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 上海市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市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0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肖晶焱
成立时间:2011-07-04
注册资本:7338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0800049947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909弄26号4楼418室
3. 上海实施住房限售,进一步限制投资客和企业投机炒作
3月3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加码楼市调控。
《通知》显示,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明确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并实施住房限售。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从政策发布的频率来看,上海一季度已是月月有调控,既补漏洞,又保刚需,通过新政策的不断落地,向市场释放出明确的稳定信号,在稳定房价和地价的同时,有利于市场预期更为平稳。
以下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上海楼市新政重点内容作逐条解读:
《通知》明确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配合此前积分购房政策内容,通过限售进一步限制投资客投机炒作。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门于1月21日晚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沪十条”》),该意见提及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
2月6日,有关新房摇号的新规正式落地实施。三个热门楼盘开始采用积分制,优先满足 “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购房人在认购后,将综合家庭、户籍、拥有的住房状况,5年内在沪购房记录以及在沪缴纳社保五大因素,拥有一个积分;再按照摇号人数比房源多30%的原则,按积分高低排序,选取进入公证摇号选房的人员名单。
张波指出,2月落地的新房积分摇号制度主要保障无房户以及改善需求者,上海通过扩大积分的差距来实现在摇号过程中对首套刚需购房的倾斜,对于缓解部分楼盘摇号过热也会起到直接的效果。因此,优先购房本身就体现出鲜明的自住属性,对自住属性的房产设置5年限售期就十分合理,既不影响自住持有,又给出了未来改善的空间。这也提升了投机者持有的成本,对上海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发展,房价和预期稳定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意见》提到,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同时,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解读:严防高溢价,对非理性竞价房企采取约谈警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这一点规定在此前上海普陀区一地块交易中已经采取行动。从后续情况看,在涉及住宅用地方面,房企应理性报价,否则高价拿地后,项目开发也会面临较大的约束。
2月25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简称洵阳新村地块)由融创和厦门建发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上海兆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64.52亿元竞得该地块使用权,溢价率36.15%,成交楼面地价84346元/平方米。
针对该地块高溢价成交的情况,2021年2月24日下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普陀区政府依法履职,约谈该地块受让人。约谈中,要求受让人充分认识到政策的严肃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合理调整预期。
《通知》明确,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解读:减少和抑制了部分投机者以注册公司的方式进行炒房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企业购房后,其持有时间有约束,可以防范企业进行短线操作。同时,通过明确居民购房优先的内容,实际上也减少和抑制了部分投机者以注册公司的方式进行炒房的行为。这样有助于真正保障居民家庭的购房权益,防范企业投资房产所带来的困扰。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解读:新房、二手房联动调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一二手房联动上涨的情况,在上海一样存在。不管住二手房价,新房限价一定会导致倒挂,新房限价就会失控。所以,这次上海学习深圳,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目前,二手房小区业主容易联合起来,坐地起价、集体涨价,很容易将社区价格、片区价格给锚定了。对此,中介和买家没有任何办法。在互联网时代,卖家太容易联合起来了,但买家是分散的,不容易联合起来抵制,这就造成了市场失效,需要政府及时介入。
此外,《通知》还提及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上海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中指研究院上海分院研究总监方颃表示,在节前密集调控后,上海再次推出调控政策,将市场政策环境进一步收紧,体现了上海推动房地产平稳发展的决心。
4.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目前,对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初步标准,需要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居住面积、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等标准。
在户籍方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常住户口7年以上,同时,需要户籍在申请区5年以上。同时,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可支配财产7万元以下。此外,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5年,未发生过房产交易行为。
初步选择具备房源供应等条件的闵行、徐汇两区展开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上海全市推开。
目前,上海还在外环线周边、位于轨道交通沿线处统筹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主要分布在浦东三林、宝山顾村、闵行浦江、松江泗泾、嘉定江桥等大基地。
其中,嘉定江桥基地已于24日动工,这也是上海市首批大社区基地中第一个启动的项目。江桥基地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西南部,占地面积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将建设成为拥有学校、社区商业等完善公建配套的大型保障性居住社区。
供应采取两次公开摇号方式
刘海生表示,今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加上去年开工的部分,上海将会有600万平方米的开工量。
关于经济适用房价格,刘海生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由组织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拟订。
刘海生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经济适用住房租金不得高于基准租金及上浮幅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采取两次公开摇号方式,第一次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结合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情况,采用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房源类型和轮候次序,分期分批通过摇号等方式组织申请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刘海生表示,上海对经济适用房也设定了监督管理。将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虚假申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具体的还是要咨询当地,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健康、幸福!
5.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和条件
准入标准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本月起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
对此,业内资深分析师薛建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投入,会对目前房地产行业过盛的“买气”有一定抑制作用,预期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因为房价过高而保持观望,从而给近期过热的楼市降温。
房源“适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团承建的外环线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汇华泾基地全面结构封顶。该基地将于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二结构砌墙施工,并于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问答》中披露了徐汇、闵行两区试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房源。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闵行区的房源安排在该区筹建的颛桥镇鹤翔路“翔泰苑”小区;徐汇区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统筹建设的两个小区内:松江泗泾基地新家园路的“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召楼路的“博雅苑”小区。
记者了解到,上述小区都临近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线路站点,其中“翔泰苑”靠近轨交5号线北桥站;“新凯家园”位于轨交9号线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则邻近轨交8号线联航路站。同时在小区附近有公交站线与轨道交通接驳或直达市区。
目前,上述3个小区都基本达到现房交付阶段,住宅的建筑质量和小区环境可以与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边的商业、卫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均已规划并将陆续建成。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体现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记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数量,分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层住宅的各种户型,建筑面积均略大于多层住宅。
房价“经济”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进一步指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拟订定价方案,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本次试点供应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为:闵行“翔泰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多层,销售基准价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泾“新凯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有多层也有高层,多层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高层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高层,销售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数据显示,剔除别墅项目后,今年1-11月,泗泾板块的商品住宅均价为8240元/平方米,浦江镇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泗泾板块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这一价格仅仅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应该属于瑞桥板块,目前市场均价是12494元,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同样为这一数字的40%。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10%。销售基准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另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家庭拥有有限产权。
成效“待定”
“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赞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房。”印堃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经济适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穷人还是买不起房,社会保障应该解决的是居民的居住权而非财产权”。
薛建雄也认为,以目前确认的经济适用房定价,确实已经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可以缓解中低收入者买房压力,让他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不过,这个价格对于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来说,购房压力还是比较大”。
按照《政策问答》的规定,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且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以一家三口为例,如果购买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万元,但申请家庭总财产不超过21万元。
因此,在印堃华看来,政府在解决城镇居民购买住房问题上“思路要转变一下”,提供更多的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价、限地价),此外,在旧区改造的时候投入更多动迁配套房,从根本上解决“买房难”的问题.
6. 上海市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市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0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钱军
成立时间:2011-03-02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030002108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8号3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