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幅放量封涨停板是好是坏啊
上午问题不大,如果到下午收盘仍能封涨停就是好兆头。如果是那样回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庄家答较强,通过开闸放水,让想出来的出来,或可以检更多的筹码;另一种是庄家实力不够强,想试试涨停有没有效,如尾盘仍能封住,说明试水完成。
股票涨停是指为了减少股市交易的投机行为,规定每个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度,达到上涨上限幅度的就叫涨停。就中国股市来说,每个交易日涨跌限幅为10%,达到10%涨幅的就是涨停,当天不能再涨了。
对特别处理的ST股票规定只能每天涨5%就涨停。 所有的价格升降都是由股票的市场价值(即股票的预期收益和相应的风险)大小决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贰』 某公司股票涨停后没两天突然公布股东减持公告,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主力放的烟雾弹吗
股票市场典型的拉高出货,你不是说涨了两个涨停么?那么那些股东当然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啦,赚钱了就应该平掉,如果再放着肯定会再跌回去的,他们都是有内幕的人。所以增持和减持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不必大惊小怪。
『叁』 一家上市公司被别的公司借壳上市后,为什么股价会好几个涨停比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30%的股权
不对,借壳来上市是目前中源国审批制下的奇葩现象。被借壳公司一般已经连续亏损面临退市,一家好企业想要上市又没有指标只能借壳,就相当于这个上市公司收购了未上市公司,把优良资产注入了壳里。这样股民对该公司的期望就高了,就会去追捧,就会出现接连涨停的局面
『肆』 股票涨停是因为庄家操纵吗
好多股友在分析个股涨停时,常常有庄家随意操纵股价涨停的思维,这是不对版的,股价的涨权停最常见的是受到大盘系统涨跌和机构大户的偶然性买卖影响。目前市场,基本上那种控盘的庄家很少,那种刻意洗盘的庄家基本没有。股价下跌就说庄家洗盘,都是无稽之谈。
『伍』 大股东大幅度减持换手率高(23.8%)股价还涨停说明什么原因
封死涨停,出货量大也不会调下价位,这是最好的方法
『陆』 庄家把股票封涨停有什么好处他是怎么封、是在那挂很大的买单吗
封涨停的手法很简单,顶住一切抛盘,通吃上档一切筹码,一直到涨停价,然后在买一挂版巨单。
但你权说封涨停有什么好处就复杂了,三种可能性都存在。
1)主力的目的就是为了拉升股价,让股价迅速脱离主力的成本区,拉出空间再出货。
2)封涨停出货,主力把股价拉到涨停位置后,在买一挂大单封住,等散户挂单跟上来后偷偷撒单,然后再把筹码派发,表面上看买一挂单很大,但不知主力在封住涨停后就逐步撒单了。
3)封涨停吸筹,主力如果知道某股票有潜在的利好,急于收集筹码,于是就一路通吃所有筹码,然后用巨单封死涨停,这样,所有抛出的筹码全部被主力吃进。这类手法在近年被很多私暮所采用,迅速吸筹迅速拉高迅速派发。
『柒』 为什么大股东减持股价不跌反涨
一些重要股东减持是有上市公司的利好来护航的,或者是有其他机构接盘。这类减持股价有可能不跌反涨,但不排除有利益输送嫌疑。而其他机构的接盘,则不排除有内幕交易之嫌。
基于对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企业控股权的担心,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
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为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曾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市的形成和发展。
市场经济的本身就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没有独立分散的产权主体,也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又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而不是政府经济为主体。因此,有种观点认为,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纲”。
造成国企困难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责权不明,关键不在国企过于庞大,包罗万象,战线过长。所以,只有通过减持来改变国字号,“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决国有企业投入大产出少的现象。
不难想象,通过国有股比重降低及社会公众股上升,可逐步实现充分发挥和利用非国有股权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弱化国有产权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实质意义上完善。
『捌』 为什么股票被st后能连续涨停,被st了是否有利于庄家操作
股票被后极易被其他资产质量很好的公司借壳上市,若是这家ST的公司欠债不高,盘子不大,是很容易被借壳的,到时候就是股价非常高,这就是重组效应。
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需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8)大股东被拘股价涨停扩展阅读:
主要特征
股权重组是企业资产重组重要形式,其特征主要有:
企业股权重组中,被参股、控股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仍然存在,参股、控股企业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只对其出资的股金承担有限的风险责任。
参股、控股企业以其所占有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中股份的多少,来实现其对被参股、被控股企业产权占有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重组往往会导致被参股、被控股企业内部最高经营管理层的改组。股权投资者往往以其所有的股份数额,要求被参股、被控股企业改组高层经营管理层,并对其经营方向进行符合自身利益的调整。
在股权重组中,往往会导致企业组织形式的改组,从过去传统的企业,改组成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明确界定股权投资者各自的权益,规范利益分配机制。
股权重组既可发生于股份公司之间,也可发生在非股份公司与股 份公司之间,通过股权重组与相互置换往往能组成利益攸关的命运共同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重组
『玖』 什么是股东让渡股份让渡后股价是否会稀释
让渡,具有出让、让与、交付的涵义,常用于权利让渡、权力让渡、价值让渡、利益让渡等。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
股价不稀释,但是原持股的股东账面资产会大减,因为你的一部分股票按照让渡比例给了债权人或者借壳上市的公司! 如果涉及重组,那么复牌后股价往往是连涨,很优质的重组公司,那股价涨停板很多!
已经暂停上市的S*ST鑫安(000719)今日公告,为使公司恢复生机和持续发展,减少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损失,需对公司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由公司全体股东让渡一定比例的股份给债权人。本次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08年11月28日股票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焦作鑫安全体股东。
根据出资人在焦作鑫安经营中应承担责任的不同,出资人权益调整具体方案为: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0%,计26,254,208股;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计24,270,879股;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3,236,641股;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5%,计7,375,679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53,761,728股,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7,375,679股,总计让渡61,137,407股。
公司股东让渡的股份,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以股份抵偿债务方式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普通债权的偿债率经测算预计为17.05%,公司在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普通债权进行偿付之后,对剩余的普通债权将依法不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公司称,本次重整关系到公司的存续与发展,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债权人、全体股东、职工的利益,避免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全体股东支持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王锦)
二、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经丹东中院裁定批准的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部分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86,578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
2、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债权调整方案部分规定,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按照本重整计划第九部分第4项的规定进行变现,变现资金将用于清偿担保债权、重整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务债权以及普通债权。
3、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重整计划执行的措施部分规定,丹东化纤根据本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和让渡的股份进行变现,变现价格按照丹东化纤停牌日收盘价格3.64元/股计算。转增和让渡股份的流通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将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有关债权事宜的法律分析
(一)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根据目前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来看,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155)、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80)、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9)等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都包含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
根据丹东化纤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用于清偿相关债权,实际上相当于出资人让渡了按比例本应属于自己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同样属于出资人权益的让渡。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二)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从目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的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上述有关规定。
(三)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已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
在2009年11月27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上,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和出资人会议都高票表决通过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并于同日经管理人申请后由丹东中院裁定批准。
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的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以司法裁判的形式予以认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转增和让渡股份变现资金用于清偿相关债权的规定,在实践中已有先例可循,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的有关规定,其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裁定予以认可。
2010年12月21日,*ST化工收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通知,根据《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管理人于2010年12月17日在《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刊登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公告》,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股东让渡股份。
为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每股不低于人民币3.9元的价格出售204,000,000股让渡股份。本次让渡股份出售所得价款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上市公司债务。公司将对本次竞价出售让渡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拾』 股票:遭遇举牌对股价的影响是股价涨停吗
不一定
1.遭遇举牌对股价的影响一般向好,但也要看具体股价的相对位置。
2.视庄家心情而定回。答
“举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