以旧股东签字就可以了。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⑼ 高通宣布股东大会推迟到4月5日举行背后是发生了什么问题吗

据外媒报道,高通来宣布其源年度股东大会将推迟到4月5日举行。

这项措施让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有充足时间对博通和高通之间的收购要约进行调查。虽然股东大会推迟了,但是博通依然有希望收购高通。

⑽ 老师碧水源(300070)明天怎么看

[-12-15]()碧水源: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一,控股股东文剑平先生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年12月14日北 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uot;&uot;)的控股股东文剑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具体内容为:
1,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发展的经营成果,控股股东文剑平提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年12月31日总股本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币现金1. 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2, 控股股东文剑平承诺在有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 控股股东文剑平在预案披露前6个月未减持股份且未来6个月无减持意向.
二,董事会对于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有关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 刘振国,何愿平, 戴日成,王洪臣4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讨论研究认为:
控股股东文剑平向董事会提议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成长的经营成果;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业绩相匹配,与成长性相符;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流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4名董事均书 面承诺在 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 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董事会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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