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规范修订前后内容对比
1)新规范命名为《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在第一章范围的第一自然段中规定其内涵以及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与原规范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适用于矿业权转让,筹资、融资、股票上市活动中评估矿产资源储量。原规范第一章“砂矿成因类型及形态类型”,本次修订后,将其作为资料性附录列入附录。
2)新规范确定,砂矿勘查的最终目的是为正确评价砂矿矿床,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和必需的地质资料。根据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将金属矿产砂矿地质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分别对各阶段工作做了界定,以利于投资者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需求。
3)修订后的规范第四章为“勘查研究程度”,相当于修改前的原各分矿种规范的第三章“矿床勘探研究程度的要求”。在结构上分二节,第一节是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有七条依次为:总则、区域地质、勘查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砂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综合评价。在第一节中有关开采技术条件规定的比较多,由于砂矿与固体金属矿产不完全相同,虽船采、露天开采,但对开采技术条件的要求比较多。第二节是勘查各阶段要求,有四条依次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分别叙述其勘查工作要求。在本次修订的规范中增加了:①采用采掘船开采砂矿的开采技术条件要求,如高(干)帮、巨砾、胶结层等影响船采时应予查明的要求,而当影响船采合理布局时,勘查者应向投资者提出委托有资质的开采设计单位做可行性研究,并应确定船采或其他开采方式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②增加了环境地质的要求,评估砂矿矿床开采后对环境的影响,并要求提出可否开采的建议。
4)第五章“勘查控制程度”,相当于原规范的第四章或第五章的“矿床勘探类型和勘探工程密度(间距)”,本次修订后的第一节,与原规范第一节基本相似,根据金属矿产砂矿矿床的地质特征,将砂矿勘查类型划分为简单(Ⅰ类型)、中等(Ⅱ类型)、复杂(Ⅲ类型)三个类型;新增了根据开采技术条件,将砂矿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划分为三类九型。第二节“勘查工程间距”仅规定可采用与同类型矿床类比的方法,亦可采用地质统计学方法或用SD法确定或预测工程间距。原规范将勘探工程密度(间距)列入正文中,修订后的规范,则将勘查工程密度(间距)、地质统计学方法、SD法作为资料性附录,而不是硬性规定。而且仅提供各勘查类型的控制的地质可靠程度的工程间距参考数值。在勘查控制程度方面,取消了前规范各级储量所占百分比的要求,亦即对矿产资源储量及类型的数量(或比例)由投资者决定,但规定了探明的可采储量应达到矿山企业还本付息(含地勘投入)的要求。
5)第六章“勘查工作质量要求”增加了:①在勘查手段上,提倡创新,通过方法试验,选用有效的物探方法作为勘查手段代替钻、井探工程;②有的较前规范要求更严,如在砂钻施工中不准一位多孔或打接力孔,每次提升钻具应观察钻头是否变形,变形必须更换钻头;③在砂矿勘查中井探主要用于采取各种技术试验样品和选矿试验样品,当其涌水量较大或在矿体之上地表水发育地段难于施工浅井,可以325 mm大口径钻探工程代替;④由于残、坡积砂矿尚有未解离的目的矿物,以及不易洗选淘洗的重矿物的矿砂,难于用目的矿物量克/立方米(g/m3)计算矿物量的砂矿,采用化学分析品位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因而增加了矿样的加工与化学分析的质量要求,并以DZ 0130.3—94《岩矿分析质量要求和检查办法》代替原化学分析误差检查办法与标准;⑤增加了对承担重砂分析和化学分析的测试单位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资质和计量部门认证的三至一级测试单位的要求;⑥增加了“应用新技术”一节,提倡使用计算机技术及RS、GPS、GIS等新技术、新方法,编写勘查报告尽量采用数字化技术处理,建立勘查成果数据库。
6)增加了“可行性评价”一章,在本章中只规定了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应获得的结论,详细操作作为本《规范》的规范性附录;当进入详查和勘探阶段时,勘查单位应及时向投资者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可行性研究单位介入,随同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进展即时进行可行性评价工作,藉以避免可行性评价滞后造成勘查失误。
7)第八章“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相当于原规范第六章“储量分类、分级”。本章完全按“总则”照搬,只是将矿体改为砂矿层、矿石改为矿砂。第一节“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相当于原规范的第一节“储量分类”。原规范将储量划分表内矿和表外矿,亦即只有两类。修订后的规范分为三类: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第二节“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条件”相当于原规范的“储量分级和级别条件”。修订后的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条件,根据可行性研究和地质可靠程度,将矿产资源储量划分为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和内蕴经济的。按地质可靠程度分为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推测的。依据经济意义、可行性评价工作程度、地质可靠程度,将矿产资源储量划分为16个类型,其中经济的可采储量有三个;基础储量三个;边际基础储量三个;次边际资源量三个;内蕴经济的有四个。
8)第九章“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相当于原规范第六章中的第二节。修订后增加了:①有关特高品位确定与处理,当特高品位工程分布零散,无一定规律时按附录I(提示的附录)执行,对贵金属一般取3~5倍;②增加了当以化学分析品位估算资源储量时,应以大体积质量(大体重值)计算矿砂量,并规定每一条勘查线至少应采一个大体积质量(大体重)样,测定其体积质量(体重)值;③增加了单孔夹石不剔除的规定。
❷ 谁有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修订版
国家发改委没有出修订版,只有2001年的那个9号令。
❸ 我想和保险经纪总公司合作,成立一家省级分公司.可行性报告怎么写,请高手指教.谢谢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汉、成都、南京、广州、济南、杭州市分公司:
为强化我公司险种的管理,使险种的开发与修订规范化,增强我公司的整体实力及竞争力,总公司制定《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险种开发管理办法》。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险种开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公司人身保险险种的管理,保证险种的质量,增强我公司险种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能力,使险种的开发、修订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属中保人寿保险公司系统内使用的人身保险险种,均属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险种开发、修订权。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险种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修订,各地在执行中不得擅自变更。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区的市场情况,提出开发、修订险种的创意和思路,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根据情况组织开发;或经总公司批准后,由上报的公司负责开发,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1年期以上(含1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由总公司开发、修订;1年期以下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由省级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开发、修订,但应在报总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
(三)省级以下公司不得开发或修订险种。
三、上报险种的内容:
(一)条款基本内容
1.投保条件
2.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3.保险期间
4.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5.申请与给付手续
6.合同的解除、变更
7.其他重要内容
(二)说明内容
包括设计说明、计算说明和可行性报告。其中计算说明的内容包括:
1.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定费用率、其他有关参数及参数说明
2.保险费率及其计算公式
3.责任准备金及其计算公式
4.现金价值及其计算公式
四、上报险种设计思路的内容:
(一)可行性报告
(二)设计说明
(三)投保条件
(四)保险期间
(五)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五、上报手续和批复。
(一)省级分公司要求开发、修订险种,须提出设计思路,经充分酝酿、论证成熟后,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上报总公司。
(二)总公司接到省级分公司提出的险种开发、修订报告后,应于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50日内批复。
六、险种的适用范围。
(一)总公司限定范围试点的险种,未经总公司同意,非试点单位不得引入。
(二)条款解释权属于条款的设计制定单位。
七、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执行。过去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❹ (二)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修订的主要内容
1)规范名称:原定《规范》名称为《建筑材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考虑到水泥原料等建材矿产未包含在内,而石墨等矿产又基本不作建筑材料,因此本规范名称以七个矿种予以明确;
2)勘查工作程度:本规范包括了七个矿种的勘探、详查、普查、预查四个阶段的要求,基本是按《规范编写提纲》的要求,结合非金属矿产特点提出较为原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各矿种的具体要求则体现于对勘查工作质量要求中;
3)勘查类型:本规范按统一要求分为简单、中等、复杂三个类型。其中,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温石棉三矿种仍套用原规范不变;石膏、硅灰石、滑石、石墨四矿种原规范为四个类型,在新规范中合并为三个类型。
4)勘查工程间距:勘查工程一般间距参考表列入规范正文中,只列控制的一种要求,各勘查类型、探明的与控制的之间工程间距基本仍为倍数关系。并指出基本网度不能控制到的可另行加密或布专线、专工程控制;
5)勘查控制程度:勘查范围和勘查深度由勘查投资者和地质勘查单位商定,新规范中列举了确定勘查范围应注意事项和当前一般最大勘查深度。
6)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按照《规范编写提纲》的格式,引用《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内容,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对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16类矿产资源储量的条件分别叙述。资源储量分类表作为标准的附录A。
7)附录:新规范中删除了原规范中一些属于知识性、资料性的内容,如名称术语解释,矿物性质及用途,矿产品质量标准,矿石选矿方法,矿床成因类型表,矿山设计所需各级储量比例,饰面石材品种图版,体图解荒料测定方法等。
8)其他:原《规范》中对地质队一般难以完成的工作,如饰面石材试采、板材率试验、工业或半工业选矿试验、矿石工艺性能、工业利用试验等,明确规定这些工作由生产单位负责,地质队只协助做好采样设计和编录工作。新规范中不再提工作分工,上述工作如何实施由地质勘查者与勘查投资者商定。
2.新规范的主要特点
1)勘查阶段划分:新编规范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这次新编规范增加了前三个阶段的地质技术要求,满足了投资者对勘查工作的要求,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
2)勘查控制程度:新编规范在勘查控制程度上有所调整。从工程部署上体现了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阶段的不同。预查阶段可用极少量工程验证,对矿体、矿石质量进行大致了解或采用与已知矿床类比的方法,提出可供普查的矿产潜力较大的地区;预查阶段的勘查程度仅能达到大致了解的程度;普查阶段采用有限的取样工程,对矿体、矿石质量进行大致查明,并提出概略研究,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详查阶段采用比普查阶段密的系统采样工程,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或近期能否利用的评价,圈出勘探区;勘探阶段是在详查系统工程控制的基础上加密工程,为可行性研究和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3)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编规范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按地质可靠程度分为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四种。按可行性评价分为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内蕴经济的四种。矿产资源储量可分为3种储量,6种基础储量,7种资源量共16种矿产资源储量类别。地勘单位如何提交地质报告,通用的矿产勘查阶段中某一个特定的阶段可以产生不同类别的矿产资源储量。
4)可行性研究评价:地质勘查工作和可行性评价密切结合,在勘查工作的同时就要进行可行性评价工作。根据新规范,地质勘查单位只做概略性研究,而可行性研究和预可行性研究要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
5)勘探类型和工程间距:这项内容在原规范中是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地质勘探工作有着指导作用,是验收矿体控制程度的标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者以最少投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地质技术人员必须根据矿床的自身特点来确定勘查类型和工程间距,工程间距不再作为验收矿体控制程度的标准。
6)取消了勘探储量比例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出资,矿床勘探规定统一的储量比例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出现多元化,投资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根据投资者需要而确定储量的比例,不由政府统一规定比例。适用的原则应是“保证首期、储备后期、以矿养矿”。并规定探明的资源储量应满足矿山首期建设设计还本付息的要求。
7)矿床工业指标:对于预查、普查阶段可采用现行的一般工业指标,而详查、勘探阶段要采用矿床的具体工业指标并突出经济意义,应结合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评价,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论证并经国家有关规定程序确定。供矿山建设设计利用,计算矿产资源储量所需的工业指标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
8)提高勘查工作及其成果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勘查工作及其成果质量尤为重要,勘查工作、资料综合整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提倡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
❺ 一般财务部岗位设有哪些
一般由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资金总监、财务部经理、审计主版管、会计、助权理会计、出纳员、收银员等组成。
财务部是指在本机构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的部门。
(5)修订可行性分析扩展阅读:
一,财务部工作目标
1、利润最大化
2、管理当局收益最大化
3、企业财富(价值)最大化
二,财务部工作内容
1、筹资管理
2、投资管理
3、营运资金管理
4、利润分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