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自贸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1、首先给各位网民介绍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内验区,到目前容为止已经有很高知名度和各项成熟的配套服务,上海自贸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陆家嘴金融贸易试验区、张江自贸区试验区、金桥自贸区等7个区域,每个自贸区争对各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也大不相同,外高桥争对进出口贸易行业,张江争对高新科技技术行业,陆家嘴针对金融服务行业,其他也各有不同。
2、自贸区优惠政策详解:
A、出口退税、进口保税、转口免税;
B、金融贷款利率低;
C、企业退税、返税快,并且比例高;
D、品牌知名度大,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
E、银行账户兑外币自动结汇;
F、外资企业政策优先使用,门槛低,外资股东要求少
② 自贸区涉及法律调整的政策有哪些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但是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上述四部法律共计十二条规定。2013年,上海自贸区部分法律暂时调整时所涉及的条文为12条,此次增加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调增。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并在3年内试行。
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基本法”, 《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集中反映了自贸试验区立法引领制度创新的全貌,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综合监管和法治环境五方面的制度创新,谱写了上海 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也让上海自贸试验区奏响了立法引领制度创新的最强音。
在投资开放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实现了由“正面清单”向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大立法转变,对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即在外资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前就对能够获得准入的领域与限制程度通过负面清单予以 明示,但凡没有在清单上列明的内容,都可以视为可以自由准入的投资领域。迄今为止,上海市政府已经先后发布了两次负面清单,并且清单中的限制投资领域不断 减少、投资限制措施逐渐开放。
在负面清单发布之后,这项重大立法转变也得到了众多外国投资者的一致认同,极大地推动了外资进入外资保险、外资银行等领域。而究其原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遵循的是“除非法律禁止的,否则就是法律允许的”解释逻辑,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理念。
贸易便利化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3年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既有立法的基础上,着力改革原有监管理念,采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 住,区内流通自由”的原则,保证了自贸试验区内各项贸易的高效流转。同时积极开展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的改革,规定包括海关和检验检疫推出通关无纸化、 先报关后进港等改革措施。除此之外,上海自贸试验区还积极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形成了区内跨部门的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平 台,而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递交各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化电子信息,处理结果也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反馈。通过这三项主要措施,贸易企业的时间成本得到大幅 度减少,全面保证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的通关迅捷。
金融领域开放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点睛之笔,按照国务院《总体方案》的设定 目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都进行了立法先行先试,一年多以来的实 践说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改革已经初见成效。
由于上海自贸试验区放松了对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事前准入监管,所以为了防范相关风险产 生,监管体制也相应发生了改变,这一点上,上海自贸区专门加强了四大类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机制;加强 区内信用管理,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打击交易失信行为;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制,同时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加大对不规范企业的事后监管;鼓励 社会力量加入市场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具体监管措施的首创也充分体现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进一步 提升竞争力的迫切需求。
而在践行透明度原则上,上海自贸试验区专门出台了包括规定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并公布政府的权利清单、在制定法规文件时必须向社会公众及厉害关系人公布草案并征求意见、建立行政异议制度和同一信息发布机制四项举措。
③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有哪些经济意义
负面清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更好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没实施负面清单前,政府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也不一定就可以做,还是要过审批这一关。有了负面清单后,凡不在清单以内,只需要备案而不用审批,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进步。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是为顺应世界经济大潮,负面清单促进政府宏观管理改革与创新。负面清单从根本上和制度上实现简政放权,真正把权力一放到底,政府管理体制上的变革跨出了重要一步,负面清单非常具有向全国推广的意义。
作为破冰一步,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意义大于经济驱动意义。把改革开放放在第一位,把制度创新放在第一位,这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内涵。在对外开放上,就是要进一步思考,政府如何管理市场、服务市场、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在政府职能转变上,就是要探索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提高政府服务的透明度、便捷性等。这不仅是上海自贸试验区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避不开的问题。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在变成一场新的制度改革的起点。通过带动金融、税收、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变革,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可能为全国性的改革破局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除了与国际接轨外,自贸区改革还承担了国内改革的重任,而作为其发力点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可以起到倒逼行政管理改革的作用。而这与国务院今年以来积极推进的行政职能改革,不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方向是一致的。
④ 怎样走好加入WTO的过渡期──改革涉外经济管理体制
加入WTO后的涉外管理新体制,是以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原则为指导的,与我国现行的从封闭的计划经济中演变而来的管理体制,有着根本的不同。要在短期内实现这种大跨度的体制转换,其困难在于:
第一,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受制于国内改革的总体进程。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国内统一市场的建设尚未完成,一些产业应付开放市场冲击的能力还相当脆弱,政府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能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总体而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落后于对外开放的进展,政府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因此,作为政府体制的一部分,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远远滞后,进一步的改革也受到国内整体改革进展的强力制约。
第二,协调利益难度大。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加入WTO后,短期内大幅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将使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受到不同影响,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和收入分配格局会发生重大变化,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意见,就改革方案达成共识并加以贯彻落实,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第三,改革的外部约束强。以往,我国体制改革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推进,具有很强的自主性。这次的体制改革则不同,很多改革内容都对外作了承诺,并且设定了时间表,改革的内容、方向、步骤都受到很强的外部约束,而且由于我国是世贸组织中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最大的潜在市场,西方发达国家对我们是否落实承诺盯得很紧,因此,执行承诺的回旋余地比较小。
第四,体制改革时间紧。加入WTO后,开放市场的过渡期只有5年左右,约束性很强。而且,过渡期内还将有一次政府换届,这对各级政府加快改革进度和做好职能管理方面的衔接工作要求很高。
第五,经验不足。在很多新的开放领域中,我们缺乏足够的经验。例如,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较小,有些领域还没有对外开放,而加入WTO,服务贸易是市场开放的重点,建立服务贸易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对各方面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为了在加入WTO的过渡期内,尽量降低体制转换的风险,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建议采取以下改革策略:
1、在过渡期内加快对内开放。加入WTO能否通过开放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根本上取决于国内体制改革能否尽快到位,企业能否在较短的时期内适应外部竞争加剧的挑战。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也是对内开放。”(《邓小平选》第3卷,第135页。)目前,我国很多领域尚未对国内非国有经济开放,据统计,国内对国有经济开放的80多个领域中,约60个对外资开放,但对国内非国有经济开放的领域不到40个。对内开放不足极大地阻碍了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最终将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在对外开放之前,要对内开放,打破行业垄断,降低准入限制,通过国内竞争与整合,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以应对开放市场的冲击。
2、贸易政策和外资政策要协调一致。凡是关税已经或我国承诺将要降低到极低水平的产品,应该鼓励外资在我国投资生产。例如,我国将加入《信息技术协定》,届时信息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如果对外资进入信息产品制造业实行限制,外资就会将企业设在周边地区,直接向我国市场出口产品,不如鼓励外资到我国投资生产,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
3、要根据发展需要和监管能力,分类把握外资准入的松紧程度。我国在制造业利用外资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于一些看得比较准的、实施起来较容易或较有把握的领域,可率先下放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WTO的服务贸易协议没有保障措施,准入审批是把握外资进入服务贸易领域节奏的主要手段,我国在一些新的服务领域没有管理经验,对外资准入可先采用政府管理条例方式,经实践检验并完善后,再纳入外资法,最后再将内外资法律合并,形成统一的法律。
4、在对外开放之前,先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入WTO后,由于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短期内必然会对国内产业形成较大的冲击,对外来竞争加剧引起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要高度重视。因此,在开放市场之前,要建立起一整套风险防范机制,以便最大程度地降低开放市场的冲击。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缓冲开放市场导致的失业冲击;其次,需要建立与完善产业安全保护体系,避免对外开放带来大规模企业破产;第三,需要制定《反垄断法》,防止开放市场后国外跨国公司对我国市场形成垄断。
5、改进决策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为保证新体制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和权威性,要改进决策方法。在调研中一些人建议先“试点”,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提出了充当试点地区的要求。以往我国不少政策出台前都先经过试点,有助于完善政策法规。但试点办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试点地区往往具有特殊性,在个别地区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旦普遍实行,则可能失效;二是在局部地区的率先开放,可能进一步加大地区间的不平衡,协调地区间利益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试点中要特别注重试点地区的代表性。
“听证”制度是我国立法程序中引入的新方法。所谓“听证”制度,即在政策法规正式实施之前,先向全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深入讨论后再正式颁布实施。听证制度的好处在于,政策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可以反映有关各方的意志,考虑也比较周全,政策法规出台后可以保证其稳定性和权威性。但是,根据国际经验,在开放市场中受害群体较为集中,其呼声较之受益者更易反映到决策层,最终的政策可能体现少数集团的利益而没有实现总体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听证”制度的关键在于保证各种不同的声音都能反映出来。新近颁布的《立法法》规定,在新的立法过程中可召开听证会。建议在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率先试行这一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在新体制设计过程中避免片面性,而且有利于完善我国立法程序,对国内整体的体制改革具有示范作用。
6、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加入WTO后,有5年的过渡期。按照我国在谈判中与贸易伙伴达成的协议,只有一小部分承诺必须在加入WTO的同时立即兑现,大部分承诺将在过渡期中逐步落实。因此,在过渡期的前2年时间中,除了为兑现承诺不得不进行的一些体制改革外,建议不要对涉外管理机构与职能作大的调整,中央政府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组织力量对新的涉外管理体制的内容、方式、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进行总体框架的设计,然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全面推出新的涉外管理体制。
⑤ 上海自贸区有什么优惠政策
1、放开了服务业领域对于外商投资服务行业实行了负面清单管理,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限制禁止的行业各类投资主体都可以进入上海自贸区,同时也取消了对于投资人的资格,属性和股份的比例,尤其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在对外资各行业的行业方面实行了负面清单管理,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所有行业以及领域全面向外资开放。
2、对于外贸行业上海自贸区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跨国公司在自贸区建立区域总部,发展和总部经济有关联的各种配套服务行业企业,上海自贸区建立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试点,能够更好的方便贸易企业利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而且也允许和支持各类具备开展对外业务需求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专门面向于境外业务客户特殊目的的子公司。
3、除此之外上海自贸区还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仓储物流以及服务外包产业和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发展,在自贸区外贸监管方面实行了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基本监管原则。
拓展资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位于浦东境内,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七个区域。
截至2014年11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年投资企业累计2.2万多家、新设企业近1.4万家、境外投资办结160个项目、中方对外投资额38亿美元、进口通关速度快41.3%、企业盈利水平增20%、设自由贸易账户6925个、存款余额48.9亿元人民币。
2015年,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已成为世界自由贸易区联合会荣誉会员。
“2016年世界自由贸易大会”于2016年11月8-10日在澳门隆重举行, 本届大会的主题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下的“一带一路”合作机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络
⑥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将给中国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遇
上海自贸区建立带来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机遇
进出口贸易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行业,必须抓住时机,创新改革才能得以快速发展。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会。
1.加大监督管理制度。针对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我国政府实行“简政放权”,政府将原有的主权管理形式改为监督监理。具体来说就是政府首要任务减少管理权,增加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独立自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其积极性;其次对进出口贸易实行大力度、高透明度的监管。在已有的监管制度基础上,上海自贸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监督管理做出了如下改革:(1)建设自贸区的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服务中心,实行“一口受理、综合办理”的服务形式,以此便利我国进出口贸易;(2)大力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实行全面的经济贸易信用信息记录并建立披露机制,对信用度高的企业进行奖励和对信用度不高的进行惩罚;(3)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增加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综合监督管理能力。
2.增强我国进出口贸易开发和国际接轨的多元化。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扩大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开发,让我国的国际贸易行业努力实现于与TPP接轨、合作。首先,上海自贸区金融业的创新业务发展给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离岸交易以及海外市场开拓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较宽松的金融管理制度,给国际贸易结算以及一些跨国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了便利。其次,上海自贸区对进出口贸易的贸易资金管理实行先限额管理,再逐步扩大到无限额管理的方式,同时也给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货物交易实行期货交易和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由此看来,上海自贸区的建立给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扩大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平台,并且提供了资金、物资的巨大帮助。
3.优化政策,增加进出口贸易的开发度。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优化其对进出口贸易的相关政策。鼓励中内外投资者加入自贸区,扩大服务行业,并给进出口贸易提供全面的服务。同时创新、改进出口贸易的出口退税、海关手续程序等。“简政放权”、大胆地让进出口企业独当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