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高新企业入库培育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年度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申请入库时须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1 件;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着作权(不含商标)等II 类知识产权不少于 3 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其中之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新业态.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不低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合格分数的 70%;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对上一年度无销售收入且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可不受上述研发费用比例和高新收入比例限制.
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申请时间: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工作于2019年1月2日正式开始,实行放开申报、每月20日完成当月受理工作、每月审核.
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每月受理,每月审核.
三、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资金支持方式:
(一)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入库培育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培育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补助额不足 20 万的企业按 20 万元奖补,超过 200 万元的按 200 万元补助.
(二) 各区财政部门依据市认定指导小组每月确定的最终入库名单及应拨付培育资金金额,按照预算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于次月底前及时拨付扶持培育资金.如遇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拨付资金顺延至下一期.次年 2 月底前,将本区上一年度培育资金拨付情况报告市财政局,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
四、对于已经是上海市高新技术入库培育的企业,需要注意:
入库企业培育期为二年,企业应按时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二年期满后,仍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培育资格,并按规定收回培育资金:
(一)入库申请材料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不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⑵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怎么办理员工落户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是可以直接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而且人才引进和居转户相比,人才引进要容易的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个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需是与研发产品相关专业毕业的理工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社保交满两年
(按上海市最低标准的3倍或是平均标准的两倍交的优先)
落户所需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8、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等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填写申请表格;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短信等形式通知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正联和副联;
8、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或个人至规定的地点领取居住证。
⑶ 上海嘉定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突破发展有什么措施
建立总量为1000家的“来嘉定区重自点培育企业”数据库,每年滚动更新;对列入企业扩大生产予以优先供地,并以企业入选年度上一年对区贡献为基数,视其增量部分三年内给予最高80%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实施研发创新和追加投资。企业对区贡献首次突破500万元和1000万元,给予其主要经营者50万元奖励和100万元奖励。
⑷ 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和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是同一家机构吗
从规范角度讲,没有上海科技创业中心这一机构,而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是上海市科委系统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上海市孵化协会的挂靠单位、国际孵化器的牵头单位。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创建于1988年4月,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的非盈利的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服务机构,也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的挂靠单位以及上海国际企业孵化器的牵头单位。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致力于“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家”,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作为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的依托单位,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拥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政策优势。中心直接投资建设了“杨浦”、“慧谷”、“科汇”、“集成电路设计”等10多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孵化服务体系,推动上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迈进。
中心是上海国际企业孵化器(IBI)的牵头单位,上海国际企业孵化器采取“一器多基地”的模式组建,现已包括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漕河泾、张江、杨浦、慧谷、上大科技园等6个具有国际企业孵化条件的孵化基地。上海国际企业孵化器致力于广泛开展与国际知名孵化器的交流和合作,已同法国、英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等10多个国家的孵化器或相关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处上海南站附近,钦州路100号,电话:64839009。
http://www.incubator.sh.cn/cn/default.asp
⑸ 申报成为高新企业之后对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有什么好处
科技小巨人认定的好处:
(1)渡过最开始的困难时期.创新基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渡过发展的困难时期;
(2)为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
(3)补助资金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补标准:30-300万元.企业入库当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入库补助额,补助额不足30万的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补助.
(4)享受各项补助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奖补和出库奖补.企业获得的奖补资金须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技术创新及相关事项.
(5)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后,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较好的辅助效果.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也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⑹ 科委这个单位好吗待遇怎么样主要都干什么有没有提升的空间
任何单位,只要你努力,有能力,就有空间。
科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
办公室是行使科委(协)党政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起草党政综合性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和决议等文件,组织拟订各类规章制度,负责党政办文和公文管理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党政会议,并对重要会议形成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科技系统信息采集、整理、报送与发布,负责科技网站、科技简报的日常编辑及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科技年鉴的编撰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职能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6、负责外事与合作交流工作;
7、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及相关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处置工作;
9、负责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工作;
10、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科
党建科是科委(协)负责党的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工作,落实干部和人才管理的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人才工作;
2、负责宣传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负责宣传报道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3、负责统战工作,落实统战政策,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企业有关统战对象的服务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负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5、负责指导党员服务中心做好基层企业的党建工作,协调推进工会、共青团和企业科协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6、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财务部)
财务科(财务部)是科委(协)负责财务、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本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2、按照会计制度,做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资产账面管理、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日常报销及年终决算工作;
3、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4、协助科委(协)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发展有关资金的监管;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业务科
综合业务科是科委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各类科技进步奖项、科技专项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推荐、初(评)审、跟踪服务与管理;
3、负责本区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与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研发项目的立项备案;
4、负责区域科技创新项目相关的科技专项资金的初审、跟踪服务与管理;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利管理科
专利管理科是科委(知识产权局)负责区域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知识产权(专利)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专项资金的初审,以及本区相关专项资金的初审与管理。负责区域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
3、承担本区知识产权联合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协调本区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健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
4、指导本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发展科(科技咨询部)
科技发展科(科技咨询部)是科委(协)负责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科技咨询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和汇编区域公共科技政策;
2、负责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与相关专项资金的初审与管理,整合科技资源,推动重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3、负责区域专家的日常联系与服务,组织专家对区域科技发展重要项目开展评估和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区域科技资讯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本区有关科技人员围绕区域科技发展进行综合调研,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企业管理科
科技企业管理科是科委负责区域科技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企业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科技企业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科技企业的登记、年报统计和管理,做好科委户管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与分析;
3、负责科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科技招商及其服务与管理。负责本区科技楼宇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4、负责科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科技系统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和监督;
5、负责本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审核与管理;
6、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学普及科(科学普及部)
科学普及科(科学普及部)是科委(协)负责区域科学普及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科学普及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科学普及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公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区域科普工作体系,推进区域科普设施、科普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科普(科技)日、周、节,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各街道(镇)以及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工作;
4、负责区域社区、楼组、家庭等科普创建活动的评比与表彰,组织区域科普机构、科普工作者与志愿者的教育和培训,推进科普能力建设;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产业管理服务科
信息产业管理服务科是科委(信息委)负责本区信息产业发展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信息产业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软件企业认定的推荐、初审、跟踪服务与管理;
3、负责本区电子信息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专项计划项目的推荐、初审、跟踪服务与管理;
4、负责区域信息产业发展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统计与分析。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用推进科
应用推进科是科委(信息委)负责区域信息化应用与推进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导协调编制区内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配合推进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和各条线信息化应用在本区的落实;
2、负责区财政预算内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做好项目的推进、协调和管理;
3、负责本区电子政务和社区信息化工作,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办事。组织实施区域信息化宣传与培训,组织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
4、负责本区信息安全的管理协调工作,建立并实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5、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6、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是科委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区域实际,拟定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推荐、初审、跟踪服务与管理;
3、负责区域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推荐、申报、跟踪服务和管理,实施本区“科技小巨人工程”;
4、负责本区科技园区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5、做好本部门的资料归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如何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主要的政策是发明可以资助3000 RMB,实用新型资助800 RMB;另外就是名誉了。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采用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注册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局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填写《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申报表》。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股份制企业或国有、集体、合资等各种性质的工业型企业;
2、有开展专利工作的愿意,并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3、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申请历年累计(含已授权)10件以上;
4、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已经进行产业化实施;
5、企业的年销售额近三年平均达到8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销售额的3%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设有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部门。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5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局;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根据所报材料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将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批准。
(六)培育工作期限
专利培育企业期限为1年,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培育期满,经验收合格,可获得申报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的资格,成为本市试点企业单位。
二、培育期工作的主要要求及扶持政策
(一)主要工作要求
1、建立专利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四有制度”,有领导、有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至少有一名持有《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同志从事本企业的专利管理工作)、有规章制度;
2、在培育期一年里,申请与本企业技术和产品有关的专利10件以上;
3、企业员工的50%以上要接受专利基础知识的培训,其中重点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
4、专利技术产业化产值达到企业年销售额的30% 以上;
5、利用专利文献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6、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专利纠纷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7、积极参加国家、市、区(县)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对培育企业的工作指导与政策扶持
1、市、区知识产权局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2、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利工作管理的各类文件;
3、指导企业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提高企业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能力;
4、指导企业通过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挖掘专利申请的数量,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5、指导企业在遇到专利纠纷时,采取积极应对和处理措施;
6、举办专利工作培训班,提高企业专利工作者的管理水平;
7、被列为专利培育企业的单位除了享受一般企业有关的资助政策外,在培育期内,可享受《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有关规定的专项资助政策。
在专利申请中,如发现非正常申请等情况,停止办理专项资助,取消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称号,并通报公示。
希望对你有用。
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恩,高企申报成功后可以享受所得税从25%降15%。并且申报高企成功后就可以申请市区小巨人,通过后应该可以拿到300万(具体看市区财政是否有钱给)。我们一般给企业出政策可行性方案。
⑼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介绍
上海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要求: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6000万元;
(2)科技小巨人企业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
2、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二者之一达到即可)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
4、必须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在所属的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
5、研发人员人数要求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要求:制造类企业不低于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2)科技小巨人企业要求:制造类企业不低于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上海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市、区各100万元);
2、科技小巨人企业资助额度最高为300万元(市、区各150万元);
3、资助形式为后补助,即两年实施期结束后按要求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